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狀——厘清問題明目標
(一)主要問題
產業布局造成污染物成因成分較復雜。嘉興港區目前主要發展以化工新材料、金屬制品、港口倉儲物流等為主導的臨港產業,主要有四個片區:港口物流片區、以乍浦開發區為核心的化工新材料片區、特色制造業片區、出口加工及保稅物流片區。不同片區產業不同,空氣污染物及產生源也不同,在港口物流業上,有大型運輸車輛尾氣、運輸貨物特別是煤炭揚塵;在化工新材料行業上,有不同物料、工藝產生的揮發性有機氣體(VOCs);在金屬制品、木材等制造業上,有加熱處理等工藝或原材料材質產生的氣體或塵粒;還有省統調燃煤機組的存在,也成為用煤和排硫集中之地。復雜的污染狀況,既在空間上給環境造成污染也在作業范圍內帶來如塵肺等職業病發病風險,同時產業外的相對分離和產業內的相對密集,也易引發典型性空氣污染問題,給科學施治提出更高要求。
化工行業VOCs排放問題較突出。目前港區有石化行業生產企業32家、儲運企業6家,且集聚程度高。其行業所用物料、工藝、設備等生產要素,本身就決定了其主要污染物質及排放特點,特別是VOCs的生源多且分散,尋找難、治理難、投入大成為目前最大困難,且在未完全封堵情況下,同一物質的泄漏點和不同物質的作用量存在放大效應,使企業認為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投下去”很多但“聞起來”仍不減少,造成認識上不深刻、改造時不配合、執行中不規范等消極抵觸現象。
企業無組織排放行為還時有發生。現階段,不少企業法制意識還較淡薄,雖然新環保法的實施是針對重點時期的重點施治,但要真正產生效應,還需從“史上最嚴環保法”轉換成“史上最嚴執法期”。因此,不少企業主節省成本、逃避監管的僥幸和沖動心理還較為強烈,利用節假日、夜間等時間無組織排放的現象還有發生,周邊群眾對此抱怨也較多。
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的安全風險較高。同樣,也正是由于化工企業的密集度和生產要素性質原因,特別是液氯等重大危險源和化工設備的實際安全使用年限臨近等,一旦發生燃燒、爆炸、泄漏等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污染范圍廣、中毒人數多、社會影響惡劣,地區存在的環境安全風險和各級黨委政府承擔的政治安全風險均較大。
監管任務重與監管力量弱的矛盾較大。主要表現在監管企業數量、內容等均不少,尤其港區作為全國60個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市區,安全和環保是港區的其中兩條生命線,監管要求更高、任務更重,監管人力、水平、設備配備配置還待更貼合形勢發展。
(二)目標任務
根據全省全市統一部署,針對港區實際情況,也要堅持重點突出、重拳出擊、重典治污、務求實效的原則治理工業廢氣,特別是群眾反映較多的化工企業異味氣體、運煤車輛煤炭揚塵等問題,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和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力量,齊心協力治理、攻破十面“霾伏”,使得港區的氣更清、天更藍。
二、措施——多管齊下強治理
(一)“禁”重污。要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嚴格落實《嘉興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和集中供熱實施方案》,堅決禁止燃燒原(散)煤、粉煤、燃料油以及各種可燃廢料,以及樹木、秸稈等能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要加快建立城市禁煤區,建議從長遠考慮和實效考慮,劃定九龍山大道以西市場路以南、乍浦塘以西、南至杭州灣全部區域為禁煤區,該區域人口密集,為主要生活區和商業區,其本身車輛尾氣、餐飲煙氣等空氣污染嚴重,應嚴禁新建、擴建、改建和燃煤有關的建設項目和燃煤設施。
(二)“汰”高耗。要因勢利導,在當前已淘汰小鍋爐97臺、同時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高污染燃料鍋爐、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壓縮成型生物質燃料鍋爐的已經形成社會意識的有利環境下,乘勝追擊,加快淘汰小鍋爐和推進燃煤鍋爐整治,重點對額定蒸發量10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進行排查、改制和拆除。要善于借勢,結合“兩退兩進”、工業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等,進一步提高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標準,出臺《港區工業企業績效綜合評價辦法(試行)》、《港區工業用能管理辦法》、《港區用能總量指標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意見(試行)》等制度,“淘汰一批、轉移一批、提升一批”,促進產業結構不斷優化。
