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24 10:02
來源:武漢市環保局
行政審批處:組織完成年度排污許可證核發;負責審核排污單位申請表的表1至表4,即:排污單位基本情況、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燃料及原輔材料、排污節點及污染治理設施。告知新改擴建建設項目企業在生產排污行為發生前申請排污許可證。
總量處:協助行政審批處完成年度排污許可證核發;組織調查并制定排污許可證核發排污單位名單;組織開展技術培訓,指導排污單位填報和發證部門審核;與第三方技術咨詢機構合作,審核許可證信息并指導企業修改。
污防一處:負責水污染物排污許可,審核排污單位申請表的表9至表10,即: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請排放信息。
污防二處:負責大氣污染物排污許可,審核排污單位申請表的表5至表8,即: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組織排放信息、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無組織排放信息、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企業大氣排放總許可量。
科監處:負責審核申請表的表11,即:環境管理要求-自行監測要求;審核企業在湖北省重點污染源監測數據管理系統中填報的自行監測方案;定期匯總發證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公開情況,并告知監察支隊。
監察支隊:負責審核申請表的表12至表13,即:環境管理要求-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要求、地方環保部門依法增加的內容。督促企業填報執行(守法)報告并建立環境管理臺賬,公開企業自行監測信息,開展證后管理,做好已發證行業清理整頓。
其他處室和直屬單位按職責做好排污許可制推進工作中有關事項的支持和配合。
(三)強化技術支撐
排污許可證審核工作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涉及環保多方面,市環保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技術咨詢結構開展排污許可證核發技術培訓、企業申請資料審核等工作。各區發證部門可結合實際完善排污許可證核發技術支撐。
(四)綜合運用市場機制政策
對自愿實施嚴于許可排放濃度和排放量且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的排污單位,積極支持其向有關部門申報電價等價格激勵措施,享受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等優惠政策。與環境保護稅有機銜接,交換共享排污單位實際排放數據與納稅申報數據,引導排污單位按證排污并誠信繳稅。排污單位在履行法定義務基礎上,通過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清潔生產、污染治理、技術改造升級等產生的污染物排放削減量,可按規定在排污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利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引導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按證排污。
(五)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強化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及時公開自行監測數據和環境保護部門監管執法信息,公布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的排污單位名單,鼓勵公眾舉報不按證排污行為。推動排污許可信息化管理,試點重點行業主要排放口二維碼信息化建設,便于監管執法和公眾監督。
抄送:各區行政審批局。
武漢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發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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