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4-03 11:41
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
日前,江蘇印發關于開展金屬冶煉粉塵防爆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具體情況如下:
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金屬冶煉粉塵防爆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蘇應急〔2019〕26號
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
為深刻吸取3月21日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教訓,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危化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要求,結合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實際,決定自即日起到今年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金屬冶煉、粉塵防爆、有限空間作業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金屬冶煉、粉塵防爆、有限空間作業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工作,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全省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排查整治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金屬冶煉:以冶金、有色行業企業和機械行業的黑色金屬鑄造、有色金屬鑄造企業為主要對象,重點聚焦存在冶金煤氣和高溫熔融金屬的企業。
1.安全管理方面。
(1)金屬冶煉企業是否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依法經過考核合格,從事煤氣生產、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3)危險作業是否嚴格落實審批制度,檢維修是否有切實的工作方案,交叉作業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2.高溫熔融金屬方面。
(4)金屬冶煉企業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是否設置在鐵水、鋼水與液渣吊運影響的范圍內。
(5)金屬冶煉企業廢鋼配料是否存在不干燥,以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閉容器的情況,廢鋼料高度是否超過料槽上口。
(6)冶金、有色行業企業,爐、窯、槽、罐類設備本體及附屬設施是否定期檢查,是否存在出現嚴重焊縫開裂、腐蝕、破損、襯磚損壞、殼體發紅及明顯彎曲變形等未報修或報廢,仍繼續使用的情況。
(7)冶金行業企業,盛裝鐵水、鋼水與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是否按國家標準規定要求定期進行探傷檢測;
有色行業企業,盛裝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軸是否定期進行檢測。
(8)冶金行業企業,吊運鐵水、鋼水與液渣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煉鋼廠在吊運重罐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是否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龍門鉤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是否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是否及時整改;
有色行業企業,吊運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及渣的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是否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是否及時處理;
機械鑄造企業,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是否符合冶金鑄造起重機技術條件,或驅動裝置中是否設置兩套制動器;吊運澆注包的龍門鉤橫梁、耳軸銷和吊鉤等零件,是否進行定期探傷檢查。
(9)冶金行業企業,冶煉、熔煉、精煉生產區域的安全坑內及熔體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是否存在積水,是否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屬鑄造、連鑄、澆鑄流程是否設置有鐵水罐、鋼水罐、溢流槽、中間溢流罐等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有色行業企業,銅水等高溫熔融有色金屬冶煉、精煉、鑄造生產區域的安全坑內及熔體泄漏、噴濺影響范圍內是否存在非生產性積水。熔體容易噴濺到的區域,是否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銅水等熔融有色金屬鑄造、澆鑄流程是否設置有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機械鑄造企業,鑄造熔煉爐爐底、爐坑及澆注坑等作業坑是否存在潮濕、積水狀況,或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
(10)冶金行業企業,氧槍等水冷元件是否配置出水溫度與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報警裝置及溫度監測,是否與爐體傾動、氧氣開閉等聯鎖;
有色行業企業,高溫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屬冶煉爐窯、鑄造機、加熱爐及水冷元件是否設置有應急冷卻水源等冷卻應急處置措施。冶煉爐窯的水冷元件是否配置溫度、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及報警裝置。是否設置了防止冷卻水大量進入爐內的安全設施(如快速切斷閥等);
機械鑄造企業,鑄造熔煉爐冷卻水系統是否配置有溫度、進出水流量檢測報警裝置,是否設置了防止冷卻水進入爐內的安全設施。
3.煤氣等燃氣方面。
(11)冶金行業企業煤氣柜是否建設在居民稠密區,是否遠離大型建筑、倉庫、通信和交通樞紐等重要設施;附屬設備設施是否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設備;柜頂是否按規定設置防雷裝置。
(12)冶金行業企業煤氣區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是否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13)機械鑄造企業,使用易燃易爆稀釋劑(如天拿水)清洗設備設施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除集聚在地溝、地坑等有限空間內的可燃氣體;涂裝調漆間和噴漆室是否規范設置有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和防爆電氣設備設施。
(14)冶金行業企業,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柜、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是否設置可靠隔離裝置和吹掃設施。煤氣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處,是否設置了可靠的切斷裝置。車間內各類燃氣管線,在車間入口是否設置了總管切斷閥;
有色行業企業,使用煤氣(天然氣)的燒嘴等燃燒裝置,是否設置防突然熄火或點火失敗的快速切斷閥,以切斷煤氣或天然氣。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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