(三)“控”準入。要控制涉煤項目,制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對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并要嚴禁新建項目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實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要嚴格總量準入,主要是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4〕197號)、《浙江省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準入審核辦法(試行)》(浙環發〔2012〕10號)和《嘉興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辦法》等規定,按照建設項目總量指標先行取得和交易市場化原則,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指標和煙粉塵及VOCs指標總量平衡替代全部執行2倍替代。要嚴守規劃紅線,按照“保發展、保紅線、保民生”的總體要求,對不符合紅線保護規劃的項目堅決不批,東方大道以西、01省道以南為化工園區的紅線,危化企業不得突破;九龍山是生態保護區,一律不得建設任何工業企業;所有企業入駐港區必須符合產業規劃。
(四)“治”排放。要改進煤炭中堆運方式,從煤炭裝卸到煤炭堆場、煤炭綜合停車場、煤炭運輸通道和煤炭運輸車輛日常監管等多個環節對煤塵污染進行整治,從“源頭”一直管到“終端”。主要還是一以貫之嚴格實施《嘉興港區煤塵污染整治方案》,在堆場上建噴淋設施、車胎清洗過渡池、車輛沖洗門廊、防風抑塵網,在運輸上由貨車直接裝車變為集裝箱運輸方式,提升本質環保水平。脫硫脫硝裝置改進成果要繼續鞏固,要及時妥善使用過程中的問題。行業整治雖然在2014年已經完成造紙、印染、化工行業整治,剩余的五金行業要加快推進,確保年內完成。
(五)“保”安全。強化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杜絕爆炸事故,遏制燃燒、泄漏事故,努力避免環境污染重、社會影響大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特別是嘉化、帝人、新晨、以化等大量生產儲存使用液氯的企業要嚴防跑冒滴漏事故,并進一步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六)“推”節能。要推廣清潔能源,制訂天然氣利用方案,加快推進天然氣管網設施、汽車加氣站建設。要強化節能措施,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實施能源“雙控”管理,實現區域用能的動態平衡。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新建建筑要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光伏建筑一體化等技術和裝備。加快企業節能技改項目實施,提高節能減排能力。要擴供熱供氣管網,進一步完善化工園區供熱、供氣管網建設,提高供應效率。在供熱、供氣管網不能覆蓋的地區改用電或其它清潔能源,熱網覆蓋區域內的分散燃煤鍋爐全部淘汰。
(七)“協”內外。政企要互動,通過改造現有廢氣處理設施提高處理效率來提升廢氣處理效果。2013—2014年,港區啟動了有機廢氣專項整治工作,慶安化工、凱普化工、泰地石化、美福石油、三江化工等5家企業實施了有機工藝尾氣綜合治理,有效減少了VOCs的排放。下階段既要增強支持力度還要加大推進力度,使LDAR見實效、成經驗。部門要聯動,要理順環保工作運行機制,真正發揮生態工作領導小組合力作用和經發局、規劃建設局、環保局、行政執法局、公安分局、五水共治辦、乍浦鎮、供(污)水公司等單體能量,增強相關制度執行力,完善聯合執法、定期例會、案情通報等聯動協作機制,暢通信息溝通。
區域要協作,在應急方面要積極推進化工園區封閉管理,實施區內企業裝置區與辦公區有效隔離,設置化工園區外圍過渡區,建設化工園區河道應急閘門和清下水排海通道,將化工園區安全與周邊公共安全的相互影響降到最小;與周邊海鹽大橋新區、平湖獨山港區、當湖街道、曹橋街道、林埭鎮加強協作,在應急處置中互相支持,減小影響。在煙粉塵治理上,要與浙能嘉興嘉華發電廠加強溝通協調,加快推進剩余3臺燃煤機組清潔排放改造。
(八)“促”研創。一要做好控制排放總方案。在VOCs排摸基礎上,加強與浙江大學盡力完善削減計劃提出削減方案和控制方法,以指導港區的VOCs治理工作。二要搭建服務產業新平臺。圍繞化工新材料產業的做精做細和服裝、緊固件、物流行業的改造提升,大力推進與大院名校的合作交流,積極引進節能、減排、研發、檢驗檢測等方面的人才和團隊,打造環保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積極開發推廣脫硫脫硝、高效除塵、VOCs治理等關鍵技術,創新發展清潔能源,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實現產業發展的科技化、精細化、綠色化。三要聯通區內產業循環圈。突出產業特點,優化產業結構,延長和拓寬循環產業鏈,通過招商選資以及企業間的合資合作,建立園區內部循環圈,使上游企業的原料或廢料成為下游企業的生產原料,通過物質流通、能量利用和公用工程的有機聯系,使企業之間的資源優化配置、廢棄物有效利用,環境污染減少到最低程度,爭創國家級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
三、方法——突出重點循推進
(一)家底清。加快大氣復合污染監測、評價、監管、信息、應急、監察及機動車排污監控等能力建設,建立動態數據庫,細化大氣重污染源清單,健全環境空氣質量實時監測和預報制度。同時,加強重污染天氣預警應對工作,視情漸次實施大氣重污染源限產限排和停工停產,以及機動車限行、揚塵管控等措施,防止大氣污染的蔓延。特別要摸清港區有機廢氣排放基數,大力推進有機廢氣治理,深入開展泄漏檢測與修(LDAR)體系建設,為無組織排放控制、VOC減排、化工異味消除提供新的解決方案。
