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9 14:44
來源:生態環境部
中國大氣網從生態環境部官網獲悉,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轉發<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到,2018年1月份(原環保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的通知》(環辦監測函〔2018〕123號),明確要求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VOCs的監管與監測工作。
生態環保部表揚了上海市環境保護局,認為該局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環保部《關于加強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認識VOCs監測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結合當地排污許可證發放情況和VOCs排放源的種類、分布及產排污特點,對VOCs排污單位進行排查篩選,確定了上海市VOCs排污單位名錄;
二是加強組織實施,在落實排污單位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的前提下,根據市、區兩級監管職責分工,明確了市環境保護局總量處、辦公室、監測中心、監察總隊共同參與、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和區環境保護局屬地監管的工作原則;
三是明確工作時間節點,建立按季度定期調度機制;
四是建立保障機制,在保障VOCs監測所需人員、工作經費和工作條件基礎上,同時將各區VOCs監測人員培訓一并納入年度監測工作計劃;
五是探索建立園區VOCs監控體系,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
生態環境部特轉發《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方案》(滬環保總〔2018〕107號)并要求各地方環境廳(局),請認真研究、學習借鑒。
一、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充分認識VOCs監測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誰污染、誰監測、誰治理”的原則,加快推進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
二、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通知》時間要求,加快開展VOCs排污單位排查篩選工作,形成VOCs排污單位名錄,有序推進VOCs監測工作,并及時上報檢查監測報告。
三、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保障VOCs監測所需人員、工作經費和工作條件,組織開展VOCs監測人員培訓,鼓勵各地開拓創新,探索排污單位VOCs檢查監測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制定適合本地的地方標準方法。
附:《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方案》(滬環保總〔2018〕107號)原文:
據中國大氣網了解,除上海市外,黑龍江、江蘇、陜西、內蒙古也出臺了《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方案》。詳情參見相關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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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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