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16 10:23
來源:安徽省環保廳
因2018年二季度亳州、宿州2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均達到季度目標要求,安徽省環保廳經研究,同意自7月1日起解除對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氣項目環評文件的限批,具體內容如下:
安徽省環保廳公布關于解除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氣項目環評文件限批的函
亳州、宿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解除涉氣項目環評限批的函》《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申請解除涉氣項目環評限批的函》收悉。實施環評限批以來,亳州、宿州2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2018年二季度2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均達到季度目標要求。經研究,我廳同意自7月1日起解除對亳州、宿州2市新增涉氣項目環評文件的限批。
請你市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強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實現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季度和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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