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8-18 11:28
來源:北京環保局
近日,北京市環保局8月8日印發關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對擬定的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規范進行意見征集。
該意見稿規定了北京市固定污染源VOCs監測的范圍、監測方法的選擇、采樣技術的要求以及樣品的運輸和保存。
此外,該意見稿還附帶了《固定污染源廢氣苯系物的測定氣袋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或總烴標準監測方法表》、《固定污染源廢氣特征項目標準監測方法表》、《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檢測流程》。
征求意見稿對VOCs監測的范圍、方法等做了詳細的規定。
詳情如下: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有關要求,根據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5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我局組織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公開征求意見。
請將意見填入“意見反饋表”,于2016年9月2日前,以電子郵件和書面方式反饋我局。如沒有意見也應復函說明。涉及修改重要技術指標時,應附上必要的技術數據。逾期未復函的按無意見處理。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8月4日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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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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