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媒體通報,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以下簡稱《輕型車國五標準》),今天起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二次征求意見稿將顆粒物粒子數量納入了污染物控制項目,增加了車載診斷系統的實際監測頻率要求,并改進了生產一致性檢查判定方法,實施時間改為視滿足《輕型車國五標準》的燃油供應情況而定。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隨著汽車越來越多地走入普通家庭,我國輕型汽車得到了快速發展,2011年底產銷量約1600萬輛,連續三年居世界首位,保有量達到8264萬輛。汽車在給生活帶來便捷的同時,也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研究表明,2011年輕型汽車排放氮氧化物(NOx)80.7萬噸、顆粒物(PM)6.5萬噸、碳氫化合物(HC)166.2萬噸、一氧化碳(CO)1621.7萬噸,已成為北京等城市空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未來幾年我國汽車保有量仍會快速增長,最新統計數據表明,2012年我國汽車產銷量已超過1900萬輛(其中輕型汽車約1700萬輛),預計“十二五”期間,將新增輕型汽車約8000萬輛。
去年頒布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增加了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8小時項目,收緊了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污染物的濃度限值,要求加強主要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提高輕型車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降低單車的污染排放量。環境保護部適時啟動了《輕型車國五標準》的制訂工作,并于2011年上半年向社會公布了征求意見稿,收到社會各界反饋意見305條,主要涉及顆粒物數量控制、車載診斷系統監測頻率、排放控制關鍵零部件檢查、生產一致性檢查、車載油氣回收系統以及實施方案等方面內容。編制組認真處理各界意見,多次組織召開各方代表參加的研討會,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見稿。
與現行的輕型汽車第四階段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二次征求意見稿加嚴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加嚴25%-28%,顆粒物加嚴82%,大幅削減了新生產汽車的單車排放量;增加了顆粒物粒子數量這一污染物控制項目,可促使汽車采用更有效的排放控制技術,降低顆粒物尤其是細顆粒物的排放量;車輛達標排放考核里程增加一倍,即由原來的8萬公里增加到16萬公里;提高車載診斷系統的排放控制要求,更有利于對在用車輛實際排放狀況進行監控;增加催化轉化器和碳罐等關鍵排放控制零部件的檢查要求,確保車輛實際生產中采用性能好的零部件;改進生產一致性檢查判定程序,更符合我國機動車環保管理的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車輛在用符合性檢查項目,確保汽車使用過程中的排放達標;考慮到實施《輕型車國五標準》需要供應相應的燃油,標準的實施時間需待燃油供應時間明確后才能確定。與國外汽車排放法規標準相比,二次征求意見稿的排放控制水平和歐洲正在實施的第五階段輕型車排放法規相當。
這位負責人表示,《輕型車國五標準》的實施,將進一步降低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和顆粒物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對削減二次顆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也具有重要作用。同時,標準的發布有利于促進相關燃油標準的升級,而優質燃油的供應將促使所有在用機動車全面減排。因此,實施《輕型車國五標準》,有利于實現我國大氣污染的區域聯防聯控、促進我國環境質量特別是城市空氣環境質量的改善。
編輯: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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