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3-07 13:13
來源:珠海環保廳
(2) 加強輻射環境質量監測
目前關于水源地放射性監測只在竹銀水庫開展,“十三五”期間,可擴大范圍適當增加重要水源地飲用水放射性監測工作,推動環境空氣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建設,加強地下水放射性污染檢測。開展重要農產品基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工礦區等周邊土壤放射性污染狀況水平調查工作,建設珠海市電磁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3) 提升輻射應急能力建設
制定《珠海市環境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完善輻射環境安全事故應急機制,努力提高應對輻射環境突發事件的快速、高效處置能力。學習和借鑒國外核能國家的先進經驗,開展輻射防護技術、放射性廢物處置技術、輻射事故應急技術等研究,提高輻射污染防治和輻射事故應急技術水平。完善珠海市核與輻射應急指揮中心,強化監測設備配備和人員技術提升。更新維護核應急指揮系統,多部門聯動進行核事故演練,以應對核設施可能發生的核事故。加強輻射環境安全監管及涉源單位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涉源單位安全、規范、科學使用放射源的能力。
(4)強化核應急能力建設
加強核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實現成員單位之間互聯互通;完善核應急預案體系,重點是加強預案的管理和落實。加強核應急演練演習和專業培訓,積極參與臺山核電站、陽江核電站場外核應急聯合演習,持續開展專業培訓和擴大學習交流,培養核應急隊伍,著力提高我市核應急水平。加強與澳門在核技術應用、核應急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建立核應急信息交流機制,應急設施、設備共享機制。
(二)落實重點工程,扎實推進總量控制
1、降TN、TP,遏制氨氮、COD,推行“凈水”工程
“十三五”水環境總量控制指標包括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總磷、總氮4個指標。總量控制范圍包括城鎮生活、工業和畜禽養殖部分的農業源。“十三五”期間應開展主要河流水環境容量測算,建立基于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容量總量。對珠海市各地區應嚴格執行總量控制指標和削減目標,并將其分解到各鎮、各河段和主要企業,最終落實到排污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及達標時限。所有排污單位必須依法實現全面達標排放,逐一排查工業企業排污情況。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通過“源頭控制-過程阻斷-末端治理”全過程調控的思路,調整產業結構。根據“水十條”要求,取締造紙、制革、印染等10類小型工業企業,對珠海市電鍍、印染、機制紙及紙板制造業等工業廢水較大的污染行業開展清潔生產,建立區域性生態產業鏈,建設生態工業。2017年前,全市所有工業集聚區要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實現對污染單位全覆蓋和監管常態化。防止城鎮化和新區開發對江河的污染,加強餐飲業污水處理監控,實施排污口整治。出臺相關措施和管理辦法,對禽畜養殖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進行有效控制。
2、強化脫硫除氮,控VOCs防塵,推行“凈空”工程
“十三五”期間大氣總量控制因子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粉塵、VOCS 4個指標。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和珠海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及珠三角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以控制臭氧和細顆粒物為重點,著重推進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多種污染物協同減排。加強灰霾、臭氧的形成機理、來源解析、遷移規律和監測預警等研究,為污染治理提供科學支撐。按照節能減排要求,調整能源結構,提升減排潛力,加強對珠海市五大高能耗行業的廢氣污染治理。嚴格控制新建燃煤設施,現有燃煤設施逐步實施清潔能源改造,現有鍋爐煙氣脫硫、脫硝設施穩定運行。提高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使用比例,珠海電廠遠期擴容全部采用天然氣機組。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對電力、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開展煙粉塵排放總量控制。提高機動車新車排放標準,并配套供應相應品質的車用汽、柴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淘汰高排放車輛力度。同時加強對生活污染源排放的控制。
3、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強化“凈土”工程
“十三五”期間,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計劃,以鉛、汞、鎘、和類金屬砷等五類重金屬污染物為重點,兼顧鎳、鋅、銅等重金屬污染物。突出重點防控行業、重點防控企業的污染整合,強化鉛蓄電池、電鍍等重金屬排放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加強涉重金屬污染排放企業的環境監管。在近岸海域和陸地的開發建設活動,必須符合相應的海域環境功能要求,禁止在水產養殖區、海水浴場等區域新建、改建、擴建印染、電鍍、化工等排放廢油、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項目和設施。加強源頭防控,加快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爭取至2017年,完成五大重點行業全部清潔生產技術改造。至2020年,重點防控區主要重金屬排放量比“十二五”末期降低20%。
(三)劃定生態紅線,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1、嚴格保護重要生態區,實施環境空間管控
結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生態線控制性規劃、林業生態紅線等規劃,按照“面積不減少、功能不降低、性質不轉換”的原則對生態嚴控區進行優化調整,整合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增強對重要生態區、法定保護地、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生態保護紅線分級分類管理,落實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加強生態保護紅線分級分類補償機制。完善生態保護紅線動態管理機制,建立管理信息系統,推進生態保護紅線精準化勘界落地,引導城鎮建設、資源開發、產業發展合理布局。
2、優化產業空間格局,促進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協調發展
以《珠海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為指導,嚴格執行差別化環境政策,根據主體功能區確定區域的開發內容、強度和主要任務,推動形成與主體功能區相適應的產業空間布局,從而使得與環境保護工作相協調。大力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優化空間結構、城鎮布局、人口分布、產業結構、發展方式、基礎設施布局及生態系統格局。提升完善區應堅持環境優先,實施更加嚴格的環保準入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重點發展高端服務業,禁止新建工業產業園區,新建項目清潔生產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集聚發展區應重點發展高端服務業、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優化區域資源環境配置。開展重污染行業的區域布局調整,新建產業園區應按生態工業園區標準進行規劃建設,現有園區要逐步按照生態工業園區標準進行改造,要按照“產業向園區集中”的原則,以園區為載體推動產業集聚發展;生態發展區應以保護優先,點狀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環境可承載的綠色生態產業;禁止開發區是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區域,應嚴格保護,禁止任何不利于環境的開發建設活動,確保城市的生態安全。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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