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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時間:2016-11-18 11:06

來源:吉林省環保廳

日前,吉林省環保廳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吉林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和建議的公告已經下發。征求意見稿提到,實施開展工業企業脫硫脫硝工程。2017年底前,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大型集中供熱燃煤鍋爐、鋼鐵燒結機和球團生產設備、石油煉制企業催化裂化裝置、有色金屬冶煉裝備全部建設脫硫設施,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大型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新型干法水泥窯全部建設脫硝設施。2018年底前,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現役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全部達標,適當增加超低排放機組發電利用小時數。詳情如下:

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吉林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和建議的公告

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省環保廳根據國家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吉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等文件,組織編制了《吉林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并征求了各地區政府、省直有關單位、各地環保部門的意見。為最大限度地匯集民智、反映民意,進一步提高編制質量,確保規劃更加具有科學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電話、信函、傳真、網絡等方式向我廳提出意見和建議(請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系)。征集意見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31日。

聯系方式:

電話:0431-89963033

傳真:0431-89963036

郵箱:jlshbtghcwc@163.com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經濟開發區浦東路813號

郵編:130033

吉林省環境保護廳

2016年10月17日

吉林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十三五”時期,是吉林省全面振興發展的攻堅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也是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統籌謀劃我省“十三五”環境保護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綠色發展、加快建設美麗吉林、不斷開創環境保護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依據。

第一章認清環境形勢明確奮斗目標

“十二五”以來,全省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環境保護工作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現實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環境期待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笆濉逼陂g,是改善環境質量的關鍵期和戰略機遇期,環境保護挑戰與機遇并存,需明確“十三五”時期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把握新形勢、適應新常態、迎接新使命、達到新要求、創造新業績、開創新局面。

第一節發展基礎

“十二五”時期,全省環保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堅克難,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各地、各部門的配合下,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已經形成新藍圖、打開新局面、步入新階段。

污染防治水平不斷提升。全省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和《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書》要求,深入推進“1+N”大氣污染防治模式的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取得積極進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扎實推進,全省主要江河75個國省控監測斷面中有57個斷面能夠達到水質控制目標要求,國控斷面劣Ⅴ類水質比例較“十一五”末下降10個百分點,11個主要城市17個飲用水源的水質狀況良好,全省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8%;超額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任務,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較2010年削減12.7%、11.4%、12.8%和7.5%,完成3430個減排項目,實現20萬千瓦以上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設施、30萬千瓦以上燃煤發電機組脫硝設施、90平米以上鋼鐵燒結機脫硫設施、日產熟料2000噸以上水泥窯脫硝設施、縣級污水處理廠等減排工程建設“五個全覆蓋”;固體廢物、重金屬、放射性物質等污染防治水平不斷提升,“十二五”期間建成垃圾無害化處理場25座,處理能力較“十一五”期間提高2倍,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已達到8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8%,危險廢物處置率達到100%,提前一年完成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建設,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率100%,邊境地區9個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運行狀況良好。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意識不斷增強。堅持為全省經濟建設服務,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的能力大幅提升。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性不斷加強,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能力有的提高,為200余項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開辟“直通車”,規劃環評執行率提高到90%以上,環評審批效率提高20%以上。牢牢把握了污染治理和經濟發展的內在聯系,將其與促進供給側結構改革相結合,與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相結合,繼續淘汰落后產能,嚴控新增過剩產能,推進了產業結構調整。鼓勵環保新技術應用,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制定了《吉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規劃(2011-2015年)》,不斷挖掘環保產業有關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潛力。生態建設水平明顯提升,完成7個省級晉升到國家級的自然保護區創建工作,新建13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全省現有51個自然保護區,總面積占全省國土面積的13.6%,創建1個國家級生態縣、9個省級生態縣、126個生態鄉鎮、234個生態村;認真貫徹落實新環保法,環境執法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全面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持續加強省、市環境應急指揮平臺建設,不斷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專家庫和風險源檔案,全省128戶重大風險源企業除停產的以外,均完成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評審和備案工作,開展環境應急演練50余次,有效維護了環境安全,全省未發生重特大環境信訪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監管能力不斷加強,國控企業全部建成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全部具備新標準監測能力并實時發布監測數據,縣區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取得實質性進展,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初步建立。

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創新措施基本到位。編制了《吉林省生態環境質量提升十年綱要》,開展了環境質量提升和生態環境建設兩個重大課題研究,全面實施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創新各項措施。積極開展環境保護綜合督查,推動環境督查由“督企”向“督政”轉變,嚴格落實政府和相關部門環保責任,取得了良好效果;推動環境治理體系由總量減排為統領向質量目標為導向轉變,制定了清潔空氣、清潔水體、生態建設三個行動計劃,著力解決了一些突出的環境問題;綜合運用各種政策措施推動了工作方式轉變,探索建立生態環境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推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評比;推動傳統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向環境管理的精細化轉變,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總目標,以解決實際問題為突破口,從大思路、大治理、大建設以及大項目、大數據、大投入等不同層面優化工作布局格局,完善工作體制機制;在切實加強省級層面的設計謀劃同時,把工作重心、重點下移、下沉,強化基層基礎建設,充分調動發揮縣區、鄉鎮、社區的積極性、創造性,縣區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取得實質性進展。省委政法委、省環保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全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為基層強化環境執法效能、解決信訪問題提供了法治保障。省委組織部、省環保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基層生態環境監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為基層健全完善環保機構和監管隊伍創造了有利條件。省財政廳、省環保廳聯合印發《關于做好環保系統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為基層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管理水平拓寬了渠道和路徑。

第二節發展環境

“十三五”時期環境保護面臨諸多挑戰。全省進入到經濟和社會的深刻調整期,環境保護將處于矛盾最為集中、妥善應對難度最大的時期,環境保護問題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已經成為重要的民生問題,這些問題制約著環境保護工作向縱深發展。一是環境污染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大氣治理方面,污染形式由煤煙型污染向煤煙型、機動車尾氣、揮發性有機物、揚塵、秸稈焚燒及露天燒烤等復合型污染轉變,霧霾等重污染天氣呈高發頻發態勢,能源結構不合理、農作物秸稈焚燒等問題還很突出;水體保護方面,伊通河、飲馬河、條子河等重點流域支流污染仍很嚴重,松花江流域靠山大橋、遼河流域林家斷面超標,全省有58個城市黑臭水體需要治理,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還相對滯后,達到一級A建設標準的不到30%,設施管理和運營能力還不強,個別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還存在超標現象,農業面源污染還沒有有效遏制,江河源頭、沿江區域產業布局對水體環境保護的潛在安全風險還很突出;土壤保護方面,全省土壤環境污染底數尚未完全摸清,土壤監測網絡建設等基礎性工作還沒有全面展開,黑土地面積減少問題逐漸凸顯,畜禽養殖、農業面源污染問題還很普遍,局部土壤環境質量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個別點位和區域存在重金屬超標問題;二是結構性污染還比較突出,吉林老工業基地長期積累的高污染、高消耗、低附加值的產業結構不能在短時期內得到根本扭轉,發展方式粗放,資源約束趨緊,伴隨著一些地方在基礎設施投資帶動、新一輪招商引資上項目的預期下,將使資源環境代價在一定時期內居高難下,發展與保護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城鎮化快速發展給城鎮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環境保護基礎設施的建設與運行帶來較大壓力,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滯后,如果延續粗放的傳統城鎮化發展模式,污染物在時間上累積和區域空間上復合效應更加明顯;四是生態環境服務功能下降,東部地區森林生態功能減弱,中部地區黑土地退化,西部地區濕地、草原退化,守住資源環境生態安全底線任務更加艱巨;五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是環境高風險期,區域性、布局性、結構性環境風險更加突出,環境治理手段、環境監管能力與環境質量改善的要求不相適應,城市環境精細化監管水平與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基層環境保護部門在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境應急、輻射、信息宣教等方面的能力還普遍低下,廣大農村和城市社區的環境監管基本處于空白狀態,已經不適應日益繁重的環境保護任務需要;六是環境保護體制機制不順暢,各地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創新的進程還不平衡,個別地區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尚未從根本上轉變,工作職能和定位還不夠清晰,環??萍佳邪l能力比較薄弱,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創新的力度不大、步伐不快、節奏不強。

“十三五”時期環境保護面臨歷史性機遇。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將綠色發展作為第三大發展理念,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強環境保護明確了設計圖、路線圖和施工圖,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提出“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全力打好補齊環保短板攻堅戰”的總體思路,國家政策的實施與制定為做好新時期環境保護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將環境保護作為發揮“五個優勢”、推進“五項舉措”、加快“五大發展”的重要內容,突出發揮吉林生態資源優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轉化,大力推動綠色發展,加快建設美麗吉林,制定讓吉林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目標任務,經濟發展中高速增長的步伐和節奏更趨平穩理性,更加注重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將環境質量改善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實施東部綠色轉型發展區、中部創新轉型核心區、西部生態經濟區的區域發展戰略使全省環境保護面臨前所未有的良好機遇,政府投入與社會資本投入的互補性、均衡性增強了環保領域的投入責任和力度,為深入推進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政策引領和基本遵循,全省環境保護時逢戰略機遇期、重要轉折期、大有作為期。

