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16 10:24
來源:安徽省住建廳
(二)大力實施階段(2018年5月1日—2019年2月28日)
1.按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總體要求綜合整治揚塵污染,各開發企業和建設施工單位是此次整治的責任主體,重點對建筑市政工地、混凝土攪拌站等方面加大監管力度,力爭達到“六個百分百”。
2.實行網格化管理。重點對房屋市政施工現場、混凝土攪拌站等進行全方位、無縫隙管理。要綜合運用日常巡查、隨機抽查和遠程監控等手段,加強監管,嚴格執法,一經發現未達到要求的工地,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企業,嚴肅查處,并記入誠信信息系統。對工作落實不力、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視其情節和后果,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3.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根據合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根據市政府發布的空氣污染預警級別,及時啟動應急應對預案,落實各級預警的揚塵控制措施,編制工地停工清單,并進行督導檢查。
(三)提升階段(2019年3月1日—3月31日)
繼續深入開展全市建筑行業揚塵治理專項行動,鞏固防治成果,認真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與不足,分析問題和總結經驗。在總結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針對存在的問題,建立完善住建系統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長效機制,為我市今后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18年是第二階段大氣污染防治開局之年,建設系統大氣污染工作應緊緊圍繞市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嚴控道路、施工等揚塵”總體要求和《2018年合肥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抓好落實。各級建設系統大氣污染防治主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積極參與環境保護,擔當起住建系統大氣污染防治的歷史使命,結合本地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實。
(二)抓好責任落實。繼續貫徹落實《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省大氣辦關于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有關工作的通知》(合建質安〔2017〕90號)文件,落實層級監管責任,各縣區監管部門負責抓好建設單位施工項目揚塵防治承諾書簽訂,對未踐行承諾者,依法處罰并列入不誠信黑名單;負責健全涉塵施工項目“三單制”臺賬并定期更新,落實監管責任,查處各類揚塵治理違法違規行為,對屢改屢犯、消極整改、拒不整改等情節嚴重的責任單位,要給予不良行為記錄、信用扣分等嚴厲處罰,對監管不力、失職瀆職監管人員將嚴肅追究責任。
(三)做好信息報送。各市相關監管部門,按照市政府職能分工做好合建質安〔2017〕90號文信息報送工作,于每月28日前向我委報送拆除項目、市政道路項目揚塵防治問題整治、攪拌站環境綜合治理及非法攪拌站取締工作推進情況。省廳原季報和月報工作按照省政府及大氣辦時間要求調整如下:報送時間為次月(季)1號前,月報內容按調整后模板填報,季報內容不變。信息報送的及時、真實情況將納入督查和通報內容。
(四)健全長效機制。要逐步建立執法聯動機制,保證監管工作的常態化,將施工揚塵治理作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繼續鞏固治理成果。要積極開展宣傳工作,通過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施工揚塵治理先進典型和經驗,公開曝光反面典型,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調動社會公眾參與施工揚塵治理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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