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6-29 10:25
來源:青島市政府
25.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以公交、環衛、物流、機場通勤、公安巡邏等領域為重點,鼓勵和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公交、環衛、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更新車輛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機關事務局,各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26.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實施公交車優先戰略,構建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機動化出行系統。2017年底,力爭萬人擁有公共交通車輛達到20標臺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比例達到40%以上。(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各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六)提高城市建設管理水平
27.嚴格控制城市道路揚塵污染。加強建筑廢棄物密閉運輸監管。嚴格建筑廢棄物運輸資質審批,納入監管的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安裝率達到95%以上,且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對未有效采取防撒漏、防揚塵措施,造成撒漏揚塵的車輛,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依法從嚴處罰。(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各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28.提高道路保潔水平。制定城市揚塵治理專項方案,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網格街道保潔工作負責人,并公布名單。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增加城市道路沖洗保潔頻次,推廣使用新能源洗掃一體保潔車輛,進一步提升道路保潔質量。市區和四市城區快速路、主次干路車行道機掃、灑水率達到90%以上;支路、慢車道機掃、灑水率以及人行道的灑水率達到40%以上,具備條件的人行道機掃率爭取達到40%。(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29.嚴格控制建設揚塵。嚴格落實建筑工程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做到現場封閉管理、場區道路硬化、渣土物料篷蓋、灑水清掃保潔、物料密閉運輸、出入車輛清洗六個百分百。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加強對拆遷工地和已拆未建工地的揚塵管控力度。2017年年底前,城市、縣城規劃區規模以上建筑工地(含房屋拆除)揚塵防治措施完備率達到98%以上。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地鐵辦、市機場辦,各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30.建立裸露土地綠化長效機制。推進城市公共部位、道路兩側、臨時閑置地等裸露土地綠化。2017年年底前,完成裸土綠化面積120公頃。(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各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31.實施城市園林生態建設。完成新改建綠地面積200公頃,新栽植喬灌木100萬株,新建道路綠籬6萬延長米。(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各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32.落實禁燒限放要求。全面禁止露天焚燒枯枝落葉、垃圾等行為。2017年年底前,完成露天燒烤清理整頓,室內燒烤必須配備油煙凈化設備。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相關規定。(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各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33.加強露天采礦清理整頓。2017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頓工作任務。(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有關區、市政府)
34.加強市區餐飲業油煙治理。市區餐飲業油煙凈化裝置配備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七)加強農業農村領域大氣污染防治
35.控制農業源排放。積極開展農田化肥施用技術指導,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和化肥機械深施,提高緩控釋肥的使用比例。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及時清除圈舍糞便,按照“雨污分離、干濕分離、防滲、防雨、防溢流”要求建設畜禽養殖廢棄物貯存、處理設施,提高畜禽糞便處理利用率。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試點面積3萬畝,實施緩控釋施肥、秸稈反應堆、雙低農藥等綜合防治技術措施。開展農業源氨排放控制對策研究。(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農機局、市畜牧獸醫局、市環保局,有關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36.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制定實施秸稈綜合利用方案,建設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程,探索秸稈綜合利用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化運營模式。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1%以上。(責任單位:市農委,有關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37.加強秸稈焚燒監管。全面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考核。(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農委,有關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38.加強綠色生態屏障建設。加快國土綠化和受損生態環境修復,加快制定和實施生態紅線保護制度,確定最低限度的林地面積、森林面積、森林蓄積量和森林覆蓋率。(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環保局,有關區、市政府,青島高新區管委)
(八)提高大氣環境管理應對能力
39.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進一步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環境保護委員會及各專業組作用,協調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抓手來抓,抓緊制定本轄區和本部門工作方案,強化組織保障,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加大相關領域違法行為的執法監督力度,強化資金投入保障,確保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強化協調督導。市大氣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日常督導,定期調度并通報各責任單位工作進度,及時協調解決突出問題,適時組織對重點任務進展情況開展督查。
(三)嚴格實施考核。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每季度對各區(市)空氣質量改善情況進行生態補償考核,年底對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并向社會公布結果。
(四)加強輿論監督。加強信息公開,利用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發布全市空氣質量狀況;暢通監督渠道,鼓勵媒體、市民監督和舉報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普和法制宣傳;及時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營造全民支持大氣污染綜合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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