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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紹興市工業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 推進13個重點行業105家企業VOCs治理(附名單)

時間:2016-08-25 16:04

來源:浙江紹興市環保局

日前,記者從浙江紹興市環保局獲悉,關于印發紹興市工業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已經下發。根據方案,紹興將重點繼續深入開展重點行業VOCs污染治理。全力推進石化、化工、涂裝、印刷包裝等13個重點行業VOCs治理工作。至2016年底,涂裝和印刷包裝行業VOCs治理項目完成率達到80%,合成革、橡膠和塑料制品、化纖、木業、制鞋等行業VOCs治理完成率達到50%。對105家企業進行VOCs治理和LDAR技術改造。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紹興市工業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美麗紹興辦〔2016〕6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開發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按照《浙江省工業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和我市“五水共治”、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計劃工作要求,現將《紹興市工業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工業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

市委市政府美麗紹興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0日

紹興市工業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及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工業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有序推進我市工業污染防治各項工作,以環境質量改善和人民群眾滿意度提升為核心,以環保倒逼經濟持續轉型升級為抓手,按照“依法治污、科學治污、鐵腕治污、公眾參與”的治污理念,全面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力度,進一步加快產業升級,提升監管和環境風險防控能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6年,全市工業廢水、廢氣排放量持續下降,行業水平明顯提升,排污強度進一步降低,工業區域環境質量顯著改善,消除局部地區突出的環境問題。

——行業治污水平方面: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業、集聚一批小散企業、消減一批危重企業”的新“三個一批”思路,繼續深化提升鉛蓄電池、電鍍、印染、造紙、制革、化工等6大重點行業,排污強度(廢水排放量/生產總值)在2015年基礎上再下降,化工、制革、造紙、印染行業廢水納管率、集中供熱率、入園率均提升。啟動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除外)、砂洗、氮肥、有色金屬、廢塑料、農副食品加工等其他6個主要涉水行業的專項整治工作;涂裝和印刷包裝行業VOCs污染整治項目完成率達到80%,合成革、橡膠和塑料制品、化纖、木業、制鞋等行業VOCs污染整治完成率達到50%。

——污染物削減方面: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規污染物以及重點行業VOCs排放量在2015年的基礎上繼續下降。

——環境監管方面:逐步完善VOCs等污染因子的監測、監控、預警和應急體系,全市14個重點區域(包括13個省級以上開發區和鏡湖新區),在目前已建6個含AQI中6項常規指標的空氣監測自動站點的基礎上,2016年新建8個,在全市10個染整、化工、涂裝等行業較為集中的重點工業園區,在目前已建3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監測站點的基礎上,2016年新建7個;加快推進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等改革舉措,完善工業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鞏固6大重污染行業整治成效。

1.開展6大重污染行業整治終期評估并深化整治。

組織開展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整治終期評估,對各縣(市、區)按照“三三制”原則進行評估與排名,開展示范創建、持續提升、深化整治。按照新“三個一批”的思路,以印染、化工行業為重點,制定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整治提升方案,培育示范企業和示范園區、搬遷集聚低小散企業、消減重污染高危高風險企業,繼續削減6大重污染高耗能行業廢水、廢氣污染。

2.培育領跑示范企業和園區。

根據《環保“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開展示范創建,樹立一批示范企業、示范園區,積極發揮“示范”效應,推行行業環保標準化管理,并對示范企業和園區采取環評審批簡化、優先保障排污權指標、生態示范創建、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環保專項資金等激勵政策。全市2016年完成2家示范企業創建,紹興濱海印染園區啟動示范園區創建工作。梳理行業污染治理先進成熟技術案例,在行業內推廣節能減排、污染防治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通過龍頭領跑示范,促進行業整體水平提升。

3.推動建立重污染行業長效監管機制。

加強對重污染企業的監督管理,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監督性監測,組織開展重點行業整治專項執法檢查、后督查,采用市級組織、縣(市、區)交叉檢查結合的模式對重污染企業開展回頭看,確保整治成效。建立重污染行業環境管理信息公開和定期評估制度,定期對已完成整治的行業進行評價,建立督辦整改機制,進一步推動行業結構合理化、區域集聚化、企業生產清潔化、環保管理規范化、執法監管常態化。按照6大重點行業的污染防治技術指南,實施行業精細化管理,進一步提升行業污染防治水平。

(二)全面謀劃“十三五”工業污染防治工作。

6月底前,將紹興市“十三五”工業污染防治規劃作為“十三五”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的子規劃一并印發實施,各地在編制“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時突出工業污染防治內容,全面總結分析“十二五”整治成效,客觀分析當地工業污染防治存在問題,并針對當前工業結構復雜、行業種類多、企業數量大、特色工業覆蓋面廣,“十三五”的工業污染防治工作仍面臨十分嚴峻的形勢等問題,結合實際,提出切實可行的工業污染防治措施,明確整治任務和工作分工。

