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2-02 12:41
來源:E20環境平臺
作者:薛濤
2015年9月15日晚間,先河環保發布公告稱,其公司下屬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環境治理技術有限公司于9月15日與河北雄縣人民政府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擬以PPP模式為后者轄區內包裝印刷行業VOCs(包裝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綜合治理提供第三方整體服務,項目整體投資約18億元。先河環保表示,雄縣項目的實施,是國內有機廢氣治理行業中公司投資的第一個PPP項目。針對這一事件,E20環境平臺高級合伙人薛濤表達了他自己的看法:
1、如果是PPP模式,根據相關規定,應該通過公開競爭程序,否則會有公權私授之嫌,尤其是政府是支付主體的情況下,在本報告中未能提到。此點,需要關注。
2、在轄區內VOCs治理中,按我們了解,付費主體應該是工業排放VOCs的企業,那么政府無權強制工業企業采用先河環保的產品、技術或服務,否則涉及政府不當執法,強迫交易,公權濫用,此點,需要關注。
3、如果政府并非支付主體,而工業企業又未被強迫與先河環保發生第三方治理的交易關系,則本項目并無被確認的商業利益和投資存在,則先河的公告中的框架協議落地可能性存疑。
4、PPP和第三方治理本身概念交叉,本公告邏輯存在混亂,目前信息未能予以足夠梳理,是否符合PPP概念基本要求存疑,應該繼續予以關注。
總之,本公告梳理后值得關注的幾大現象:
1)PPP概念和第三方治理的概念被泛化,帽子亂扣;
2)某些地方政府選擇和推進PPP和第三方治理合作方的程序中存在違反“三公”和基本法律的傾向;
3)我們的某些環保公司的上市公告質量不高,虛夸情況屢見,小股民利益依然缺乏保障。
——E20環境平臺高級合伙人薛濤
下面是9月15日VOCs前沿做的相關報道。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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