第三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為中心的發展觀,以改善城鄉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創新,積極開展清潔空氣、清潔水體、生態建設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專項行動,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環保基層隊伍建設,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核與輻射安全,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系統化、法治化、精細化、科學化和信息化水平,著力開創政府統籌、部門配合、企業履責、社會共治、全民參與的環境保護新局面,全面融入生態文明建設大格局,確保全面小康目標如期實現。

第四節基本原則

堅持綠色發展,厚植環境保護動力。堅持用思想的高度和理念的深度引領全省環境保護,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發展方式的深層轉變、價值取向的深度調整和人與自然關系的深刻變革;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用綠水青山支撐綠色發展,用綠色發展保護建設綠水青山;牢固樹立綠色強省、綠色富民惠民的理念,堅持保護優先,發展優化,在解決資源有限和需求無限的“對立”中實現協調,在破解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中實現統一,在完成“轉”和“趕”的雙重使命中實現雙贏。

堅持質量核心,順應人民群眾期待。牢固樹立以人為本、質量核心、普惠民生的理念,把提高環境質量作為環境保護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與公眾感受息息相關的環境質量指標,從“好”“差”兩頭著力,綜合運用結構優化、污染治理、總量減排、達標排放、生態保護等多種手段,以大工程、大投入帶動大治理,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使環境治理成效與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貼近,讓人民群眾有明顯的獲得感、舒適感和幸福感。

堅持空間管控,建立有效監管格局。牢固樹立大生態、大環保、大區域的理念,把全省山水林田湖視為一個生命共同體,實行統一規劃、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促進生態系統結構合理、要素健全、功能完善、種群健康,形成相互作用、優化共生、良性循環的自然再生產體系。建立系統完整、責權清晰、監管有效的環境監管格局,實施城鄉并舉,統籌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加強污染物全面控制、系統治理,全力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

堅持改革創新,提升環境監管效率。堅持以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為動力,充分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及配套政策制度精神,將強化創新驅動和保護環境結合起來,推進主體多元、手段多樣的資源環境市場制度建設,增強環境保護工作的內在活力、內生動力。堅持創新環境管理方式,充分運用大數據、信息化等現代化手段,挖掘、整合和應用環境管理信息,推進環保系統網格化管理,實現全省環境保護在創新中轉型、在轉型中提質、在提質中增效。

堅持嚴格執法,提高風險防范能力。牢固樹立環境保護法治化的理念,完善環境法規、標準,完善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最嚴格環境管理制度,依法對污染源、排放過程和環境介質實施統一監管,從硬從嚴,重拳出擊,推進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精細化、差異化環境監管,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氣、飲用水污染、核與輻射風險、危險廢物污染等環境風險,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推進環境法制和守法常態化,促進建立公平規范的市場競爭秩序。

第五節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各市(州)政府(包括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及梅河口市、公主嶺市、琿春市,下同)所在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分階段達到292天以上(80%),環境空氣中PM2.5年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20%以上;松花江、遼河流域水質明顯改善,基本消除劣于Ⅴ類及未達標的Ⅴ類水體,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內基本消除黑臭水體,主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重點湖泊水質穩定達標;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全省重點生態功能區所屬縣域生態環境狀況指數持續提高,生物多樣性下降趨勢得到有效遏制,自然保護區、礦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重點生態區域環境污染、損害和破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比例達到20%;實現對固定污染源的精準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基層環境保護能力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低碳水平上升,生態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社會發展、推進供給側機構性改革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實現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環境質量管理目標。

“十三五”時期環境保護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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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強化宏觀調控推動綠色發展

強化綠色發展的剛性約束,切實發揮環境保護對區域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的指導和規范作用,淘汰落后產能,降低能源消耗,推行綠色、低碳、循環的生產方式,做好生態產業加減法,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推動生態產業集聚、集群、集約發展,推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綠色生活模式,破解發展與保護的矛盾,實現生態環境在發展中得到最佳保護,經濟在環境保護中實現最佳發展。

第一節發揮環境宏觀調控作用

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嚴格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積極促進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全面清理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內的鋼鐵、鐵合金、水泥、化工、造紙等工業企業,對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規模小的工業企業按期關停淘汰;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建設,嚴格抑制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嚴格執行環保、安全、能耗等市場準入標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穩妥化解鋼鐵、煤炭、水泥等行業過剩產能。不斷優化產業布局,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的布局、結構與規模,實施企業“退城入園”。到2017年,完成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改造。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抓好農業節水灌溉,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大力發展綠色農業、循環農業、低碳農業,走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現代化道路,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嚴格環境準入。強化“三線一單”在優布局、控規模、調結構、促轉型中的作用,以及對項目環境準入的強制約束作用。積極參與“多規合一”,深入開展城市、新區等規劃環評。推行規劃環評清單式管理,根據改善環境質量目標,制定空間開發規劃的生態空間清單和限制開發區域的用途管制清單;制定產業開發規劃的產業、工藝環境準入清單。實現重點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全覆蓋。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強化改善環境質量目標管理。細化污染物排放方式、濃度和排放量,嚴格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要求。嚴格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產能過剩、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以及涉及危險化學品、重金屬和其他具有重大環境風險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設定并嚴守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將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合理設定資源消耗上限,加強能源、水、土地等戰略性資源管控,強化能源消耗強度控制,做好能源消費總量管理;繼續實施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管理;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將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質量提升作為各級政府環保責任紅線,相應確定污染物排放總量限值和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啟動并完成我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禁止開發區和其他需要保護的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制定并出臺《吉林省生態保護紅線區管理辦法(試行)》,加強生態保護紅線區管理,強化管控強制措施,確保紅線保護區域性質不轉換、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責任不改變。

推動主體功能區和環境功能區融合。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同建設主體功能區結合起來,按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的國土空間分類實施環境功能區劃,落實差異化的生態環境質量目標、準入標準、考核評價體系。中部及東部食物環境安全保障區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提高農產品產地的環境質量;城鎮化和聚居環境維護區加大環境治理力度,提高行業生產效率,加強環境風險防控,改善環境質量;松遼平原建材及其他非金屬礦區、東部山區建材礦等露天開采礦區、東南部山區鐵礦、貴金屬及有色金屬礦區等資源開發環境引導區嚴格環境準入標準,規范引導自然資源有序開發。

推進資源能源節約高效利用。統籌考慮區域環境承載能力,優化能源結構,實行區域能源、煤炭、電煤等消費總量控制,大力推廣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推進風電基地和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等吉林清潔能源基地建設,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協同控制造紙、印染、啤酒、氮肥等行業實施行業取水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電力、鋼鐵、紡織、造紙、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加強城鎮周邊地區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保護,實施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礦廢棄地復墾和生態恢復;嚴格執行禁塑令,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反對過度包裝;積極發展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

第二節發展綠色循環低碳產業

改造傳統產業綠色化。全面推進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和循環生產,推進鋼鐵、有色、化工、建材、輕工、印染等傳統制造業能效提升、清潔生產、節水治污、循環利用等專項技術改造,建設工業園區和企業綠色智能微電網。推行綠色生態設計,支持企業綠色制造、發展綠色產品,在產品設計中考慮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減量與替代,實現可再生材料選用、可拆解和可回收設計,促進生產空間綠色發展、循環低碳、結構優化、集約高效。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在企業、產業、園區三個層面推行循環生產方式,企業層面推行生產過程的循環化,產業層面實行產業鏈的循環式組合,園區層面進行循環化布局改造,逐步實現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和土地集約利用。培育一批資源回收利用骨干企業,提高大宗工業固體廢棄物、廢舊金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綜合利用水平和涉重行業回收利用率。建立再生資源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建設“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園區循環化改造、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試點。推廣生態循環農業模式,促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

發展低碳環保產業。加強環保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積極推動低碳循環、治污減排、監測監控等核心環保技術、成套產品、裝備設備研發,鼓勵環保企業優化組合,推動環保產業成為快速增長的新業態。健全市場準入和行業監管制度,逐步建立環境服務企業績效考核機制和環保服務企業誠信檔案。建立政府采購環境服務的管理制度,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動低碳產業發展,鼓勵發展新能源、互聯網、生物、新材料、文化創意、節能服務、低碳服務等新興產業,形成以高科技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的低碳產業體系,使綠色低碳節能環保產業成為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引擎。

