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4-20 09:53
來源:天津政府網
(四)狠抓督察迎檢。將國家第一季度專項督查轉辦和日常督查通報的各類污染問題逐項分解到各區,由市級相關責任部門指導各區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并以點帶面、追根溯源,倒追監管責任。以區為單元建立整改清單、處罰清單、問責清單,特別是嚴格落實國家要求,全面排查、舉一反三,建立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堅決杜絕同類污染問題再次發生。在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我市前,確保全面完成“小散亂污”違法企業和燃煤小鍋爐關停工作,全力做好中央環保督察的迎檢準備。針對中央環保督查組和日常督查反饋意見,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第一時間整改落實到位,并以此為導向和契機,加大突出環境問題治理力度。
(五)狠抓考核問責。一是依據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及其補充辦法,運用經濟獎懲、區域限批、公開約談、組織追責等措施,嚴肅查處各級各部門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對年度任務未按時限和要求完成的進行約談;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責任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有關規定進行問責;對工作不力、作風不實,弄虛作假和查處案件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和社會影響的,由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對責任單位及屬于監察對象的相關責任人依法依紀嚴格追究責任。同時,針對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的嚴峻形勢,適當擴大約談范圍,同時制作約談問責專題節目,在電視臺公開播放。二是在現有考核問責工作的基礎上,市人民政府每周對空氣質量排名最后1位和綜合指數、PM2.5濃度不降反升的區進行公開約談;每月對空氣質量排名后3位的區實行掛牌督辦,嚴格督促相關區采取強化措施,確保盡快實現“變后進為先進”;每月對任務進展滯后、專項整治不實、監管處罰不力的市級相關部門,在全市范圍通報批評,累計通報3次的,實施組織問責。三是嚴格執行《天津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以及京津冀區域內部排名結果一并納入市人民政府重點督查內容,實施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四是對照國家要求,制定實施天津市環境保護督察方案,建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以各區為督察對象,并下沉至部分重點街鎮、工業園區,嚴格落實地方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五是市環保局會同市監察局成立市級環境保護監察工作組,對地方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察,對工作不力、履職不到位的提出問責建議。六是充分發揮各區、各部門考核問責主觀能動性。承擔區考核排名任務的各相關部門,應認真履職,嚴格考核,考核排名結果須分出層次、嚴格體現各區相應工作水平;各區要進一步加大對各級鄉鎮街、各級網格長(員)、專職網格監督員的考核力度,堅決杜絕“零追責”。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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