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12 13:51
來源:泉州市環境保護局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環境保護局公布了2018年泉州市掛牌督辦環境問題名單,對10家企業進行市級掛牌督辦。除安溪縣前洋村養殖污染問題掛牌督辦期限為2018年6月30日外,其它掛牌督辦環境問題督辦期限為2018年9月30日。
政策原文:
泉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2018年市級掛牌督辦環境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泉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泉州臺商投資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
今年來,我市各級環保部門認真履行職責,上下聯動,積極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在日常環境監察和專項執法行動過程中,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問題。根據《泉州市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泉環保〔2013〕123號)要求,現將各地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確定為2018年市級掛牌督辦環境問題,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掛牌督辦的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深入排查企業環境問題,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并督促企業按時保質完成整改任務,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二、各地要在督促被掛牌督辦問題完成整改后,依照《泉州市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向我局提出解除掛牌督辦的申請并附相關材料。我局將適時組織督查組對各地掛牌督辦環境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三、對未按時完成督辦任務且未書面申請延長辦理時限的,我局將通報當地政府,并在2018年縣(市、區)黨政領導生態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環境監察工作年度考核中扣除相關分數。
各地要舉一反三,加大對環境違法企業的排查懲處力度,盯緊督辦時間,狠抓整改落實,加強執法后督查。對超標排放污染物、通過規避監管方式(暗管、滲井、滲坑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排放污染物、未依法進行環評拒不停止建設、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拒不停止排污等違法行為要對照新環保法予以查處,視違法情節可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或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等,始終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維護環保法律法規嚴肅性,確保群眾生產生活環境安全。
聯 系 人:李鋒 聯系電話:22510055
附件:泉州市2018年市級掛牌督辦環境問題及督辦要求
泉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3月30日
企業名單:
2018年市級掛牌督辦環境問題企業
1、泉州市泉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洛江區)
存在問題:1.未辦理環評、驗收等環保手續;2.除銹清洗廢水外排口重金屬超標;3.酸霧噴淋塔未運行,加藥池已干涸;4.危險廢物收集、儲存不規范。
督辦要求:洛江區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2、泉港福建萬家鑫輕工發展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1號廠房內紫外照射、消毒烘干流水線未配套相應的廢氣收集處理設施。
督辦要求:泉港區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3、南安康美鎮梅魁村蘇榮顯機磚廠
存在問題:1.未辦理環評、驗收等環保手續;2.未建設廢氣收集處理設施。
督辦要求:南安市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當地政府取締關閉該非法機磚廠。
4、晉江青陽街道高霞何建華五金配件加工點
存在問題:生產廢水沉淀池未采取防滲漏措施,廢水收集不完全。
督辦要求:晉江市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當地政府取締關閉該非法加工點。
5、惠安縣達利彩印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油墨彩印車間未配套完善揮發性有機廢氣處理設施。
督辦要求:惠安縣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6、安溪縣前洋村養殖污染問題
存在問題:多戶養殖戶均未配套相應的糞污處理設施,豬糞通過露天堆放晾曬后收集,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通過地面溝渠直接外排。
督辦要求:安溪縣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當地政府取締關閉該區域的非法養豬場。
7、福建省永春永泉實業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擴建項目未辦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手續。
督辦要求:永春縣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8、德化縣佳村嶺瓷廠
存在問題:1.現場檢查時未生產,也未辦理環評、驗收等環保手續;2.未配套相關環保處理設施。
督辦要求:德化縣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9、泉州開發區泉州市富林工藝制品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1.排污許可證已過期,未重新辦理;2.白坯車間未配套廢氣收集處理設施。
督辦要求:開發區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10、臺商區泉州弘晟精密塑膠模具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1.未辦理環評、驗收等環保手續;2.未配套廢水處理設施,咬花車間清洗廢水直排。
督辦要求:臺商投資區國土環保局依法查處,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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