第三節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模式

推進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通過新聞發布會、在線訪談、專題報道、公益廣告等形式解讀生態環保政策法規,廣泛宣傳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友好企業和優秀志愿者,以環境日、生物多樣性日、臭氧層保護日等環境紀念日為契機,聯合相關黨政部門、群團組織、環保志愿者等,組織開展環保科普、環境咨詢入社區、入村屯志愿服務等主題鮮明、形式多樣、影響廣泛、貼近群眾的生態文明宣傳活動。以提高青少年兒童和社會公眾生態環境素養為核心,建立形式多樣、類型豐富的環境教育基地,在黨校干校、教育部門、文化團體等設立生態文明、環境保護課程,在幼兒園、中小學校開展“綠色學?!焙汀吧鷳B學?!眲摻üぷ鳎谄髽I、鄉村開設環保講堂、開展環保文藝活動等,將“生活方式綠色化”工作推進到社會各領域。

增加綠色產品有效供給。增強綠色供給,完善節能低碳產品和綠色有機產品認證、能效標識管理等機制,統一綠色產品標識、完善評估標準、規范認證體系,實現優質優價。打造綠色供應鏈,從設計、原料、生產、采購、物流、回收等全流程降低全生命周期的環境影響,建設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采購、生產、營銷、回收及物流體系。建立綠色包裝標準體系,鼓勵包裝材料回收再利用。推廣新能源汽車,大力發展電動和天然氣環衛車輛、公交車輛。

倡導全社會踐行綠色消費。抵制過度消費、奢侈消費和浪費資源能源的行為,將綠色消費理念貫穿到吃、穿、住、行、游等各個領域,以綠色消費倒逼綠色生產,推動形成人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社會風尚。倡導綠色飲食,限制一次性餐具生產和使用;推廣綠色服裝,禁止對珍稀野生動物毛皮產品的生產和消費;倡導綠色居住,實行居民水、電、氣階梯價格,大力推廣節水器具、節電燈具、節能家電、綠色家具等,結合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棚戶區改造等工程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綠色建筑庥中示范區,推廣綠色建材;鼓勵綠色出行,改善步行、自行車出行條件,完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發展綠色休閑,推廣低碳、綠色的旅游風尚。

第三章優化工作布局多元立體保護

實施大氣、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重拳治霾,協同治水,綜合治土,維護森林、草原、濕地生態系統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防范核與輻射、危險廢物、重金屬等環境風險,以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建設作為環境治理的載體,全面完成水、氣、土污染立體防控和生態環境整治的各項任務,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鞏固生態資源優勢。

第一節分源施策改善空氣質量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各地按照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制定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規劃,實行目標責任管理。推進煤炭清潔利用,新建煤礦同步建設煤炭洗選設施,現有煤礦加快洗選設施建設與改造,按照“集中粉碎、定點成型、統一配送、連鎖經營”的方式布設型煤加工銷售網點,嚴格查處劣質煤的銷售與使用。加快推廣風電、天然氣、太陽能、生物質、地源熱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實施“汽化吉林”工程,加快推進長輸管道、儲氣庫、城市管網、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場站建設。到2017年,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覆蓋城市建成區的清潔煤供應體系,劣質煤炭全部退出市場。到2020年,力爭實現縣級及縣級以上城市天然氣輸氣管道覆蓋率達到100%,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城際管網與天然氣主干網實現貫通,全省天然氣氣化率達到80%。

加強工業企業煙氣達標改造。各市(州)對轄區內工業企業煙氣達標排放情況進行排查,建立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限期達標改造,對逾期不能達標排放的實施停產治理。對電廠、鋼鐵、建材、石化、有色等重點行業實施綜合治理,對硫、氮、塵等多污染實施協同控制,監督煙氣脫硫脫硝設施穩定運行,重點加強燃煤電廠、鋼鐵企業的燒結機和球團生產設備、石油煉制企業的催化裂化裝置、有色金屬冶煉企業等脫硫脫硝設施的穩定運行監督管理。到2016年,長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工業企業煙氣排放達標率達到100%。

加強煤煙型污染治理。全面啟動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實施燃煤小鍋爐撤并改造,加快推進燃煤小鍋爐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物質步伐,建設熱電聯產機組或大型集中供熱鍋爐房,工業園區內建設集中熱源,全部淘汰熱網覆蓋范圍內現有分散式燃煤鍋爐。長春市、吉林市、四平市2016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區內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其他地級城市2017年底前完成,縣級城市2020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務。

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加強建筑揚塵治理,所有施工現場達到工地沙土全覆蓋、路面全硬化、車輛全沖洗、圍擋全封閉、密目網全包圍、渣土運輸車全密閉,建立施工工地揚塵管控“黑名單”制度。嚴格道路揚塵管控,實行道路清潔包保責任制,對主要街路全部實施機械化吸掃灑水作業,及時修復破損路面。嚴格裸露地面揚塵管控,推進城區道路兩側、單位及居住區綠化硬化建設,加快公園綠地、廣場綠地、休閑綠地建設,加強城市生態廊道建設,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規模和硬化面積,加強城市周邊區域生態修復。到2020年,縣級及縣級以上城市主要街路機械化吸掃灑水作業率達到100%,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裸露地面。

加強機動車污染管理。強制淘汰“黃標車”及老舊機動車,制定并逐步擴大“黃標車”禁限行區域范圍,推進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客貨運輸車集中治理和更新淘汰。嚴格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管,加強機動車環保檢驗,加快機動車環保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公共交通及服務領域的應用,鼓勵和支持私家車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快車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成品油的行為。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圍內13萬輛“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城市建設區主要道路全面實施機動車尾氣道路檢測,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深入推進秸稈禁燒管理。強化秸稈焚燒監管,落實省直部門、縣及鄉鎮政府的監管責任,實行網格監管,在秸稈露天焚燒高發時段,組織開展“秸稈焚燒月”活動。推廣秸稈機收撿拾打捆,突出國道、高速公路兩側、鐵路沿線、機場、城市周邊等重點區域,制定秸稈機收撿拾打捆作業計劃。加大政策扶持和科技研發力度,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推廣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和秸稈還田、代木、制作生物培養基等技術裝備以及秸稈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裝備,逐步形成“疏堵結合,以疏為主,以堵促疏”的秸稈綜合利用長效機制。到2020年,力爭實現全省秸稈機收撿拾打捆全覆蓋,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

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嚴格新建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的環保審批,組織“萬戶凈煙”行動,使用燃煤、木材等易產生煙塵污染的爐灶要改用清潔燃料,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取締城區內無油煙凈化設施的露天燒烤等經營攤點。到2017年,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全面完成規模以上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治理任務。

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對全省揮發性有機物進行摸底排查,建立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和治理臺賬,在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加強石化、化工行業生產、輸送和儲存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泄露的監測、監管與技術改造。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溶劑,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完成在用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設施改造,新建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同步配套建設油氣回收設施。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啟動條件,制定高標準預警應急響應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能力,建立日常會商、應急會商和信息通報機制,完善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體系建設。嚴格落實應急管控措施,加強對轄區內工業污染源的監控,在發生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氣象條件和重污染天氣時,組織落實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機動車限行、建筑工地停止施工、主要街路灑水抑塵等應急管控措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專欄1清潔空氣工程

一、新型能源替代工程

1、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制定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規劃和各年度實施計劃,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到9275萬噸。

2、“氣化吉林”工程。加快推進長輸管道、儲氣庫、城市管網、CNG/LNG場站建設。到2020年,建成“一縱四橫”的全省輸氣管網,重點鎮實現供應天然氣。

3、清潔能源建設工程。加快發展風電、天然氣、太陽能、生物質、地源熱泵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設工程。到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例提高到9.5%。

二、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治理工程

1、工業企業煙粉塵提標改造工程。對鋼鐵、水泥、火電等重點污染企業實施高效除塵改造,安裝在線監控設備,確保2016年底前實現煙粉塵達標排放。

2、工業企業脫硫、脫硝工程。2017年底前,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大型集中供熱燃煤鍋爐、鋼鐵燒結機和球團生產設備、石油煉制企業催化裂化裝置、有色金屬冶煉裝備全部建設脫硫設施,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大型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新型干法水泥窯全部建設脫硝設施。

3、工業企業在線監控工程。全面啟動石化企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工程。健全完善現有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和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要全部建設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三、燃煤鍋爐治理工程

1、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18年底前,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F役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全部達標,適當增加超低排放機組發電利用小時數。

2、燃煤鍋爐達標工程。全省在用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開展煙氣高效脫硫、除塵改造,積極開展低氮燃燒技術改造示范,確保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新的排放標準要求。

3、燃煤小鍋爐撤并工程。建設熱電聯產機組或大型集中供熱鍋爐房,提高城市熱網覆蓋率,逐步對現存供熱小鍋爐實施撤并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

四、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程

1、建筑揚塵綜合整治工程。建筑物已拆除的場地、長期未施工開發和利用的場地及時清運建筑物料和垃圾,并對裸露地面進行硬化或綠化。

2、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工程。城市建成區主要街路實施機械化洗掃和人工保潔作業,縮短開挖道路裸露時間并封閉施工,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路段渣土運輸車輛監督管理。

