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9-30 09:43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9月29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二次審議稿對燃煤等高污染燃料及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等方面進行了細化。
長株潭3市城市建成區擬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宋凱楚介紹,二次審議稿增加了湖南省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相關內容,并要求省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確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和實施步驟,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同時,考慮到長株潭是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而且是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二次審議稿在規定市州人民政府應劃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同時,擬明確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市建成區一般應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擬嚴格執行機動車排放檢驗制度,省外在用機動車未達排放標準不得轉入
當前,湖南省機動車保有量增長較快,尾氣排放已成為大氣污染源的一個重頭。為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二次審議稿明確了嚴格執行機動車排放檢驗制度、省外在用機動車轉入制度、燃油機動車數量調控制度等內容。二次審議稿擬規定,對未經定期排放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機動車排放污染程度,劃定禁止或者限制高排放機動車行駛的區域和時段,并向社會公布。針對省外在用機動車的轉入問題,二次審議稿提出,省外轉入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本省執行的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未達到本省執行的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省外登記的在用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辦理轉移登記。此外,二次審議稿擬明確設區的市、自治州可以根據本地燃油機動車保有量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等因素,對本行政區域燃油機動車數量實施調控。
大氣質量未達標地區政府負責人將被約談,約談內容擬公開
為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提高政府及其部門的責任意識,二次審議稿擬規定,對未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地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約談可以邀請媒體及相關公眾代表列席。約談針對的主要問題、整改措施和要求等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此外,省環保部門應當督促被約談地區的人民政府采取措施落實約談要求,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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