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25 10:25
來源:中宜環保產業研究院
作者:李素君
合同環境服務模式的形成,將促使我國部分環保企業向綜合環境服務商轉型與發展,集投融資、設備集成、工程建設、運營乃至最后環境效果的負責于一體,具有強大的投融資能力、綜合的技術集成能力、良好的企業品牌及相應的規模。
然而,合同環境服務“按效果付費”在實操層面還不夠完善。實施中存在著價值目標缺位、客體范圍模糊、評判標準認定等問題,特別是標準的認定,如服務效果評定、標準的統一性和針對性等方面。例如黑臭河治理及流域治理中采用合同環境服務模式,就面臨績效考核標準很難界定的問題。這些難題都意味著合同環境服務模式的成熟需要在探索中前進。
編輯:洪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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