3、城市硬化綠化工程。推進城市周邊及道路兩側綠化硬化、單位及居住區綠化硬化建設,加快公園綠地、廣場綠地、休閑綠地建設,加強城市生態廊道建設,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規模和硬化面積。

五、機動車尾氣治理工程

1、黃標車及老舊機動車淘汰工程。實行黃標車限行、禁行措施,加大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客貨運輸車的集中治理和更新淘汰力度。

2、機動車燃油品質升級工程。加強對油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煉化企業油品質量控制制度,全面保障油品質量。

3、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管工程。建成省、市機動車環保監管平臺并聯網,強化機動車尾氣檢測,全省機動車環保檢驗率達到80%以上,嚴禁未經環保檢驗和尾氣超標車輛上路行駛。

4、新能源汽車推廣工程。在公交車、出租車等城市客運及環衛、物流、公安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加大新能源汽車應用力度。2016年起,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的比重逐年擴大。

六、秸稈綜合治理工程

1、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管工程。貫徹《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知》,落實市、縣(區)、街道(鄉鎮)、社區(村屯)秸稈禁燒包保責任制,實行網格監管。

2、秸稈集中機收打捆工程。確定重點縣(市、區)作為試點,在秸稈焚燒影響較大的機場、高速、國道周邊及糧食主產區實施秸稈集中機收打捆作業。

3、秸稈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秸稈原料化、燃料化、飼料化、肥料化和基料化等綜合利用工程,推廣秸稈還田、造紙、制作生物培養基、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技術。

七、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程

1、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在用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程,新建的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同步配套建設油氣回收治理設施,完成改造的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要穩定運行油氣回收治理設施。

2、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對全省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運用LDAR(泄露檢測與修復)技術,加強對石化行業生產、輸送和儲存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泄露情況的監測和監管。

3、其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篩選和建立表面涂裝、包裝印刷、板材加工、橡膠制品、油漆涂料生產等易產生揮發性有機物行業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和污染治理臺賬。

第二節精準發力提升水體質量

深化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實《重點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規劃》,加大伊通河、條子河等重要支流綜合整治力度,健全市、縣、鄉鎮三級“河長制”責任體系。松花江流域重點解決石化、食品釀造、制藥、制漿造紙等行業污染,加大水生態保護力度,增加野生魚類種群數量,加快恢復濕地生物多樣性,持續改善伊通河、飲馬河等支流水質,把松花江流域打造成全國江河全流域綜合治理示范區;遼河流域大幅降低石化、造紙、化工、農副產品制造等行業污染物排放強度,持續改善條子河、招蘇臺河等支流水質,顯著恢復遼河保護區水生態,全面恢復濕地生態系統。到2020年,松花江流域干流水質穩定保持Ⅲ類,主要支流水質基本消滅劣Ⅴ類;遼河流域主要水體基本消滅劣Ⅴ類,東遼河干流水體穩定達到Ⅳ類;鴨綠江干流水質力爭保持現狀,渾江水質達到Ⅲ類;圖們江干流水質力爭逐步改善,主要支流水質不劣于Ⅳ類。

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建立城市黑臭水體管理信息平臺,細化分階段目標和任務安排,向社會公布年度治理進展及水質改善情況。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深入開展松花江流域伊通河長春市區段、遼河流域東遼河遼源市區段及條子河四平市區段等城市黑臭水體的環境綜合整治,結合海綿城市建設,修復水生態系統。到2017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河道無違法排污口,長春市建成區內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治理任務。

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與穩定達標運行監管,加快重點建制鎮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因地制宜升級改造城鎮污水處理工藝設備,強化除磷、生物脫氮工藝,對尚未達標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實施提標改造,重點流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建成區水體水質達不到地表水Ⅳ類標準的城市,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加強城鎮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優先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推進再生水利用,推進污泥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全面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完成達標改造。到2017年,長春市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內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縣級城市、地級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和95%以上,各市(州)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

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制定實施涉水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方案,新建、改建、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建立覆蓋所在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制度。推進工業污水深度處理,在造紙、化工、糧食深加工等重點行業推廣實施節水改造和污水深度處理。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集中處理,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十小”企業。到2017年,實現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一證式”監管,現有工業集聚區(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重點檢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及周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劃定工作,對人口密集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建立凈水設施,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檢測和風險防范。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信息,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縣級及以上城市自2018年起向社會公開飲水安全狀況。到2016年,完成日供水1000噸或服務人口1萬人以上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

優先保護良好水體。加強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劃定湖泊生態保護紅線,抓好松花湖、查干湖、新立城等納入國家《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13-2020年)》的11個重點湖(庫)生態保護工作,推行“一湖一策”,制定湖泊生態保護總體實施方案,松花湖制定并實施總氮總量控制方案。保護松花江、圖們江、鴨綠江三江發源地長白山,積極推進水源涵養林以及具有重要水源涵養功能的自然植被建設。到2020年,主要湖泊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

保護水和濕地生態系統。加強河道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在河道兩側建設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河道最大水位淹沒線以內退耕進行生態修復,禁止河道沿線堆放垃圾。加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新建一批國家級、省級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西部地區積極開展退耕還濕、生態移民等重點工程。加強湖庫水量調度管理,在伊通河、東遼河流域實行生態調水,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到2018年,完成長春市伊通河百里生態綜合治理一期工程、四平市仙馬泉河、遼源市仙人河河道治理工程。到2020年,完成伊通河、飲馬河、條子河、招蘇臺河、東遼河、圖們江等河流約300公里河道的生態修復工程。

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開展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劃定工作,定期調查評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區等區域環境狀況,新、改、擴建項目強化場地防滲處理和管道泄露檢測防護,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和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垃圾填埋場等區域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實施封井回填,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

深入推進農村環境保護。繼續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在各流域沿途鄉鎮建設以人工濕地為主的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東部地區著力推進村屯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確保好水不變差;中部地區著力建設降解型人工濕地,確保水質持續變好;西部地區結合河湖連通工程,建設重點湖泊(水庫)水生態隔離帶,充分發揮濕地自然凈化作用;推進“問題村”排查與治理,開展河道清淤疏淤,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到2020年,計劃完成1100個建制村的農村環境整治工作任務,建成100個人工濕地和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嚴格控制農業污染,合理使用化肥農藥,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推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現代植保機械;推行農業清潔生產,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健全廢棄農膜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網絡,到2020年,全省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固體廢棄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的標準化改造和建設,支持大中型養殖企業建設有機肥、生物質燃料、沼氣工程等高效資源化處理設施,開展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發展試點,提高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到2017年,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工作,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規?;B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到2020年,全省規?;笄蒺B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100%。

專欄2清潔水體工程

一、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提標改造工程

新建、擴建和改建(提標)40個城鎮污水處理廠,包括新建長春蘭家鎮、英俊鎮22座污水處理廠,擴建公主嶺市、敦化市等4座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長春西郊、圖們市等14座污水處理廠。到2020年,新增生活污水處理能力60萬噸/日,提標污水處理能力90萬噸/日。

二、污水管網建設工程

新建、擴建、改建1000余公里的污水管網和雨污分流管網工程,包括依托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程,每年建設和改造城鎮污水管網400公里以上;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設城郊結合部、“城中村”等區域截污納管工程。

三、河道生態修復工程

建設19個約1000公里河道生態修復、底泥清淤、水環境綜合整治等工程。

四、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

開展17個主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標準化建設工程,建設長春市新立城水庫飲用水水源標準化試點示范工程,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

五、湖泊生態保護工程

制定11個重點湖(庫)生態保護實施方案,明確湖泊治理的目標任務,實施松花湖、查干湖、向海水庫等良好湖泊試點建設工程。

六、人工濕地建設工程

在污水處理廠尾水處、江河支流入河口處、重點河流沿線鄉鎮村屯、重點湖泊水庫湖濱帶等建設55個總面積600余公頃的人工濕地工程。

第三節分類管理改善土壤質量

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嚴格管控類三個類別。優先保護類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占用;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有關縣(市、區)要制定土壤環境風險管控方案,制定實施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計劃。2020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建立分類清單;完成國家下達的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任務。

嚴格建設用地分用途管理。建立建設用地調查評估制度。自2017年起,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組織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對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農用地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向上級環境保護、城鄉規劃、國土資源部門備案。

實施建設用地分用途管理。2017年起,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規劃用地達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地塊,可進入用地程序;暫不開發利用的,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要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志和標識,采取隔離、阻斷等措施,防止污染進一步擴散。建立部門聯動監管機制,信息溝通機制,實行聯動監管。城鄉規劃部門加強城鄉規劃論證和審批管理;國土部門加強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環保部門加強對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和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活動的監管。

加強未利用地環境管理??茖W有序開發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擬開發為農用地的,要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評估;不符合相應標準的,不得種植食用農產品。依法嚴查向灘涂、鹽堿地、沼澤地等未利用地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對礦山、油田等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發現土壤污染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有關企業采取防治措施。

