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19 13:54
來源:南京市環保局
(四)噪聲管理要求
1、工業企業必須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標準。
2、重點工業企業建議全面監測廠界噪聲,尤其是周邊有居民區等敏感點的廠界、居民投訴反映較多的企業廠界。
3、噪聲監測應晝夜都有監測數據,發現有噪聲超標的,企業應立即整改。
(五)環境應急管理要求
1、及時編制、修訂、報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認真落實環境風險評估,定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和培訓。
2、開展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較大及以上等級環境風險企業要開展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及“八查八改”工作。
3、按要求設立事故應急池、雨污切換閥門、總排口閥門,完善地面防滲、應急物資儲備等。
各工業企業要積極落實環境管理制度建設及企業現場環境管理要求,并根據此指導意見查找環境問題,形成環境管理長效機制。各區(園區)環保局應指導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落實《南京市工業企業環境管理指導意見》,加強培訓,并適時開展工業企業環境管理經驗交流。
編輯:劉影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