(三)繼續推進主要涉水行業深化整治提升。

1.突出抓好主要涉水行業整治提升。

在原有6大行業整治的基礎上,11月底前,各區、縣(市、開發區)完成轄區內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除外)、砂洗、氮肥、有色金屬、廢塑料、農副食品加工等其他6個主要涉水行業的企業排查工作,確定整治基數和5年整治工作計劃,確保“十三五”期間全面完成整治提升工作。進一步加強水污染行業環境監管,電鍍、印染、造紙、化工、制革5大重污染行業實現重點污染源刷卡排污全覆蓋,其他主要涉水污染行業逐步推廣。

2.集中治理主要工業集聚區水污染。

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提升污水集中處理率和供熱率。集聚區內工業企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限期全部納管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逾期未能實現廢水集中處理的企業,當地依法予以關閉或實施停產整治。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6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全面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所有工業園區排查劣V類水體并制定專項治理方案。

3.全面提升強化企業的雨、污水綜合管理。

強化企業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質分流,加強對企業雨水、職工生活污水的管理,在化工、電鍍行業廢水管道架空或明管的基礎上,繼續推行造紙、印染、制革等重點行業的廢水輸送明管化,杜絕廢水輸送過程污染。

(四)繼續深入開展重點行業VOCs污染治理。

1.繼續推進重點行業VOCs排放源調查。

督促調查企業與技術支撐單位,進一步完善上報數據,加強數據審核工作,保障上報數據質量,確保排放量數據可靠。關注重點源企業的數據填報質量。督促環保管理部門與技術單位,通過企業臺帳核查、現場入戶核查等手段多方面核實重點源企業數據。

組織各級環保管理部門與技術支撐單位,對重點行業中未列入調查的企業開展一輪篩查,補充企業數量。在完善數據審核的基礎上,加快匯總VOCs排放數據,進一步分析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的污染源排放特點,建立污染源名錄,篩選重點污染源,編制VOCs排放源調查報告。

2.開展VOCs排污收費。

在摸清全市VOCs排放源的基礎上,結合國家及省統一部署,2016年組織在石化、印刷包裝行業企業做好VOCs污染排污費征收工作,嚴格執行VOCs污染排放源征收制度。

3.加強VOCs源頭控制。

嚴格執行VOCs重點行業相關產業政策,進一步完善淘汰落后產能機制,加快淘汰一批落后產品、技術和工藝裝備。

4.實現生產的全過程控制。

按照新《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督促重點行業企業做好VOCs污染整治“三凡三必”,所有產生含VOCs廢氣的生產過程,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產生的VOCs優先在生產裝置上配套回收利用裝置,回收的物料在生產系統內回用;無法密閉的,應采取措施減少VOCs的排放,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2016年底前,液化品(油品)全部實現密閉裝卸(船舶裝運除外)。

在石化企業完成LDAR技術改造的基礎上,建立完成市級LDAR技術改造管理平臺,實現石化企業LDAR體系的長效管理機制。2016年底前,所有連續密閉化生產的化工企業、儲存和運輸企業按照《浙江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要求》完成LDAR技術改造,嚴格排查并在其他行業逐步推進LDAR技術改造,6月底應公布2016年度開展LDAR技術改造的企業名單。開展LDAR技術改造的企業,實現LDAR體系長效管理,逐步提高減排效率。

5.提升VOCs末端治理水平。

制定實施VOCs工作年度整治計劃,全力推進石化、化工、涂裝、印刷包裝等13個重點行業VOCs污染治理工作。至2016年底,涂裝和印刷包裝行業VOCs污染整治項目完成率達到80%,合成革、橡膠和塑料制品、化纖、木業、制鞋等行業VOCs污染整治完成率達到50%。6月底前,根據重點行業VOCs整治工作計劃,確定納入年度整治的企業名單。嚴格督促企業配備和提升VOCs治理設施,采用高效VOCs治理技術,滿足行業收集效率和凈化效率整治要求。

(五)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污染防治。

1.實施區域特色重污染行業整治提升工作。

各區、縣(市、開發區)要按照新“三個一批”的思路,針對具有地方特色的重污染行業和區域塊狀經濟進行專項整治提升。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區域產業實際和轉型升級要求,綜合考慮生產規模、產業層次、裝備和工藝技術水平、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降耗等因素,分階段、分步驟實施區域特色重污染行業深化整治,并根據行業特點確定整治提升工作牽頭部門。除6大行業外,對地方工業污染貢獻較大、群眾反響較強烈的涉水行業、VOCs和煙粉塵排放重點行業及地方特征重點行業等實施規范化整治,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著力解決金屬表面處理、鑄造、有色金屬、化纖、砂洗、廢塑料、農副食品加工、粉體產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業的污染問題。

