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08 10:27
來源:黑龍江省環保廳
日前,黑龍江省關于擬以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黑龍江省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請示已經印發。全文如下:
關于擬以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黑龍江省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請示
省委辦公廳:
根據環境保護部預測,今年北方地區秋冬季節同比氣溫較高,濕度較大;加之,供暖期后燃煤量加大和部分秸稈焚燒的不利影響,極易發生重污染天氣。黨的十九大即將召開,做好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既是重大民生問題,更是重大政治責任。
日前,陸昊省長已經專門批示:“要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陸昊辦〔2017〕5046號文件要求,我廳制定了《黑龍江省2017-2018年供暖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該方案通過書面形式征求了15個委辦局和13個市(地)及農墾總局、綏芬河市、撫遠市政府意見,修改后已報至省政府。經郝會龍副省長同意,擬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該方案。
妥否,請批示。
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10月10日
黑龍江省2017-2018年供暖季
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職責>的通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黑政發〔2016〕8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黑政辦發〔2016〕25號)要求,切實加強全省供暖季(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基本思路: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核心,以哈爾濱、大慶、綏化三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為主攻方向,以高架源穩定達標排放和低矮面源污染治理為重點,綜合考慮不同地區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污染影響范圍和社會反響程度等各方面因素,對燃煤、工業、機動車、秸稈焚燒和城市面源等污染進行綜合整治,加強執法監管,嚴格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問責,實現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改善。
主要目標: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指標。全省PM10年平均濃度66微克/立方米,PM2.5年平均濃度39微克/立方米;哈爾濱市PM10年平均濃度90微克/立方米,PM2.5年平均濃度60微克/立方米。2017年至2018年供暖季,全省重污染天數不超過65天,哈爾濱市重污染天數不超過25天。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加強燃煤污染治理。
1.完成分散燃煤小鍋爐淘汰。對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進行再梳理、再排查,確保無死角、無盲區。到2017年底,除保留必要的調峰、應急鍋爐外,淘汰當前剩余的2018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中,工業鍋爐313臺、采暖鍋爐1438臺、商業鍋爐267臺);哈爾濱市完成建成區內649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拆除具備供熱并網條件的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供熱鍋爐;大慶市完成建成區內24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綏化市完成建成區內249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
2.推進燃煤鍋爐達標排放治理。實施2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實現達標排放,超過大氣污染物控制標準的,應當采用先進的除塵、脫硫、脫硝等技術和裝置。到2017年底,全省完成111臺鍋爐脫硫設施改造、92臺鍋爐脫硝設施改造、99臺鍋爐除塵設施改造。哈爾濱市完成7臺燃煤鍋爐脫硫設施改造、10臺鍋爐完成脫硝設施改造、11臺鍋爐完成除塵設施改造,253臺[l1]1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安裝煙氣自動監控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大慶市完成27臺燃煤鍋爐脫硫設施改造、19臺鍋爐完成脫硝設施改造、27臺鍋爐完成除塵設施改造;綏化市完成18臺燃煤鍋爐脫硫設施改造、12臺鍋爐完成脫硝設施改造、15臺鍋爐完成除塵設施改造(其中,肇東市完成2臺燃煤鍋爐脫硫設施改造、5臺鍋爐完成除塵設施改造)。
3.加快現有褐煤燃煤鍋爐改造進度。對哈爾濱市71臺使用褐煤的鍋爐進行改造,在保障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提高摻燒煙煤比例,最大限度減少褐煤使用量,減少污染物排放。2017年底前,力爭完成36臺發電供熱鍋爐改造任務。
4.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在產火電機組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改造和低氮燃燒改造。到2017年底,全省完成牡丹江熱電、華能新華發電、大慶油田熱電等41臺機組的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改造和華電哈爾濱熱電、國電雙鴨山發電、大唐七臺河發電、華能鶴崗發電等15項超低排放項目改造。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哈爾濱市主城區2臺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大慶市完成4臺機組超低排放改造。
5.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繼續在哈爾濱市推進清潔能源使用試點,“宜氣則氣、宜電則電”,通過并入集中供熱管網、改用燃氣供熱、改用儲能電鍋爐供熱三種方式,逐步淘汰燃煤鍋爐。
6.開展燃煤質量監督抽查。以雙鴨山、七臺河、雞西、鶴崗等主要產煤區為重點,對省內燃煤生產、加工企業燃煤質量開展監督抽查,嚴格控制省內低質燃煤流入市場。
(二)深入開展工業大氣污染治理。
7.深化重點行業達標治理。深入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對超標排放的企業,督促其嚴格落實并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加密對超標因子的監測頻次,及時進行達標治理。到2017年底,完成中煤龍化哈爾濱煤化工有限公司、牡丹江佳日熱電有限公司、佳木斯東興煤化工有限公司(自備電廠)、國電湯原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大慶油田電力集團燃機電廠、帶嶺林業熱電廠、塔河縣熱電廠等納入達標排放計劃的行業企業超標問題整治。推進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嚴格執行石化行業排放標準要求,推廣使用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有機溶劑、膠黏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完成雙鴨山健龍鋼鐵等燒結機和球團設備脫硫項目4項。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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