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3-09 10:04
來源:杭州人民政府
(三)城鄉環境差異明顯,城鄉一體和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
郊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管理滯后。部分農村地區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現象突出,郊區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普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截污納管工作滯后于城市拓展進程;農村生活垃圾尚未全部得到收集處置,由于垃圾亂傾亂倒導致的河道污染、土壤污染等問題仍然存在;農村地區尤其是城郊結合部“村中廠”“廠中廠”等中小企業工藝落后,污染嚴重,環境安全隱患較為突出;部分區域畜禽養殖總量大、分布散,污染嚴重,治理推進難度大,畜禽糞便還田利用不太規范,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成效不太明顯。
(四)環境監管能力不足,體制機制瓶頸制約亟待破解。
隨著全社會對環境問題的關注逐步加大,以及新環保法、大氣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實施,社會各界對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加強環境管理執法、提高生態環境質量和確保城市環境安全的要求與呼聲明顯增加,環境監管執法要求不斷提高與執法監管力量相對不足之間的矛盾更加凸顯,現有環保機構設置不完善、不適應、不平衡的問題更加突出。特別是區、縣(市)基層環境監管力量薄弱,環境執法力量不足,鄉鎮一級環保機構和隊伍嚴重缺失,基層環保管理工作難以得到有效支撐。同時,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體系和責任考核機制還沒有充分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產業、人口、土地、環境等關鍵要素的管理政策需要有效聯動。
第二章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改善環境質量為主線,以解決關系民生的環境問題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依法治理為保障,實施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制度,進一步強化源頭控制,深化污染治理和全過程監管,以“兩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兩會”(G20杭州峰會和2022年亞運會)、打造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推進錢塘江金融港灣建設為契機,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制度改革,積極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和低碳發展,全面提升環境管理的系統化、科學化、法制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為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打造世界名城打下良好的環境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將綠色發展貫穿于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五大建設領域。強化綠色發展的剛性約束,進一步優化環保標準引領、環境空間管控和污染減排約束機制,促進區域布局合理化、污染排放減量化、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推動綠色轉型,促進人與自然和諧。
(二)堅持質量改善核心。以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主線,以環境質量不降級、環境功能不退化為底線,抓“好差”兩頭,促進“中間”,統籌運用結構優化、污染治理、總量減排、生態保護等多種手段,開展多種污染物協同治理,各種污染源分類防治,系統推進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差。
(三)堅持環境問題導向。以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為導向,以環境問題定任務,以任務定項目,以項目定責任,形成問題清單、項目清單和責任清單。通過落實重大環保項目,有效保障重點任務落實,推動突出環境問題解決,加快區域環境質量改善。
(四)堅持改革創新驅動。堅持把深化改革和創新驅動作為基本動力,充分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科技等綜合手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不斷深化制度改革和科技創新,分區分類管控,分級分項施政,提升環保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五)堅持社會共治共享。堅持依法治理環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打造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城市,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多元主體責任分擔,全社會合作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重點解決與民生相關的突出環境問題,實現環境改善成果全民共享,讓人民群眾在環境質量改善方面有更多獲得感。
三、規劃目標
總體目標上,到2020年,基本形成符合美麗中國樣本和全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要求的生態環境管理體系。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下降,環境治理管理能力明顯增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環境保護體制機制不斷健全,人口資源環境更加協調。
(一)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完成國家、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達的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市控以上斷面全部消除劣Ⅴ類水質,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斷面達標率達到87.2%,不達標斷面水質持續改善提高類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實現100%。市區空氣質量達標天數達到280天,PM2.5年均值濃度控制在42?g/m3以下,縣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年均濃度值達到或優于二級標準比例達到81%,重污染天氣明顯減少。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現狀并有所提升。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氮、總磷、重金屬及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顯著減少,完成省下達的減排目標。
(三)生態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初步形成比較完善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率先建成全國生態文明示范區和美麗中國先行區。省級以上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比例達到100%。
(四)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保持100%,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持續下降,環境及污染源周圍的輻射水平保持在本底范圍。
(五)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日趨完善。鞏固提高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管理水平,市域范圍內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全面完成區、縣(市)污水、污泥、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目標;全面加強環境監測和執法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健全環境監管體系。
“十三五”期間,共設置生態環保重點指標14項,其中約束性指標7項,預期性指標7項,涵蓋水環境、空氣環境、土壤環境、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生態建設和風險防范七個方面,主要指標量化分解到各區、縣(市),實行差別化考核管理和考核,具體見下表。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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