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7-13 15:21
來源:三門峽市環保局
日前,三門峽市印發關于印發2017年度工業大氣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根據方案,三門峽將開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2017年6月30日前,嚴格執行《河南市重點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完成11家有機化工、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表面涂裝類,包裝印刷等行業的VOCs治理。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三門峽市2017年度工業大氣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三環文〔2017〕93號
各縣(市、區)環保局,局屬有關部門:
現將《三門峽市2017年度工業大氣污染治理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2017年4月18日
三門峽市2017年度工業大氣污染治理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按照省、市《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和《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7個實施方案及考核獎懲暫行辦法》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全會精神,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實施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為契機,以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依據,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治理、項目帶動、限期完成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工業大氣污染源治理,減少工業廢氣排放,為全市空氣質量改善和美麗三門峽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12臺10蒸噸以上、65蒸噸(含)以下燃煤鍋爐和6家水泥企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5臺65蒸噸/時以上燃煤鍋爐實現超低排放,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實現超低排放;11家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企業完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完成全市14家火電和6家水泥企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強化機動車監控。
三、工作任務
(一)實施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5月31日前,嚴格執行《河南市燃煤發電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推動全市5臺65蒸噸/時以上燃煤鍋爐(見附件1)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即在基準氧含量6%的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W”型火焰鍋爐和循環流化床鍋爐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未按期實現燃煤發電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未完成2016年地方燃煤發電機組(見附件2)超低排放改造的,依法實施停產治理。
(二)實施重點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17年6月1日起,全市12臺10蒸噸以上、65蒸噸(含)以下燃煤鍋爐(見附件3)全面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排放限值(燃煤鍋爐治理后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達到30、200、200毫克/立方米,燃氣鍋爐治理后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達到20、50、150毫克/立方米)。
2017年6月1日起,全市3家水泥熟料、3家水泥粉磨站企業(見附件4)全面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限值(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分別達到20、100、320、3、8毫克/立方米)要求。
不能穩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企業,應根據超標情況制定限期治理措施,確保規定時間內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對不能按期實現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治理。
(三)開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2017年6月30日前,嚴格執行《河南市重點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完成11家有機化工、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表面涂裝類,包裝印刷等行業的VOCs治理(見附件5)。
醫藥企業要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應活性的溶劑、溶媒。農藥企業要大力推廣水基化類溶劑替代輕芳烴等溶劑。
汽車制造企業要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水性等低揮發性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或“兩涂一烘”等緊湊型涂裝工藝;建立有機廢氣分類收集系統;對噴漆、流平、烘干等環節產生的廢氣,采取焚燒等治理措施。
包裝印刷企業要推廣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VOCs含量的膠黏劑、清洗劑、潤版液、洗車水、涂布液;推廣使用柔印等低VOCs排放的印刷工藝;對油墨、膠黏劑等有機原輔材料調配和使用等環節,要采取車間環境負壓改造、安裝高效集氣裝置等措施;對轉運、儲存等環節,采取密閉措施;收集的廢氣采取回收、焚燒等治理措施。
(四)強化重點時段排污許可管理。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和環保部的技術規范,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全市14家火電企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見附件6);6月30日前,完成全市6家水泥企業(見附件4)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排污許可證要在載明各排污口應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許可排放總量、主要生產設備及配套污染防治設施的基礎上,依據對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的企業污染管控要求,明確污染天氣情況和采暖期的排污標準和排污總量要求。對未按期取得排污許可證、未落實污染天氣和采暖期排放標準和排放總量限值要求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治,并按高限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關閉。
(五)強化機動車監控。2017年5月1日起,機動車環保監測監控平臺建成并與省監測監控平臺聯網運行。6月30日前,在城市主要進口、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裝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和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設立公安、環保尾氣聯合執法點,實時檢測過往機動車尾氣,對疑似尾氣排放不達標機動車,一律擋停進行強制尾氣檢測,達標車輛放行,不達標車輛依法查處。
四、工作要求
1.明確責任分工。工業大氣污染治理是省、市2017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縣(市、區)環保部門要制定工作計劃,加強對轄區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總體協調、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本方案所列治理任務全面完成。對未納入本方案附表中的大氣污染嚴重企業,要列入本縣(市、區)工作計劃進行治理。要督促有關企業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治理任務。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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