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4-25 13:21
來源:廣東省環保廳
近日,來自廣東省環保廳消息,廣東關于做好《集裝箱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已經下發。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做好《集裝箱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
粵環辦函〔2016〕86號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地方環境標準《集裝箱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4/1837-2016)已由省質監局會同我廳聯合發布(見附件),定于2016年7月1日起實施。請各地加強宣傳培訓,認真組織學習。在標準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我廳反映。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6年4月18日
廣東省地方標準批準發布公告
廣東省《集裝箱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發布稿)
編輯:張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