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03 13:53
來源:東莞市環保局
工作目標:2018 年底前完成全市重點 VOCs 企業尾氣治理措施提升工程。
工作內容:制定 VOCs 企業尾氣治理技術指南和整治工作方案,2018 年 5 月底前明確整治企業名單,按省“一企一策”要求開展整治工作,明確 VOCs 提升工程以提交設計方案和提升后達標監測報告為完成標準。加強日常監測監察力度,加大不達標排放企業查處力度。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負責。
26.開展集中治理試點工程
工作目標: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鎮域或工業園區 VOCs 集中治理試點工程。
工作內容:2018 年 5 月底前選定試點鎮街或工業園區,制定試點工作方案,開展集中治理工程。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負責。
(七)強化揚塵污染防治
27.強化施工工地管理
工作目標: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和拆除工程滿足六個“100%”。
工作內容:按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原則,全面加強建筑工地日常監管,確保各類工地嚴格落實工地及周邊圍擋灑水、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等揚塵管控措施,確保文明施工。全市在建工地必須在施工現場每個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能清晰監控車輛出場沖洗情況及運輸車輛車牌號碼。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參與單位:市城管局、市水務局、市交通局、東莞供電局、市城建局。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負責。
28.加強違規建筑拆除工程揚塵控制
工作目標:全市所有違規建筑拆除工程滿足六個“100%”。
工作內容:落實違規建筑拆除工程及周邊圍擋灑水、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 100%”等揚塵管控措施。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參與單位:市住建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負責。
29.強化道路揚塵控制
工作目標:提高全市各級道路保潔水平,保持整潔干凈,抑制道路揚塵。
工作內容:加強對道路市政設施及施工管理,努力控制施工揚塵。落實環衛作業、垃圾收運密閉化日常監管工作,要求各級城市道路進一步提高機械化清掃、高壓沖洗及灑水率,采取道路機械化清掃、高壓沖洗、灑水等方式,加大道路清掃、沖洗及灑水頻次,道路清掃每天不少于 3 次,高壓沖洗每周不少于 3 次,道路灑水每天不少于 6 次,道路清掃、高壓沖洗及道路灑水頻次要視實際污染情況適當增加。鼓勵環衛保潔單位(企業)引進并使用新型、先進、環保、高效的環衛作業車輛,適時淘汰老舊作業車輛。此外要求嚴抓環衛作業規范,嚴禁掃路車“干掃”、作業車輛車身不潔等現象出現。加強綠化養護和灑水降塵。對生活垃圾、雜草枯枝進行清理撿拾,對草坪、綠化帶進行修剪整形,所有垃圾雜物做到日產日清。加大對道路綠化帶的灑水頻率,保持土壤長久濕潤。加強道路綠化監管,堅決杜絕養護工人焚燒枯枝、落葉等園林廢棄物。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參與單位:市公路局。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負責。
30.加強政府公共用地、儲備用地的裸露地面揚塵控制
工作目標:全市政府公共用地、儲備用地的裸露地面完成覆蓋,基本不能形成揚塵污染。
工作內容:集中定期開展政府公共用地、儲備用地裸露地面治理。通過補植補栽等措施,對裸露黃土進行修補。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國土局。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負責。
31.強化泥頭車和砂石運輸車管理
工作目標:全市泥頭車和砂石運輸車密要全面實現閉化運輸,運輸過程中不超載、輪胎不帶泥、不出現灑落現象。
工作內容:在建工地落實規范管理措施,使用有密閉裝置的泥頭車,裝設泥頭車沖洗設施,嚴禁泥頭車輪胎和車身帶泥上路。砂場落實規范管理措施,運砂車必須密閉運輸。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門在重點保障區域對泥頭車、砂石運輸車“揚撒滴漏”、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巡查監督和執法查處力度。各鎮(街)落實聯合執法和管控措施,全面規范泥頭車、砂石運輸車運輸作業。研究制定泥頭車、砂石運輸車密閉措施標準,出臺泥頭車、砂石運輸車登記和牌照管理制度,搭建泥頭車、砂石運輸車管理信息平臺。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參與單位:市住建局、水務局、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負責。
32.強化露天焚燒污染控制
工作目標:加大露天焚燒監管處罰力度,確保全市范圍內基本無露天焚燒現象。
工作內容:落實鎮街(園區)屬地管理責任,加強露天焚燒巡查力度,及時查處露天焚燒行為。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各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
完善部門溝通和協調機制,每季度至少召開 1 次聯席會議,研究解決藍天保衛戰實施過程中突出問題和重大問題。
2.充分加強東莞市大污染防治辦公室(簡稱市大氣辦)工作統籌。從環保、住建、城管、公安、交通、質監、經信、發改和氣象等部門各抽調 1 名人員常駐市大氣辦辦公,抽調時間從 2018 年 4 月起,至我市空氣質量得到根本好轉為止。市大氣辦負責統籌組織開展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對各部門和鎮街(園區)任務目標完成情況開展考核問責,對藍天保衛戰開展全過程督查督導,確保重點行動措施得到落實。
(二)壓實工作責任簽訂目標責任書。市人民政府與各責任部門和鎮街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清單式”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各牽頭部門于 2018 年 4 月底前按工作目標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市環保局匯總形成“1+N”方案。各鎮街于 2018 年 5 月底前制定本鎮街實施方案報市環保局。各實施方案要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建立項目清單,確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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