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7-20 07:55
來源:湖北省環保廳
近日湖北省環保廳通報了全省2017年1-6月份環境空氣質量相關情況,具體內容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14〕21號)及《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環發〔2014〕107號)要求,現將全省2017年1-6月份環境空氣質量(未剔除沙塵天氣影響)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全省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及比較情況
2017年1-6月,全省17個重點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累計平均濃度為88μg/m3,同比下降6.4%;納入國家考核范圍的12個城市PM10平均濃度為92μg/m3,同比下降6.1%。PM10累計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為:荊州、宜昌、襄陽(并列第二)、鄂州(并列第二)、武漢。詳細情況見附件1。
2017年1-6月,全省有3個地方PM10平均濃度同比不降反升,按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黃岡、孝感、神農架。
2017年1-6月,納入考核的59個國控站點PM10平均濃度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點位依次為:鄂州凡口(鄂城區)、武漢東湖高新(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宜昌白龍崗(西陵區)、宜昌四零三(高新區)、荊州科融環保(經濟開發區)(并列第四)。排名情況見附件2。
二、全省細顆粒物平均濃度及比較情況
2017年1-6月,全省17個重點城市細顆粒物(PM2.5)累計平均濃度為55μg/m3,同比下降6.8%;納入“十三五”國家考核范圍的13個市州PM2.5平均濃度為58μg/m3,同比下降3.3%。PM2.5累計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為:襄陽、宜昌、鄂州、荊州、黃石。詳細情況見附件3。
2017年1-6月,全省共4個地方PM2.5平均濃度同比不降反升,按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孝感、咸寧、襄陽、恩施。
三、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情況
2017年1-6月,全省17個重點城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74.6%,同比增加4.9個百分點;納入“十三五”國家考核的13個市州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71.1%,同比增加2.7個百分點。優良天數比例由低到高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為:襄陽、宜昌、隨州、武漢、孝感。詳細情況見附件4。
2017年1-6月,全省有3個地方優良天數比例同比不升反降,按降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孝感、咸寧、襄陽。
四、全省臭氧平均濃度及比較情況
2017年1-6月,全省17個重點城市臭氧(O3)日最大8小時第90百分位平均濃度為142μg/m3,同比上升7.6%。O3日最大8小時第90百分位平均濃度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為:孝感、黃岡、咸寧、隨州、武漢。詳細情況見附件5。
2017年1-6月,全省有14個地方O3平均濃度同比不降反升,按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神農架、宜昌、十堰、恩施、荊門、孝感、天門、咸寧、隨州、荊州、武漢、黃石、黃岡、襄陽。
五、全省二氧化氮平均濃度及比較情況
2017年1-6月,全省17個重點城市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28μg/m3,同比增加7.7%。NO2平均濃度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為:武漢、荊門、黃石、鄂州(并列第三)、宜昌、荊州(并列第五)。詳細情況見附件6。
2017年1-6月,全省有11個地方NO2平均濃度同比不降反升,按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恩施、荊門、十堰、黃石、仙桃、孝感、武漢、黃岡、襄陽、鄂州、荊州。
六、全省縣域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情況
2017年1-6月,全省納入115個縣域空氣自動監測站聯網的縣(市、區)中,按照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由高到低排序,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10個地方依次為:武漢市青山區、宜昌市伍家崗區、武漢市硚口區、孝感市云夢縣、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襄陽老河口市、黃石市下陸區、襄陽市襄城區、宜昌當陽市、宜昌市西陵區。詳細情況見附件7。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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