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03 14:31
來源:浙江省環保廳
日前,為規范浙江省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的計算,浙江省環保廳發布《浙江省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暫行方法》,以下為原文:
浙江省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暫行方法
一、適用范圍
本方法適用于現階段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計算,也適用于汽車修理與維護業中的涂裝工序VOCs排放量計算。
二、術語與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方法。
2.1揮發性有機物
本方法所稱VOCs,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總烴(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鹵代烴等)、含氧有機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含氮有機物、含硫有機物等。
2.2非甲烷總烴
采用規定的監測方法,檢測器有明顯響應的除甲烷外的碳氫化合物的總稱(以碳計)。
2.3實測法
通過對企業排氣筒或無組織排放源進行監測獲取數據,并計算相應環節排放量的方法。
2.4公式法
利用公式表征生產過程物料的物理化學過程,從而計算排放量的方法。
2.5物料衡算法
根據物質質量的守恒原理,對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物料變化情況進行定量分析,從而計算獲得產生量或排放量的方法。
2.6涂裝
將涂料涂覆于基底表面形成具有防護、裝飾或特定功能的涂層過程,又叫涂料施工。
2.7工業涂裝工序
工業生產中涂料調配、表面處理(脫脂、除舊漆等)、涂覆(含底涂、中涂、面涂、清漆)、流平、干燥等環節的生產工序。
2.8涂料
涂于工件表面形成具有腐蝕保護,裝飾或特殊性能(如標示,絕緣,耐磨等)的連續固態涂膜的一類液體或固態材料的總稱。
2.9固化劑
是經過縮合、閉環、交聯或催化等化學反應,引發涂料樹脂單體聚合固化的物質或混合物。
2.10稀釋劑
涂裝過程中,添加于涂料中,用于調節涂料樹脂的溶解性、揮發速度的物質。
2.11溶劑型涂料
以有機溶劑為介質的涂料(或使用有機物作為溶劑的涂料)。
2.12水性涂料
指完全或主要以水作溶劑或者作分散介質的涂料。
2.13粉末涂料
不含溶劑的粉末狀涂料。
三、計算方法
工業涂裝工序VOCs排放量計算采用全過程物料衡算法,見公式1-1。
編輯:張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