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5 10:58
來源:河北省環保廳
(五)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環境安全。
1.實施環境風險全過程防控。源頭防控環境風險。完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制度,推進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類分級管理。以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要素為重點建立污染風險源清單,為重點污染源識別及風險管理提供數據支撐。建立對地下水污染存在風險的場地清單。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影響范圍內的風險源名錄,定期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及風險評估。對重點地區的尾礦庫開展風險評估。選擇典型區域、工業園區、流域開展試點,進行廢水綜合毒性評估、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以此作為行業準入、產業布局與結構調整的依據。(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水利廳、省安全監管局、省海洋局參與)
開展環境健康調查監測評估。試點開展重點地區、流域、行業的環境與健康調查,識別和評估重點地區、流域、行業的環境健康風險,對存在環境健康風險的物質實行清單管理。(省環境保護廳、省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嚴格環境風險預警預案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制度,成立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11個市及時修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實施預警聯動。積極推進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和市、縣出入界斷面風險防控工程建設,制定風險防控和應急防范方案,至少每3年開展1次演練并建立預案定期修訂制度。加強南水北調中線沿線邯鄲、邢臺、石家莊、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的27個縣(市、區)化工企業應急能力建設,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以石家莊、唐山、滄州、保定市化工園區為重點,完善制度政策和應急體系建設。啟動核與輻射應急指揮中心工程建設,定期修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建設結構合理、功能齊全、信息暢通的輻射污染應急系統和輻射環境信息系統,有效監控輻射環境質量,預警輻射事故和事件,形成區域性應急監測處置能力。開展涉重金屬企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審核工作,實行備案制度。(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利廳、省安全監管局、省南水北調辦、省氣象局、各市人民政府參與)
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深入推進跨區域、跨部門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協調機制,健全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建立社會化應急救援機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協調、信息報告和公開機制。構建生產、運輸、儲存、處置環節的環境風險監測預警網絡,建設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監管體系。加強石化等重點行業以及政府和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隊伍、專家隊伍建設,強化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和信息化建設,增強應急監測能力,推進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安全監管局、省地信局、省海洋局、各市人民政府參與)
2.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推進放射性廢物庫庫區用水、用電、供暖等配套工程建設,確保放射性廢物庫安全運行,及時、全面收貯閑置廢棄放射源。針對我省核電項目和低溫供熱堆項目建設,提高核與輻射監管能力與輻射應急監測能力。加強省、市兩級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在11個市建立輻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子站,完善輻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推廣與鈾礦冶、核電和低溫供熱堆工程等相適應的實驗室放化分析監測。(省環境保護廳、省國防科工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參與)
3.深化重金屬綜合污染防治。繼續加強涉重金屬行業綜合防控。科學確定涉重金屬產業發展規模、結構和空間布局,進一步嚴格環境準入標準。新建涉重金屬企業集中入園區,有效控制涉重金屬產能向非重點區域擴散,從源頭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開展涉重金屬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確保達標排放。繼續淘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制定電鍍、制革、鉛蓄電池等行業工業園區整治方案,推動園區清潔、規范發展。調整優化皮革及其制品等行業的管控措施。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藝的電石法聚氯乙烯項目。加強燃煤電廠汞污染排放控制。鉛蓄電池行業推行先進清潔生產技術。強化涉重金屬工業園區和重點工礦企業的重金屬排放及周邊環境中的重金屬監測,向社會公開涉重金屬企業生產排放、環境管理和環境質量等信息。(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化重點區域分區分類整治。根據治理成效等適當調整重點區域,“一區一策”持續開展區域綜合整治。完成辛集市鉻重點防控區和安新鉛重點防控區污染防治工程建設。全面調查并推進解決區域重金屬污染歷史遺留問題。開展全省廢棄鉛蓄電池產生源及流向調查,堅決取締污染嚴重的廢棄鉛蓄電池非法利用設施,鼓勵生產或經營企業建立廢棄鉛蓄電池回收網絡。保定市試點建立鉛蓄電池銷售臺賬及全過程跟蹤監管制度,適時在全省推廣。在安新、徐水、清苑等鉛重點防控區域逐步實施涉鉛行業綠色發展行動計劃,探索實施京津冀城市圈再生鉛生態一體化的產業鏈協作模式。(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有關市人民政府參與)
4.提高危險廢物處置和管理水平。科學謀劃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逐年提升,監管能力明顯加強。利用處置能力與產廢種類和數量基本匹配,布局趨于合理,處置水平全面提升;優先保障已形成處置能力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有序發展新增項目;在滄州、唐山市重要化工園區以及石家莊市規模化皮革、合成革產業集中區,新建大型石油化工產業基地,配套建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試點開展水泥回轉窯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以廢酸、廢堿、醫療廢物、醫藥廢物、精(蒸)餾殘渣、廢乳化液、廢棄鉛蓄電池產生單位,及所有經營單位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推動非工業源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加強廢棄熒光燈管、廢舊電池、實驗室廢物等分類收集、貯存、無害化處理。加強對危險廢物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危險廢物申報,推動全省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監管平臺建設。積極推進全省醫廢處置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進鄉(鎮)、農村和邊遠地區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實施醫療廢物焚燒設施提標改造工程。(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計生委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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