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責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由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負責。責任主體發生變更的,由變更后繼承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相關責任;責任主體滅失或責任主體不明確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建設用地要結合城市環境質量提升和發展布局規劃,以擬開發建設居住、商業、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項目的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治理與修復。農用地要根據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環境風險及其影響范圍,確定治理與修復的重點區域。治理與修復工程原則上在原址進行,治理與修復方案及需要轉運污染土壤的,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工程完工后,責任單位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治理與修復效果進行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2017年底編制完成《吉林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到2020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指標。

強化重點區域、行業監管。加強重點區域管控??h級以上政府所在地城鎮建成區、工業園區為重點管控區域,產糧油大縣、蔬菜大縣為重點監控區域。鼓勵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加強企業搬遷原址土地功能變化后的環境監管和風險評估工作。產糧油大縣、蔬菜大縣要制定土壤污染監控方案。加大涉重金屬等重點行業污染防控力度。確定重點監管污染物為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重點監管行業為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各級政府要根據實際確定本區域重點污染物、重點監管行業和企業名單。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2018年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

專欄3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一、農用地環境保護工程

開展未污染、輕中度污染、重污染等農用地面積現狀調查與評估。到2020年,完成全省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工作。

二、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排查工程

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立污染場地檔案,重點排查擬回收的有色金屬治煉、石油化工、制革、焦化、化工、電鍍等重點行業的重點污染源,排查工礦企業用地擬轉變為住宅、學校、商服用地等地塊。

三、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工程

在東北老工業基地和礦產資源枯竭型城市等污染地塊集中分布的城市,有序開展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工程,建立土壤綜合治理示范區。2018年底前,長春市要建立污染治理與修復清單。

第四節切實鞏固生態資源優勢

構建生態環境空間格局。堅持空間均衡發展理念,依托吉林省東、中、西三大生態功能區布局特點,構建以“三區四屏”為骨架的生態保護與建設空間格局。保護長白山森林生態屏障,強化長白山森林生態系統的保護和修復,推進張廣才嶺、老爺嶺、龍崗山及長白山丘陵區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通過森林撫育、冠下引進珍貴樹種、低效林改造和自然休養生息,恢復長白山地帶森林植被,促進天然林向頂級群落演進,提高森林質量,發揮長白山森林對中西部糧食主產區乃至全省國土安全的生態屏障作用;引導林區、自然保護區和生態脆弱區人口有序遷移,礦區重點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加強林區土地整理,通過商業性禁伐、林地清收和退耕還林推動東部綠色轉型發展,鞏固提高長白山東北森林帶的生態功能,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5%。加強黑土地資源保護,推進大黑山以西、科爾沁沙地以東、京哈鐵路兩側黑土區的黑土地保護治理工程,加快高標準農防林網建設和更新改造,推進土壤改良、土地平整、退田還堤等生態建設,力爭黑土層實現恢復性增長;加強黑土地保護治理技術的創新研究和示范推廣,推廣秸稈深翻還田等耕作技術,加強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的普及推廣,形成黑土地保護體系。恢復科爾沁防風固沙生態屏障,以治理風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為重點,遏制向烏沙帶、松花江右岸沙帶和松嫩沙地等沙化土地擴展態勢,以“三北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為主,完善防風固沙林、農田防護林體系,恢復防風固沙的生態功能;治理“三化”草原,宜林則林、宜草則草,科學構建喬、灌、草相結合的立體化生態屏障。修復松嫩濕地生態屏障,以向海、莫莫格、龍沼、月亮湖、查干湖、大布蘇等列入國際、國家重要濕地名錄的濕地為重點,加強第二松花江下流、嫩江、洮兒河流域等主要濕地保護區和濕地公園建設,通過補水等人工措施適度干預,恢復濕地,維護濕地生態功能,最大限度地保留濕地的生態特征和自然風貌,確保濕地面積實現動態平衡;加快實施生態移民工程,減少自然生態修復的人為干擾,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綠色生態新西部。

專欄4生態修復工程

一、森林生態修復工程

建設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三北”防護林五期、封山管護、生態移民等工程,提高森林生態系統功能。到2020年,完成造林和清收還林23.3萬公頃,森林撫育100萬公頃。

二、草原生態修復工程

實施退耕還林、退耕還草工程,采取圍欄封育、人工種草、補播改良、棚圈建設、優良牧草繁育體系建設等措施,恢復草原植被,確保草原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用途不改變。到2020年,治理“三化”草原7.5萬畝,新建圍欄300萬畝,補播改良500萬畝,禁牧面積1990萬畝。

三、濕地生態修復工程

建設濕地保護與恢復、跨流域重大引調水、西部地區河湖水系連通、西部重要濕地長效生態補水、長白山退化泥炭地再增濕地等重點工程。到2020年,通過向西部湖泡和濕地進行生態供水,連接西部地區203個湖泡,年均引水量5.56億立方米,以水壓堿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全省新增自然濕地保護面積12.6萬公頃,恢復濕地面積12萬公頃。

四、土地生態修復工程

開展土壤環境質量普查、重點區土壤調查和土壤質量狀況復查,采取造林治沙、堿地治理和草地恢復、堿性水高效利用等措施,加大西部“三化”土地治理力度。到2020年,完成土地整理面積800萬畝,實施保護性耕作1500萬畝,綜合治理黑土地3000萬畝,新增治理沙化土地10.28萬公頃,新增治理鹽堿化土地35萬公頃。

五、礦山生態恢復工程

正在開采礦山嚴格執行綠色礦山標準,廢棄礦山加大土壤、植被和地表景觀恢復力度,有重要價值的礦山遺跡建設礦山公園。到2020年,全省廢棄礦山生態得到有效恢復。

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著重查找并綜合整治自然保護區植被破壞、環境污染、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人為活動干擾生態環境等問題。重組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功能,建設20個高標準、規范化的自然保護區管理示范項目,爭取進入國家公園序列,推動新建5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0個省級自然保護區。依托生態廊道建設,完善布局合理、類型齊全、面積適宜的自然保護網絡體系,增強自然保護區間的聯通性和相融性。加強自然保護區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加大野生動植物保護執法力度,強化升級進檔,增強管理的有效性。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護區面積力爭達到國土面積的14%。

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快生物多樣性保護示范區建設,以長白山區、松嫩平原區兩個自然區域以及松花江、圖們江、鴨綠江重要流域為生物多樣性優先保護區域,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重點建設琿春東北虎、汪清遠東豹、長白山棕熊、白山原麝、汪清紅豆杉、長白縣鴨綠江上游冷水魚、中部地區梅花鹿、向海丹頂鶴、莫莫格白鶴、鎮賚大鴇等10個野生動、植物棲息繁育保護地,開展野生動植物的人工繁育、野化放歸,擴大野生瀕危動、植物種群,到2020年,瀕危動植物保護率達到95%。加強生物多樣性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全省生物多樣性監測網絡體系,建立生物多樣性預警技術體系和應急響應機制,重點加強長白山、莫莫格、向海、三角龍灣、鴨綠江上游、伊通火山群保護區生物多樣性長期動態監測,實現長期動態監控、數據共享;加大典型生態系統、物種的安全管控,強化野生動植物進口管理,嚴格保護好珍惜野生動植物及其生境,嚴防外來有害物種入侵,嚴格外來物種引入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亂采濫挖違法行為。

深入開展生態示范創建。開展多層次的生態示范創建,將生態鄉鎮、生態村示范創建活動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推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有效措施、建設新農村的重要抓手,融入村鎮建設的全局,重點推進以生態縣建設為中心的生態鄉鎮創建工作,大力推進東部以延邊、通化、白山等長白山生態區保護為主的生態創建,積極推進中部以長春、吉林、四平、遼源、梅河口、公主嶺等黑土地保護為主的生態創建,穩步推進西部以松原、白城等綠色生態屏障為主的生態創建,到2020年,創建生態示范市(州)2個、生態示范縣(市、區)10個、生態示范鄉(鎮)和村200個。創建多元化的特色生態示范區,覆蓋不同區域、不同領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點打造以綠色宜居的生態城市、生態城鎮為內容的人居生態示范區,以美麗鄉村、社會主義新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示范村為載體的田園生態示范區,以綠色礦山、生態礦山建設為核心的采業生態示范區,以生態工業、有機農業、生態服務業特色生態示范區為核心內容的產業園生態示范區,以公路、鐵路、江河堤防、庫區等交通廊道和生態廊道的綠化美化為主的連廊生態示范區。

專欄5特色生態示范創建工程

一、人居生態創建工程

推行立體綠化,建設城郊生態防護綠地、環城林和郊野公園,推行河道生態化改造工程,開展“海綿城市”、“海綿小區”建設。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3平方米,全省5萬人口以上城市建成森林公園1個,10萬人口以上城市建成森林公園2個,100萬人口以上城市建成森林公園5個。

