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1-23 13:41
來源:廣東省環保廳
2016年7月廣東省環保廳印發《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名錄(2016年版)的通知》。通知要求推行“一企一策”改造工作。對已治理完畢的企業,參照《整治方案》及行業治理技術指南有關要求,開展排放評估工作,嚴加監管。對VOCs治理效率低及尚未開展治理的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有機廢氣治理改造,確保主要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其中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未治理的有855家。
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名錄
(未治理)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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