(二)責任明。按照港區“五氣共治”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內容、明確工作職責、強化工作措施,既要做到分工明確,又要做到合作無間,共同推動“五氣共治”工作早出成效、快出成效。
(三)分梯次。“五氣共治”工作涉及面廣,徹底治理費時較長,為此,既要突出重點、又要顧全大局,既要全力以赴、又要量力而行,按照輕重緩急,有重點、有批次地加以推進。
(四)重結合。大氣污染表現多樣、形成機制復雜、來源廣泛,因此,加快推進“五氣共治”,要注重與轉型升級、環保整體工作、化工行業整治等工作相結合,達到全面遏制污染源、阻斷形成機制的目的。
(五)強保障。強化“五氣共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工作計劃,重點在人員、資金、技術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抽調專門工作人員負責開展“五氣共治”的日常工作,加大財政投入,對“五氣共治”給予引導性政策資金支持,推動大氣復合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關。
(六)廣宣傳。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知識,不斷增強全社會大氣污染防治意識。加強信息公開,暢通舉報渠道,創設有利于公眾參與監督的各種載體。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積極參與環保行動,形成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四、責任——規范執法嚴司職
(一)強化一崗雙責。要始終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心工作,黨工委、管委會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按照“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求認真執行、切實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政策規劃與法律法規,把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納入黨工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特別是加強對新環保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堅持守住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并將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繼續把 “五氣共治”等重點工作寫入黨工委、管委會年度工作要點。
(二)強監管督職。環保執法要始終保持高壓執法態勢,推進新環保法有效實施,繼續開展“市、區兩級聯合環境執法大檢查”、“未驗收歷史建設項目清理執法檢查”、“涉油、涉煤企業清下水專項執法檢查”等專項行動,加強對企業環保職責履行情況的監督。
(三)強化預警職責。利用LDAR試點工作的38000個監測點,探索進一步增強企業監測泄漏和及時修復的能力,為防止泄漏筑起第一道關。加大建設園區空氣自動監測站、城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力度,加快在化工園區邊界、企業廠界安裝氯氣、氯化氫等特征污染因子檢測儀器,配強各類移動應急監測設備,基本建成有組織和無組織廢氣排放同時監測、空氣質量和污染源自動監測、常規和應急并行監測的全方位監測體系。
(四)強化績效考責。把“五氣共治”工作列入港區年度重點工作內容,強化責任分解,嚴格考核,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末有總結。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五氣共治”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列入干部日常考核內容。
(五)強化社會公責。擴大信息公開覆蓋面,利用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加強政務公開,嚴格依法公開環境質量、項目管理、執法監管、環境信訪、突發事件等信息。推進重點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特別是推進建設項目、環境質量監測數據、重點企業污染數據定時定點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強化群眾監督實效性,對安全環保責任落實不到位、群眾意見強烈的企業,采取不定期不通知的措施,安排人大代表、居民代表走進企業共同參與執法,通過倒逼機制使企業不斷自覺規范自身行為,并要認真處理環境投訴,做到件件有回音。組織好志愿活動和各類主題活動。
編輯: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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