二、田園生態創建工程

圍繞山、水、林、田、湖、居等基本生態單元,打造優質、高效、環保的現代化農業生產模式,將美麗鄉村、有機農業、觀光農業及生態旅游融合,形成具有吉林省特色的田園生態示范區。

三、采業生態創建工程

以破解采礦業領域存在的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為重點,優先在有廣泛影響和突出代表性的重點礦區建設以“綠色礦山、生態礦山”為核心的生態采業示范工程。

四、產業園生態創建工程

開展開發區、工業集中區、特色產業園區生態建設,大力發展生態物流業以及其他生態服務業,建設復合型生態產業園區,降低產業發展對環境資源的損耗和生態環境的損害。

五、連廊生態創建工程

建設高速公路、鐵路、國道、省道的綠色通道,在條件適宜的地帶合理配置主副林帶,形成立體復層的綠化帶,縣、鄉道路沿線的綠化兼顧防風固土。實施河渠、堤壩、水庫沿線的綠化美化工程,形成喬灌草結合的綠化帶。

第五節穩步提升固體廢物處置和管理水平

完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加快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積極發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生物處理技術,鼓勵區域共建共享焚燒處理設施,提高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完善收集儲運系統,設市城市全面推廣密閉化收運,實現干、濕分類收集轉運,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區)、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項目,重點建設長春餐廚垃圾處理、四平垃圾處理、白山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延吉生活垃圾收集轉運等工程。加強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場運行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焚燒飛灰處理處置、填埋場甲烷利用和惡臭處理,向社會公開垃圾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

加強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建立地方環保部門預審機制,明確各級環保部門在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中的責任和分工。做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及管理工作,統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經營項目布局,減少資源浪費。開展危險廢物調查工作,全面掌握我省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轉移、貯存、利用、處置等情況,建立全省固體(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檔案和數據庫。改造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提高危險廢物安全處置水平。整頓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建貯存利用處置設施,鼓勵產生量大、種類單一的企業和園區自建規范化的危險廢物處置設施,推動水泥窯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廢礦物油等分類收集、貯存、預處理和綜合利用項目。對廢棄物焚燒、制漿造紙、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鐵礦石燒結、煉鋼生產、焦炭生產、鑄鐵生產、再生有色金屬生產、鎂生產和遺體火化10個二惡英類POPs和以及全氟辛基磺酸類化合物(PFOS)和六溴環十二烷(HBCD)生產/加工企業情況進行動態更新,對重點企業的二惡英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性監測。

推進醫療廢物安全無害化處置。加強醫療廢物全過程監管和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擴大醫療廢物集中設施服務范圍,因地制宜地推進農村、鄉鎮和偏遠地區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建立全省醫療廢物協同和應急處置機制,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嚴厲打擊醫療廢物非法買賣等行為,建立醫療廢物特許經營退出機制,嚴格落實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開展醫療廢物非焚燒處理后廢物回收與綜合利用試點。

第六節嚴格保護聲環境質量

加大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交通、施工、社會生活、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力度,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道路兩邊配套建設隔聲屏障,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強機場、軌道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嚴格限制在敏感區內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嚴格管理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嚴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加大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源關停力度。

強化噪聲排放源的監督管理。嚴格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明確改善噪聲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噪聲“三同時”驗收管理,未通過驗收的噪聲排放項目,一律不得投入運行。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禁止高噪聲污染項目入園區。建立和完善聲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強化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聲環境達標管理。

加強噪聲監管支撐能力建設。夯實基礎保障條件,建立各級環保、公安、文化、交通、鐵路、建設、工業、工商等多部門聯防聯控噪聲污染防治機制,定期組織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將排放超標并嚴重擾民的噪聲污染問題納入掛牌督辦范圍。加強噪聲污染執法監測能力,建設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部門應配置相應的噪聲現場監測設備和儀器。促進公眾參與,廣泛宣傳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加大噪聲違法的輿論監督和曝光力度。

第七節強化執法嚴格管控環境風險

加強源頭環境風險防控。嚴格執行區域、流域、重點行業戰略和規劃環評制度,開展土壤、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評估,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的環境和健康風險,堅決不批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威脅飲用水和生態安全、危害群眾環境權益的建設項目,不斷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從源頭降低區域突發和累積性環境風險。

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對開發建設超出資源環境承載力、存在重大環境風險或者生態紅線受到威脅的地區發布環境影響預警信息,深化重污染天氣、飲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氣體、核安全等關系公眾健康的重點領域風險預警與防控。開展老礦區沉陷區、露天礦坑、矸石山、尾礦庫等綜合治理,控制和消除重大地質災害和環境安全隱患。完善危險化學物質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監控評估飲用水水源地、農產品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風險,加強石化、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食品及飼料添加劑制造業等主要生產化學品行業的污染防治。

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及處置應對。完善環境風險防范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深入推進跨區域、跨部門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協調機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響應方案,充分發揮大數據在環境應急管理中的作用,加快構建環境風險源地理信息系統、危險品定位追蹤系統,確保及時響應、科學應對、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加強重大環境風險企業隱患排查,完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石油化工等行業應急預案并備案,將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且整治不力的企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在對區域性突發環境事件、環保投訴舉報等情況進行大數據分析基礎上,向有關地方政府發布預警通知。強化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組織開展核與輻射污染事故、重污染天氣管控、流域水污染、危險化學物質及尾礦庫等敏感領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水平。

防范核與輻射環境風險。加強放射源監督管理,嚴格審查、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實現執證單位現場檢查“全覆蓋”;建立吉林省放射源在線監控系統,對重點放射源射線裝置進行實時監控、數據采集、異常報警和信息傳輸,實現對重點放射源的日常遠程監管;加大輻射環境執法力度,對放射源運輸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加強對Ⅲ類以上放射源安裝、更換現場的監督,加強放射源異地使用的現場檢查,對Ⅲ類以上流動使用的放射源進行核驗,防止發生放射源管理失控情況。強化放射性廢物收貯風險管理,加強退役源收貯場所和放射性廢源的安全管理,嚴格審批放射性廢物送貯申請,及時收貯廢舊放射源、放射性廢物,廢舊放射源做到100%安全收貯;加快推進低放廢液固化處理處置,嚴格執行放射性物質運輸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確保放射性物質在裝卸途中安全;加強放射性廢物庫的庫區安全管理,加強對現有設施維護保養,完善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保系統。加強突發核與輻射事件的應急與響應準備工作,完善應急指揮、應急服務、應急監測、應急保障等體系,確保及時接受與傳達各類突發事件應急指令,快速啟動監測儀器、布設固定監測點位、開展巡測等各項應急工作,有序開展大氣、水、土壤輻射環境監測;推進輻射前沿監測檢測實驗室和指揮部建設,加強邊境地區輻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準確判定我省境內是否受到放射性污染及污染程度。

夯實重金屬風險防控基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淘汰落后產能,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并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建立重金屬企業環境管理檔案,落實重金屬污染防治責任,科學確定涉重產業發展規模、結構和空間布局,嚴格涉重行業分布集中、發展速度快、布局調整較大、環境問題突出地區的環境準入,建立重金屬產排污強度綜合評價體系和企業分類管理制度,實施重金屬企業強制清潔生產審核。深化重金屬重點區域分類防控,以水稻、玉米和蔬菜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為重點,開展工礦企業周邊、污灌區、大中城市郊區等重點區域的農產品產地分布范圍和面積調查,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監測調查,摸清重點區域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底數,主要涉重地區長春市、吉林市及四平市的企業(園區)開展重金屬排放及周邊大氣、水體和土壤重金屬環境監測,優化調整區域重金屬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建立覆蓋全省的重金屬環境監測體系。

嚴格防控化學物質污染風險。開展化學物質危害初步篩查、使用情況調查及監控評估,建立優先控制化學物質名錄,禁止生產、使用、消費過程中污染風險高的新化學物質規?;a并進入市場。嚴格限制高環境危害、高健康風險化學物質的生產、使用,并逐步淘汰替代。開展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情況調查,監控評估飲用水水源地、農產品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風險。

第八節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建設

加強項目謀劃儲備。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為統領,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圍繞“長吉平+1”四市共治大氣污染,松花江、遼河等重點流域綜合治理以及“三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在清潔水體專項行動、清潔空氣專項行動、土壤污染治理、生態保護與修復、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環境監管能力與信息化建設等領域,統籌謀劃一批“基礎扎實、投資合理、效益明顯”的大項目、好項目。建立市(州)級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庫,編制五年項目總體實施方案和年度項目實施方案,入庫項目按照輕重緩急、擇優遴選的原則進行合理排序,強化項目儲備動態管理,及時更新項目庫信息,做到謀劃一批、實施一批、儲備一批,生態環境保護項目謀劃、儲備、推進的前期工作經費納入本級預算管理。

