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6-18 13:42
來源:安居北京
為進一步提升施工揚塵治理精細化、標準化管理水平,近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城管執法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修訂<北京市建筑業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有關內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施工企業存在施工揚塵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處理做了詳細說明。在同一自然年內同一項目因施工揚塵違法行為被處罰2次仍有揚塵行為的同一施工單位,移送城管執法部門依法對其采取責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對被處罰3次仍有揚塵行為的同一施工單位,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暫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場投標資格6個月。
《通知》還對施工現場揚塵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中有關違法違規行為描述、認定依據、處罰處理依據、企業記分和人員記分重新進行了修訂,較舊版加大了揚塵違法違規行為的扣分權重、分值以及處罰金額。從而增強各參建單位牢固樹立施工揚塵治理“紅線意識”,切實提高對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日常施工現場揚塵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積極落實空氣重污染預警、大風預警等天氣應急響應措施,確保施工現場揚塵治理達標。
《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同時廢止《關于將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有關內容納入〈北京市建筑業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法〔2012〕20號)。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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