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06 13:01
來源:湖南長沙市環保局
日前,湖南長沙市環保局印發《2017年度長沙市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實施方案(修訂稿)》。《方案》提出,特護期(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內力爭長沙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0%以上,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0%以上。《方案》要求,強化對涉氣排污企業的監管。納入2017年涉氣整治項目,12月1日前仍未能達到整治要求的,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火電、建材(水泥)、化工等行業有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暫未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企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日均大氣污染物排放量20%以上。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企事業單位全面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對特護期內超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并從嚴從重處罰。全文如下: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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