優化項目建設環境。各地、各部門按照“立項優先、投入優先、實施優先”的原則,為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實施提供良好的建設環境,項目審核、規劃、環評等審批環節參照省級重點項目相關管理辦法,簡化辦事程序,加快辦理進度,指導項目單位解決好審批、驗收等手續。新謀劃的項目及時開展可行性論證、方案設計等工作,盡快編制形成項目建議書;已形成項目建議書的項目積極開展規劃選址、勘測設計、環境影響評價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積極指導完善審批核準條件,盡快報批;正在報批的項目加快推進前期工作,實行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實施項目聯動審批,盡快完成各項審批手續。

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政府性投資項目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購置、主要原材料采購等事項要按照招標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辦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運營的政府性投資項目要保證資金落實到位。強化對建設運行情況和績效評價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管理體系,實行嚴格的準入、退出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和時間進度達到要求。充分發揮審計部門和財政部門作用,對環境治理項目建設和設施運營開展核定,確保穩定運行,防止偷排偷放。

第四章完善管理體系強化制度支撐

豐富完善法規體系、政策體系、標準體系、司法體系、制度體系、考核體系,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制度改革,以制(修)訂環境保護法規和標準、加快環境司法銜接完善環境法治,以健全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健全市場機制,以改革環境監管機制和健全生態文明評價考核體系確保政府履責,為順利開展環境保護工作奠定堅實的法制基礎、政策和制度保障,增強環保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動力。

第一節完善環境法規政策

制(修)定有利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法規條例。加快制定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水污染防治條例、噪聲污染防治條例、黑土地保護條例以及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森林公園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修訂節約能源條例、環境保護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條例、輻射污染防治條例、森林管理條例、集體林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快“禁塑令”上升為地方性法規立法進程,擴大立法范圍和“禁塑”內容,制定“禁塑”目錄。結合實際需要制定農業污染源管理辦法,畜禽養殖污染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

加快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政策。逐步完善生態補償、濕地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環境保護政策,研究出臺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督察辦法、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評價辦法等。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通過補助性和獎勵性等補償方式,在森林、草原、濕地、水流、耕地等重點領域和禁止開發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重要區域實行生態補償,探索建立松花江、鴨綠江、圖們江源頭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建立生態補償綜合考核評估體系,激發生態保護行為的自覺、自愿、自利。

第二節健全生態環境經濟政策

健全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節能環保、新能源、生態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生態文明建設投融資政策,廣泛與金融機構、企業等社會資本合作,積極推廣綠色信貸,建立企業信用評價和風險企業責任保險制度,通過成立環?;?、環保設備租賃公司等方式,全方位、多層次、多領域的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重大生態工程、環境保護建設項目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全面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培育排污權交易市場,探索排污權抵押融資貸款。

制定完善第三方治理政策。以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領域為重點,以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為導向,圍繞法律服務、環境監測、環境監管、環保大數據、環境審計、環境管理咨詢等方面,全面推進環保領域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健全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監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場。在城鎮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煙氣脫硫脫硝除塵、工業污染治理、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等領域,鼓勵發展集投資融資、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維護管理等一體化的環保服務總承包和環境治理特許經營模式。

實施環?!邦I跑者”制度。按照國家要求,全面推行環保“領跑者”制度。按照國家實施細則的要求做好我省申報把關工作,同時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獎勵政策,對獲得環保“領跑者”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激發市場主體節能減排內生動力,激勵、引導各類主體積極投身生態文明建設。

第三節加快建立完善標準體系

加快制(修)訂一批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環境質量、土壤修復、生態紅線、生態區等方面的標準,逐步構建完善的生態文明建設標準體系。研究制定高耗能特種設備、高耗能行業節能評價和監測等地方標準;加快推進綠色產業標準化工作,研究制定生物質能發電、生物質能源、沼氣等地方標準,逐步建立生物質能領域技術標準體系;加快以低碳綠色為特征的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標準體系建設,制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和美麗鄉村、生態鄉鎮地方標準;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標準體系,研究制定符合地方實際的污染物排放、環境質量等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強化循環經濟標準化工作,圍繞再生能源回收再利用,加強農林廢棄物、建筑垃圾以及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第四節強化行政執法和司法聯動

完善環境監管執法機制。將依法嚴懲違法行為、加大信息公開作為“雙隨機”制度的核心,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方式對企業開展日常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對嚴重污染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依法實施按日計罰、限產停產、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強制性措施,并向社會公開執法監管情況、違法違規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等信息。到2018年底,全省所有工業企業要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范疇,對照排污許可要求開始實施整改。2019年底前,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臺賬制度,實施“陽光排污口”工程,編制年度排污狀況報告,向環保部門申報,向社會公開。

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公檢法司等部門的銜接配合。健全完善環保部門與司法機關的聯席會議、專門聯絡、會商研判、重大環境案件掛牌督辦等銜接機制,聯合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加大生態環境損害查辦力度。暢通環境公益訴訟、利用法律手段引導調解信訪問題的渠道,積極推動實施生態環境案件審理專門化,推動法律咨詢服務隊伍專業化,對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存在惡意環境違法行為等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在移交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支持社會組織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化解群眾在公共環境方面的訴求。

第五節深化環境監管體制改革

推進環境執法體制機制改革。推進環境質量監測和執法監管體制改革,按照國家規定盡快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完善環境執法監督機制,建立環境監管定責、履責、問責工作機制,有序整合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執法監督力量,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

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落實企業責任,建立統一公平、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深化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適時增加特征污染物指標種類,對新、改、擴建項目實行污染物“等量替代”或“倍量替代”,實現排污許可證管理與環保審批、驗收、執法有效融合的“一證式”管理。

推進環評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戰略環境評價,強化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強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提高建設項目環評效能,突出管理重點,合理劃分審批權限,優化環評審批,提高公眾參與有效性;不斷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建立環評、“三同時”和排污許可銜接的管理機制,強化環境影響后評價,強化屬地管理及環保層級監督,嚴肅查處項目環評違法行為;健全環評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全面公開環評文件、申請受理情況、審查或審批意見;營造公平公開的環評技術服務市場;加強技術評估隊伍建設,加大基礎性科研力度。

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立全省環境損害賠償評估方法和實施機制,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依法嚴懲重罰;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以損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確定賠償額度;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節建立健全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建立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機制。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控、后果嚴懲的制度安排,建立覆蓋生態文明決策、評價、管理和考核等方面的制度體系。建立生態文明目標體系,按照生態區、生活區、生產區設立生態環境評價綜合指標體系;制定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辦法,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因地制宜實行差異化管理,對鄉鎮排污企業實行指標管理,對縣(市、區)實行達標管理,對市(州)實行質量標準管理;完善政績考核辦法,實行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差別化的考核制度,完善省管控市(州)、市(州)管控縣(區)、縣(區)管控企業的生態環境考核評估機制。在市縣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核算主要自然資源實物量賬戶并公布核算結果。探索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資源消耗和環境容量接近或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及時采取“區域限批”和“企業限?!钡认拗菩源胧?。

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實行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制,以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和生態環境損害情況為依據,明確主要負責人的追責情形和認定程序。區分情節輕重,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予以誡勉、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領導干部離任后出現重大生態環境損害并認定其需要承擔責任的,實行終身追責。

第五章補齊監管短板提升管理水平

加強環境執法監管能力建設,加快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加大環保部門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建設,全面完善和提升監察執法、監測等環境監管機構硬件配備水平,構建“一個網絡、一個中心、一個平臺、十個系統”,建立以環境要素全監管、環境治理精準化、預警預報溯源全實現、環境信息全收集的綜合信息支持體系,建成以生態環境大數據為支撐的網格化監管、在線監控、網絡監測“三位一體”的監管服務平臺,實現生態環境監管、監測數據互聯共享,實現生態環境保護精準管理。

第一節提升環境執法監管能力

加強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強化環境監察網格化管理,建立條塊結合和綜合執法的監察模式,推動環境監察工作向農村地區延伸,加強地市級、縣級環境監察機構移動執法系統、調查取證裝備配備。健全完善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建立起產、排污關鍵環節視頻監控體系。完善環境監察人員選拔、培訓、考核等制度,充實一線執法隊伍,定期開展環境監察能力競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等活動,提高隊伍專業化水平。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健全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州)、縣(市)級輻射環境監管機構,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獨立分析和實驗、信息共享、交流培訓,提升核與輻射環境監管人員的業務水平。完善省、市、縣三級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現一線、二線核與輻射環境自動監測全覆蓋,完成省級輻射實驗室達標建設。建立基于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化信息技術的核與輻射安全監控預警與應急響應平臺,不斷提高輻射源信息化監管水平。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核與輻射環境監管人員的業務水平。

加強固體廢物監管能力建設。加快建立和完善縣(市)級固體廢物環境監管機構,加強固體廢物日常監督管理,做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及管理工作。完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體系,提升對廢棄物焚燒、制漿造紙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二惡英類POPs和含多氯聯苯電力設備污染排放情況的監督性監測能力。

