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17 11:18
來源:銅陵市政府
9.開展“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組織開展全市詳查工作,在2017年“小散亂污”企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基礎上,4月底前,市環保、工商及供電等部門聯合,再次開展拉網式排查行動,確保排查工作覆蓋到位、不留死角。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對排查發現的違反產業布局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審批手續不全且無法補辦、非法使用土地且無法取得合法使用權限、建設或使用違章建筑、污染嚴重且治理無望的違法企業,嚴格按照“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原則清理到位;對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備的嚴格實施停產整頓、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達標排放的堅決關停;對應進駐而未進駐工業園區的,實施責令停產、限期搬遷措施;對偷排直排的工業攤點和小作坊,嚴格依法實施關停取締、吊銷營業執照措施。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清理整改任務,基本消除“散亂污”現象。(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工商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銅陵供電公司)
10.推進涉氣企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執行《安徽省重點控制區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公告》要求,制定出臺全市重點行業企業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實施方案,編制鋼鐵、水泥、化工、燃煤鍋爐等重點行業執行特別排放限值企業清單,達不到國家重點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企業應于4月底前制定限期治理計劃,并于10月底前完成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任務。加快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12月底前,完成有色動力廠2臺熱電聯產機組超低排放改造。自11月1日起,對未完成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和達不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企業,實施限產限排或停產措施,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銅陵有色公司)
11.強化VOCs(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認真落實國家《“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徽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業環保準入門檻,新建涉VOCs排放項目原則上要入園區,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改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加強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加快推進重點企業VOCs治理,實施重點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和重點企業VOCs專項治理,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13家重點管控企業VOCs治理設施改造工程。繼續推進漆包線有機廢氣面源污染治理,通過封閉漆包線VOCs廢氣產生環節、無組織廢氣收集治理、漆包機廢氣深度治理等措施,促使漆包線廢氣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整治。(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12.實施重點企業錯峰生產。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常態化開展重點企業冬春季(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運行負荷調控,科學制定企業錯峰生產工作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和便于核查的要求,督促全市鋼鐵、水泥、有色冶煉、化工、焦化、鑄造等行業企業完善冬春季運行負荷調控清單編制,落實錯峰生產、重污染天氣加大限產比例等管控要求。按照“誰改造誰受益、早改造早受益”原則,對10月底前完成升級改造并穩定達到國家重點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的企業,實行冬春季錯峰生產豁免,原則上不再實施運行負荷調控,但須按照《銅陵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落實相應污染管控等應急響應措施。(牽頭部門:市經信委;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13.健全完善重點企業在線監控體系。開展全市錯峰生產、應急減排企業廢氣在線監控設施安裝情況全面排查,對應安裝但未安裝的涉氣企業,要于10月底前完成在線監控設施建設和聯網,基本實現重點污染源的全面監控。健全在線監控設施監督管理措施,探索利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進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在線設施運行、比對等制度落實情況監管,切實發揮自動在線在環境監管中的“千里眼”作用,確保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三)加快交通運輸結構調整
14.強化機動車源頭管控。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新車準入標準,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禁止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達不到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重型及輕型柴油車。開展報廢汽車上路行駛專項督查,加強報廢汽車拆解情況督查,督促報廢車輛履行報廢手續,確保報廢汽車做到“應拆盡拆”。嚴格農用車“入城”管理,嚴查各類報廢汽車及無證無照農用車違法上路行駛。依法依規淘汰老舊汽車。(牽頭部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縣區政府)
加強新車生產銷售企業監督檢查。通過現場檢查、抽樣檢測等方式,加強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的監督檢查。對生產、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企業,依法依規進行經濟處罰和停產整頓。(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質監局、縣區政府)
15.全面完成車用油品質量提升。禁止銷售低于國Ⅴ標準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確保國Ⅴ標準汽柴油的供應保障。(牽頭部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縣區政府、中石化銅陵公司、中石油銅陵公司)
規范成品油市場流通秩序。持續開展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品質量抽檢,依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產、銷售油品,非法流動加油車等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成品油零售許可證。全面推廣車用尿素,10月底前,市域范圍內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全面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保證柴油車輛尾氣處理系統的尿素需求。(牽頭部門:市工商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質監局、縣區政府)
16.加強重型車輛道路行駛管理。嚴格落實《關于調整市區貨車限制通行區域的通告》,嚴查貨運車輛違規行駛,不斷優化重型車輛繞城行駛,加強農用機動車入城管理。按照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求,10月底前,通過新建道路、分時規劃路線等方式,完善制定重型載貨車輛繞城方案,科學確定普通干線公路繞城和專用繞城通道路線,完善城區環路通行條件,明確國三標準及以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及繞行路線,嚴控重型柴油車輛進城。(牽頭部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交通局、縣區政府)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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