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24 10:54
來源:東莞市大氣辦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屬地負責。
(三)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加快智慧綠色交通發展
9.建設“綠色物流”片區
工作目標:2019 年年底前,完成綠色物流片區試點建設。
工作內容:在城市建成區逐步試點設立“綠色物流片區”,2020 年 1 月 1 日起綠色物流片區內全天禁止柴油貨車行駛。優化城市公路貨運站場布局,排查并逐步清退城市中心區內的公路貨運站場和商品批發市場,引導貨運站場向城市外圍地區發展。
完善與貨運站場能力匹配的集疏運公路系統建設,減少貨運車輛進入城市中心區行駛。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屬地負責。
10. 推進柴油車結構升級
工作目標:基本淘汰全市國Ⅲ及以下柴油車。2019 年 10 月底前,貨車限行區域擴大至包含我市空氣質量核心控制區。
工作內容:加快淘汰國Ⅲ及以下柴油車。2019 年 10 月底前,出臺實施全市國 III 及以下柴油車限行政策。核心控制區內,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核心控制區外的區域,由屬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采取區域限行、加強監管、鼓勵退出等綜合性措施,推動淘汰國 III 及以下柴油車淘汰報廢,大幅壓減國 III 及以下柴油車在東莞路面存量。
加大對“中型以上柴油貨車”的限行力度,2019 年 10 月底前擴大限行區域至城市核心控制區。按“宣傳倡議、引導鼓勵”逐步過渡的原則,推動新增的重型柴油車逐步選用壁流式結構顆粒物捕集器(DPF)的車型。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參與單位:市綜合交通運輸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市財政局、
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商務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屬地負責。
11. 推進公交車純電動化
工作目標:2019 年底前實現全市公交車 100%純電動化。工作內容:結合第二輪公交資源整合工作要求,逐步投放一
批純電動公交車輛,并淘汰全部非純電動公交車輛,實現公交車100%純電動化。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交投集團等。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屬地負責。
12. 推動新招標道路清掃工程用車電動化
工作目標: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國控站點 5 公里范圍以內所有新招標道路清掃工程用車電動化達到 100%。2020 年 1 月 1日起,全市新招標道路清掃工程用車電動化比例達到 100%。
工作內容: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國控站點 5 公里范圍以內所有新招標道路清掃工程用車電動化達到 100%。2018 年 11 月 1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作為實行過渡期,推行過渡期期間全市主干道路、快速路、高速公路新標清掃工程用車電動化比例不低于 70%,公園、廣場清掃工程用車電動化比例達 100%。2020 年1 月 1 日起,全市新招標道路清掃工程用車電動化比例達到100%。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與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等。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屬地負責。
13. 推進物流快遞領域車輛的純電動化
工作目標:全市新增和更新的物流配送車輛全部使用純電動或燃料電池等新能源車。
工作內容:持續推進實施《東莞市物流快遞領域車輛純電動化發展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物流快遞專用車純電動化示范項目。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參與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屬地負責。
14.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布局
工作目標:2019 年底前,新建公交車充電設施 200 個。推進充電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建設。
工作內容:全市所有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 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相關標準要求納入建筑設計、驗收規范;新建公共停車場及新增的路內收費停車位應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設快速充電樁。對有安裝條件的已建住宅小區停車場、道路停車位和專用固定停車位,逐步增設充電設施。加快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配套充換電設施建設,公交站場、出租車和市政車輛集中停放地、物流集中區應優先配建充足的充換電設施。推進城際快充網絡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建設。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參與單位:東莞供電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屬地負責。
15. 減少道路擁堵,提高機動車通行效率
工作目標:2019 年起,國控站點周邊 5 公里范圍內基本無交通堵塞點。
工作內容:進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開展交通秩序整治。繼續推進堵塞點治理,提高電子警察密度,震懾和減少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開展交通組織的微創新微改革,優化信號燈配時,改善道路系統微循環。加快推進公交專用道規劃建設,并加強社會車輛違規占道行為的執法監管力度,保障公交車輛運行效率。大力推廣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減少因交通事故而引發的交通擁堵。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參與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公路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屬地負責。
(四)全面深化工業源治理,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
16. 推進市級以上 VOC 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整治
工作目標:2019 年 6 月前,市級重點監管企業完成綜合整治方案編制。10 月底前,各鎮街(園區)整治任務量完成率達到 40%。年底前,整治任務量完成率達到 60%。
工作內容:(1)2019 年 6 月底前,印發市級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名錄,根據省工作要求將 VOCs 排放量大的企業納入市級重點監管企業管理。根據《東莞市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監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指引》(東環辦函〔2016〕146號),各鎮街(園區)督促企業按照省“一企一策”工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開展技術評估,從源頭、過程、末端實施全過程管控和整治,確保 VOCs 收集率、處置率均滿足環境保護的需求。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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