加強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完善基層環保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所有鄉鎮(街道)設立環保所,每個村(社區)設立1-2名生態環境監督員開展監管工作,東部地區依托林業站設立環保所,中部地區依托畜牧站設立環保所,西部地區依托水利所設立環保所,城市區域整合環境監管與城鄉整治。各縣區環保部門結合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環境監測、環境保護大數據、環境司法、環評中介等管理服務方面的作用,持續提高基層生態環境監督能力。

第二節完善監測預警網絡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研究制定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方案,整合優化環境質量監測點位,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現狀及變化趨勢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逐步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滿足各層級環境質量評價與考核要求。按照“一級部署、多級應用”的原則,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監測平臺建設,構建省、市(州)、縣(市、區)、鄉鎮四級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有效匯聚和互聯共享機制,實現全省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快速分析、預警研判、交換共享、實時發布。加強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對人體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監測。加強無人機遙感監測和地面生態監測,建立天地一體化的生態遙感監測系統,構建生物多樣性觀測網絡。到2020年,全省建成108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點、170個水體環境質量自動監測點、1136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2287個噪聲監測點、45個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13個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點、15個地膜殘留監測點、覆蓋所有重點污染源(973家排污單位)的在線監測網絡。

加強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加強環境質量監測預報預警,提高空氣質量預報和污染預警水平,強化污染源追蹤與解析,加強重要水體、水源地、源頭區、水源涵養區等水質監測與預報預警。完善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排放自動監測與異常報警機制,提高污染物超標排放、在線監測設備運行等信息追蹤、捕獲與報警能力,增強工業園區環境風險預警與處置能力。開展化學物質、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險廢物等環境健康危害因素監測,提高環境風險防控和突發事件應急監測能力。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綜合能力。加快實施生態環境保護人才發展相關規劃,加強環境監測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監測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完善與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發展需求相適應的財政保障機制,重點加強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監測數據質量控制、環境應急監測等能力建設,提高樣品采集、實驗室測試分析及現場快速分析測試能力。加強社會化檢測機構管理,推進政府購買生態環境監測社會服務,提升基層監測能力。嚴格監測質量管理,保障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準確。

第三節加快環境管理信息化建設

建立覆蓋全省的數據傳輸網絡和通道。依托環保專網、互聯網、3G/4G網絡等,建成覆蓋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及污染源企業的傳輸網絡和通道;建立數據采集、信息傳輸、網絡平臺建設相統一的技術標準規范和接口,保障網絡便捷暢通穩定,實現環境數據信息“全省覆蓋、全網共享、全程可控、全時可用”。

建立吉林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推動系統整合互聯和數據開放共享,促進業務協同。以生態環境共治為目標,按照“一級部署、多級應用、分步實施、重點突破”的原則,建設吉林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由生態環境全方位監測系統、污染源監控與監察系統、視頻監測系統、環境信息公開公示系統、生態環境大數據管理平臺及生態環境行政管理平臺組成。通過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和應用,實現生態環境綜合決策科學化、監管精準化、公共服務便民化。

建立網格化監管在線視頻監控平臺。在環境監管網格劃分的基礎上,建設省、市、縣和污染源企業四個節點使用的視頻監控平臺,構建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環境監測全覆蓋的動態監測網絡,實現在線監控體系的網格化、可視化和智能化,并將各類監測數據匯總進入數據中心,基本實現“全省覆蓋、全網共享、全程可控、全時可用”的環境網格化監管在線視頻監控體系。到2020年,省、市(州)、縣(市、區)、企業及監管工作人員,實現對污染源企業排放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環境執法和應急指揮調度。

建立十個環境管理系統。建立省、市、縣(區)、企業貫通的環境管理系統,包括污染源監管系統、空氣質量監管系統、水環境監管系統、噪聲監管系統、固體廢物監管系統、核與輻射監管系統、生態環境監管系統、應急指揮輔助系統、環境信訪管理系統、環境統計管理系統等10個環境管理系統,為建立和健全統一指揮、功能完善、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提供支撐,推進環境管理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在應用管理、安全管理、運維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統一的管理制度機制和規范,確保綜合監管平臺安全穩定和高效運行。

第六章健全保障機制確保規劃實施

本規劃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具有法律效力,要建立健全保障機制,確保規劃目標和各項重點任務順利完成。

第一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省政府與各市(州)人民政府(含長白山管委會、擴權強縣試點市縣)簽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各級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要把規劃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地方環境保護規劃,形成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統領,各專項規劃為支撐的監管體系,把規劃執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確保全面完成各項任務。

省直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在大氣、水、土壤、生態建設、環保大數據等領域建立全省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環保部門主要負責規劃協調、執法監督及發布環境信息,省環保廳牽頭制定《規劃重點工作任務部門分工方案》,定期調度并向省政府報告規劃實施進展情況。發展改革、財政、經貿、稅收、金融、價格等部門負責制定有利于環保的市場機制和經濟政策,建立有效的投融資體制,增加環保投入,并在產業政策、循環經濟建設、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生態補償機制建立方面等加強指導和協調,發展改革部門主要負責落實規劃項目的立項和資金爭取工作;財政部門主要負責按照資金使用計劃及時撥付資金,加強資金管理。住建、國土、工信、水利、農業、林業、公安、交通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規劃中的相關領域環保工作,住建部門主要負責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管網和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建設,集中整治黑臭水體,指導落實供熱鍋爐并網改造、揚塵控制、油煙整治;工信部門主要負責指導落實淘汰落后產能、發生重污染天氣時實行錯峰生產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水利部門主要負責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河道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工程建設;農業部門主要負責提升農村環境污染防治水平;林業部門主要負責開展濕地和森林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配合實施秸稈禁燒監管和綜合利用;公安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實施“黃標車”淘汰、機動車路檢及制定落實限行、禁行政策。商務、工商、質監部門主要負責指導落實清潔煤炭供應、劣質煤退出市場。能源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和督促燃煤電廠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氣象部門主要負責推進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能力建設。宣傳、教育、文化等部門要大力開展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民環保意識。

第二節拓寬籌資渠道加大資金投入

各級政府要統籌各類專項資金,向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傾斜,加大污水、垃圾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河道保護修復、飲用水源地保護、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對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修復與建設、先進適用技術研發示范等給予支持。創新環境保護領域財政資金支出方式,推廣競爭性申報評審方式,逐步從“補建設”向“補運營”、“事前補助”向“事后獎補”轉變。創新環保領域投融資機制,拓寬環境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渠道和企業環保投入籌資渠道,探索設立生態環保基金,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環保投資平臺和融資租賃平臺,推進環保系統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建立社會資本投資回報補貼機制與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企業、社會捐贈資金等增加投入,支持經營性、準公益性、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

第三節推進創新驅動強化科技支撐

突出環??萍紕撔碌闹匾寗幼饔茫瑥娀萍贾苇h境管理、環保技術開發應用、環保產業發展等各個環節。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全方位提升環保領域自主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引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轉型升級,研發綠色循環、高效節約、清潔生產、超低排放的生產技術和工藝,鼓勵企業優化資金、技術、人才等創新資源配置,推動自主擁有、購買、引進的專利技術產業化,力爭在質量監測、預警預報、環保大數據集成、高寒地區工程工藝研究等領域突破一批關鍵技術,用技術進步引領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

加強對科研院所、企業環保科研人員的培訓提高和激勵制度建設,推進重污染天氣成因及管控、重污染支流及黑臭水體防治、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秸稈綜合利用等重點領域的科技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提高科研能力、科技引領能力。有條件的地區創建環保產業園,建立環保產業孵化基地,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環??萍计髽I,加快推進環??萍籍a業化進程。

第四節健全調度機制嚴格考核評價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情況年度調度機制,將各地區環境質量改善、重點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防范及應急處置情況、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程進展情況列入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定期進行調度,每年組織開展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整合各類生態環境評估考核,在2018年和2020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并向社會公布評估考核結果。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環保重點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同時作為對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對因發生重大環境保護事故,考評年度內主要負責人被追究責任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對完成目標任務考核的地方,按照國家和省關于行政獎勵的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考核的地方實施區域限批,暫停審批該地區除民生工程、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以外項目,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節廣泛動員引導完善社會共治

健全完善政府、企業、公眾多元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地方各級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公眾有權利和義務共同參與環境保護。激勵和約束企業主動落實環保責任,實施能效和環?!邦I跑者”制度,樹立環保標桿,采取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給予榮譽獎勵等措施激勵企業實現更高的環保目標。在行政許可、公共采購、評先創優、金融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工作中,根據企業環境信用體系狀況予以支持或限制,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的環境違法信息計入社會誠信檔案,向社會公開。全面推進大氣和水、排污單位和監管部門環境信息公開,建立公眾參與環境管理決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機制,鼓勵公眾對政府環保工作、環評審批、企業排污行為進行監督,提高公眾參與水平。建設社會組織環保志愿者的能力培訓和交流平臺,積極發揮民間組織和志愿者作用,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有關組織依法提起公益訴訟,支持公眾和環保團體有序參與、有序保護、有序維權。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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