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23 11:06
來源:佛山市環保局
日前,《佛山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實施方案》已印發。方案提出,以控制顆粒物、二氧化氮、臭氧等污染物為重點,以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防治為著力點,實施多手段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推動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上新臺階,力爭空氣質量排名有所提升,到2020年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空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整治。落實陶瓷、玻璃行業企業提標整治,陶瓷企業氮氧化物總量核定濃度收嚴為100mg/Nm3,主要污染物按月核算排放總量。
佛山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
強化措施及分工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471號)精神,進一步鞏固提升我市空氣質量,打好藍天保衛戰,實現全面穩定達標,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重要批示及黨的十九大關于“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精神為指導,以控制顆粒物、二氧化氮、臭氧等污染物為重點,以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防治為著力點,實施多手段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推動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上新臺階,力爭空氣質量排名有所提升,到2020年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空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
二、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一)優化產業布局和能源結構。
1.依法查處“散亂污”企業。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用地、環境保護、工商、質監等方面手續不全的“散亂污”企業依法實施整治查處。各區要制訂“散亂污”企業整治查處工作方案,開展地毯式排查,建立企業清單,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分類施治,開展專項查處行動。結合區域的城市更新規劃做好村級工業園的升級改造工作,要建立工作臺賬,細化工作進度,整治內容要細化到每家企業。對所有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依法向其下達整治或關閉文件,確保后續強制措施合法。
2.優化城市布局和環保準入。開展城市通風廊道研究,在城市規劃、城市基礎設施新建和改造項目規劃、設計、審批時充分考慮氣候變化中長期影響,禁止在城市通風廊道上新建高層建筑群。把生態承載能力和環境容量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科學引導全市產業合理發展和布局。禁止新、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和企業自備電站,研究并加快推進服役到期或服役時間較長燃煤電廠優化整合和淘汰;不再新建陶瓷廠(新型特種陶瓷項目除外),嚴格控制日用玻璃制造等項目建設;現有的陶瓷、玻璃廠要推廣使用天然氣;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區域內火電、化工、陶瓷、玻璃、造紙、制磚、揮發性有機物等行業落后產能退出。
3.優化能源結構。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擴大到占全市國土面積的50%,2018年3月底前,完成擴大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高污染燃料設施的淘汰整治工作;強化高污染燃料管控,嚴肅查處違反禁燃區管理要求的行為。切實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工作,到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058萬噸以內。加快研究企業用氣補貼政策,加快推廣工業企業使用天然氣,全面提速天然氣管道建設。嚴格控制燃料品質,強化對燃料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管,生產、銷售、使用燃料必須符合有關要求。嚴格控制石油焦使用,全市范圍內禁止新建(含擴建、技改)以石油焦為燃料的項目,現有燃用石油焦必須于2018年3月底前改用清潔能源或達到清潔能源排放標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石油焦。2017年12月底前,依法查處關閉現有民用散煤銷售點,全面查處建成區內散煤燃燒行為。
(二)強化工業源綜合整治。
1.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大力推進石化、家具、印刷等13個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整治,分步完成170家省控重點企業“一企一策”綜合整治,2017年年底前完成100家,2018年6月底前完成70家;2019年9月前,提前完成市級重點監管企業“一企一策”綜合整治。探索并推進溶劑使用企業的原輔材料“油性改水性”工作;鼓勵引入第三方治理單位開展專業化VOCs污染治理,探索開展“企業端活性炭吸附+第三方深化治理”等模式。加快推進建設區域性集中噴涂噴漆中心試點工作并有步驟全市推廣。加強對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的監管,開展油庫或加油站第三階段油氣回收項目試點工作;推進揮發性有機物與氮氧化物協同減排,開展夏秋季臭氧削峰專項行動。
2.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整治。落實陶瓷、玻璃行業企業提標整治,陶瓷企業氮氧化物總量核定濃度收嚴為100mg/Nm3,主要污染物按月核算排放總量;玻璃企業主要污染物參照《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543-2011)排放濃度核算排放總量;鞏固鋁型材行業全工序清潔能源替代成果;鞏固電廠“超低排放”整治成果,對達不到超低限值要求的,減少發電指標并不予電價補助。鞏固10蒸噸/小時以上、6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整治成果;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用4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用柴油鍋爐、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關停供熱區域范圍內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分散供熱鍋爐。在用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需按照省的相關要求進行規范管理。
3.加強高排放行業環境監管。用“鐵腕、鐵心、鐵拳”的方法和決心,加大對各類重點工業源的執法力度。加大電廠、石化、鋼鐵、水泥、陶瓷、玻璃、磚廠等行業和國控、省控等重點企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實行24小時在線監控,明確排污不達標企業最后達標時限,到期不達標的堅決依法關停。加大對已淘汰的高污染燃料鍋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燃用設施的抽查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的燃料使用、鍋爐運行及其污染排放的監管;嚴格落實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及時在網站及相關平臺上公示環境違法企業違法失信信息。
(三)強化移動源綜合治理。
1.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電動汽車,加快充電樁建設,優先考慮嚴控區(國控測點所在鎮街)、中心城區非電動公交車淘汰,從2017年起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車應全面實現純電動化;2018年6月底前,完成途經嚴控區柴油公交車的淘汰更新;2018年底,各區完成全部柴油公交車的淘汰更新;2020年,各區完成全部LNG公交車的淘汰更新。從2016年起,我市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車中,純電動出租車比例不得低于70%且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不得使用燃油車。采取財政補貼等方式,鼓勵和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合理調控機動車保有量,嚴格網約車環境準入。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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