2.突出抓好重點區域、園區工業污染整治工作。

按照劃定的2個省級重點縣(市、區)和1個重點園區,全面啟動污染專項整治行動。2016年10月底前,編制完成省級重點縣(市、區)和重點園區專項治理方案;專項治理方案應明確治理目標、整治內容、主要措施、主要工程項目等,建立專門的組織機構、工作推進機制和評價制度。

3.持續推進小散企業集聚。

積極推進重污染行業產業園區建設,通過督促小散企業搬遷入園,推動企業整合集聚發展,有效改變“村、企”混居的現狀,以搬遷為契機使重污染老企業“脫胎換骨”。

(六)提高環境監管能力與水平。

1.開展主要工業污染源調查,建立重點源清單。

在VOCs清單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及省里統一部署,2016年組織啟動主要工業污染源調查和清單建立,依托環境統計、VOCs調查、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調查等工作,擬定調查辦法,建立調查體系,啟動第一輪調查和清單梳理,篩選重點源名錄。

2.全面實施網格化環境監管。

完成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四級網格的建立、實施和運行。2016年,全市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正式運行。嚴格按照網格化監管體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務,認真履行環境監管職責,確保轄區環境安全。

3.加強自動監控。

按照《關于下達2016年紹興市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新改建計劃的通知》(紹市環函〔2016〕24號)要求,全市完成27家企業廢水在線監控新改建、3家企業廢氣在線監控新改建工程。列入2016年省控重點污染源(廢水、廢氣、污水處理廠)尚未安裝自動監控的企業,須在10月31日前完成自動監控系統的建設。

4.加大執法力度。

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深入開展各類環保專項行動,重點打擊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對污染排放較重、不符合產業政策或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低、小、散”企業和各類小型加工場進行清理整頓。繼續推進違反建設項目環評、“三同時”制度的問題及廢水直排企業調查整治專項行動。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依法責令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后仍不能達到要求且違法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警示,依法責令停業、關閉。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印染、化工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解細化部門責任與任務,環保、經信、財政、公安、發改、宣傳、國土資源、建設、水利、衛生計生、安監、工商、質監、銀監、電力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整合有效資源,落實各項整治任務;組織召開工業污染防治工作動員會議,全面謀劃部署“十三五”工業污染防治工作,分解部署落實2016年度工作任務,強化工作保障。

(二)完善推進機制,加大考核力度。各地要建立健全督查通報、指導考核、監管執法、信息公開、考核獎懲等推進機制,嚴格進行工作考核,輔以獎懲政策,確保工業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進。定期對年度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實施督查、通報,將整治工作納入美麗紹興建設和“五水共治”、大氣污染防治考核體系,嚴格進行年度整治成效評估和考核。

(三)健全配套政策,加強治污激勵。研究制定推進工業污染防治配套政策,加大對工業污染防治財政支持力度,用于獎勵先進和示范,補助各地工業污染防治工作,在工業污染防治工作上給予土地、項目審批、排污權交易等優惠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鼓勵和引導各類資金投入整治提升。對主動實施搬遷、符合條件的企業要在項目用地、審批方面給予優先辦理。各地對計劃建設的園區統籌支持用地。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優化配置排污指標,對整治成效較大、污染防治水平較高的項目優先分配排污指標。

(四)強化技術支撐,科學治污。積極推動建立環保產業技術聯盟平臺,逐步建立最佳可行性技術體系,篩選、研發和引進一批行業技術改造和廢水、廢氣治理技術。積極推廣環保先進適用技術,研發或引進一批能夠解決高濃度工業廢水預處理、廢水深度處理與回用、特征污染物處理、VOCs排放控制技術。建立與科研院校合作機制,進一步加強水、氣工業污染排放控制技術和對策研究,為工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科技支撐。建立行業環保專家技術幫扶機制,邀請行業內環保技術專家指導整改,提升基層工業污染防治管理能力。

(五)加強環境法治,強化輿論監督。依法治污,嚴格執法,依法實施按日計罰,定期開展專項執法,發揮媒體力量,曝光典型案件,發揮公眾監督力量。廣泛宣傳工業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意義,及時發布重點行業企業名單和企業整治進展情況,積極回應各類環境訴求,曝光典型違法案件,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完善公眾參與機制,拓寬參與渠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工業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市委市政府美麗紹興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17日

2016年工業污染治理項目清單

省級重點縣(市、區)和重點園區清單

2016年工業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項目清單

2016年新建重點區域空氣站和VOCs監測站清單

2016年紹興市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新改建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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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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