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28 10:51
來源:呂梁市政府
日前,山西呂梁印發《呂梁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加快工業污染源提標深度治理,電力企業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焦化、鋼鐵、化工、水泥、有色等企業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標準,逾期不能完成改造的一律實行停產限產整改。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環評的建設項目(已規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行業以及鍋爐)執行相應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全文如下:
呂梁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環保廳對我市的約談要求,針對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環境問題,抓好突出環境問題的整改落實,確保環境質量和環境管理上一個新臺階,特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標
2018年度,呂梁市區環境空氣質量PM2.5年均濃度達到50ug/m3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4%以上;交城、文水、汾陽、孝義四縣(市)環境空氣質量年終全省排名退出后10位。
二、整改任務
1.提高集中供熱普及率。加快城市集中供熱管網設施建設改造,進一步提高集中供熱、供氣率,到2018年底全市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0%以上。呂梁市區以城中村、城邊村及城鄉結合部集中供暖全覆蓋為目標,實現集中供暖沿川全覆蓋。(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住建局)
2.劃定“禁煤區”,城市規劃區、縣市建成區無煤化。呂梁市區擴大“禁煤區”,市區周邊10公里范圍內、12縣市建成區范圍內禁止使用各種原煤散燒?,F有集中供熱鍋爐燃料煤硫份不大于1%、灰分不大于16%,環保設施穩定運行且達到標準要求。
3.縣城規劃區生活燃煤“清潔化”。12個縣(市)的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禁止使用硫份高于0.5%、灰分高于10%以上的散煤;全市其它范圍內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分高于16%以上的散煤。
4.加快推進清潔供暖。制定《呂梁市2018年清潔取暖改造工作方案》,全市范圍內完成10萬戶清潔供暖改造。呂梁市區及周邊81個村的3.6萬戶共512萬平米分散采暖工程改造,采用集中供熱、煤改電、煤改氣的采暖方式,其中:離石54村24176戶387萬平方米,中陽12村6712戶78.9萬平方米,柳林4村2593戶31.1萬平方米,方山11村2522戶15.5萬平方米;汾陽、文水、交城、孝義城區及周邊,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供熱、以氣代煤、以電代煤的方式實施清潔供暖31000戶,其中:汾陽5000戶、文水5000戶、交城5000戶、孝義16000戶;其余縣城區及周邊完成集中供熱、以氣代煤、以電代煤清潔供暖改造33000戶,其中:柳林4000戶、方山4000戶、臨縣4000戶、嵐縣4000戶、交口4000戶、中陽4000戶、興縣5000戶、石樓4000戶。(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住建局、市電力公司)
5.加大淘汰燃煤小鍋爐。所有縣城建成區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面“清零”;呂梁市建成區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全市范圍內禁止新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環保局)
6.強化燃煤鍋爐污染排放監管。全市保留的633臺燃煤鍋爐全部穩定達特別排放限值標準,否則停產治理。其中:柳林93臺、離石71臺、方山47臺、臨縣47臺、嵐縣28臺、交口7臺、中陽58臺、汾陽73臺、文水34臺、交城35臺、孝義74臺、興縣25臺、石樓21臺。呂梁市區城南、城北兩個熱源廠完成超低排放提標改造工程,執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超低排放限值標準。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甲醇公司鍋爐,2018年8月底前完成提標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穩定達到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200mg/m3、煙粉塵≤10mg/m3的控制要求;市區周邊12個煤礦生產生活用燃煤鍋爐全部進行清潔能源替換,禁止燃用煤炭,逾期停產整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住建局、市環保局)
7.加強儲煤場監管。清理取締無證照及不符合布點規劃的儲售煤場。對向“禁煤區”銷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的儲售煤場依法依規進行處置。保留的儲售煤場要按照《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煤場揚塵污染防治技術規范的通知》(晉環環評函〔2017〕102號)要求實施全封閉改造。(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煤炭局、市環保局)
8.強化劣質煤管控。嚴格監管煤炭經營企業銷售散煤的行為,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煤炭的單位及個人,依法取締非法營運售煤點,嚴厲打擊銷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的行為。在城市主要出口及交通干線設置散煤治理環保安全檢查站,嚴查禁燃區內拉運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的運輸車輛。強化煤炭生產加工企業的產品質量監管,禁止供應和使用抽檢不合格的型煤等清潔燃料,對配送的清潔燃料進行抽查檢查,對灰分、硫分等指標不達標的,要倒查相關企業及責任人的責任,嚴肅問責處理。強化對冬季采暖民用煤監管,嚴禁燃用和摻混劣質煤。(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煤炭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
9.取締違法“散亂污”企業。進一步排查區域范圍內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散亂污”企業,建立管理臺賬,實施分類處置,納入淘汰范圍的落實“兩斷三清”,納入整治范圍的落實“先停后治”,整治未完成不得恢復生產。各地要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人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督察員,落實“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10.實施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加快工業污染源提標深度治理,電力企業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焦化、鋼鐵、化工、水泥、有色等企業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標準,逾期不能完成改造的一律實行停產限產整改。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環評的建設項目(已規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行業以及鍋爐)執行相應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按照《山西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實施方案》(晉環環監〔2017〕40號)有關要求,系統深入開展摸底排查、監測及評估、查處整改等工作,2018年底,所有工業企業完成全面達標監測及評估,違法排污得到有效遏制。(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經信委、市環保局)
編輯:張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