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15 13:47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日前,廣東印發《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2159-2019)。標準規定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3項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分別為30mg/m3、280mg/m3和550mg/m3。具體執行時間規定如下:一是現有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二是新建企業自2019年8月1日起執行。
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平板玻璃、電子玻璃制造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平板玻璃、電子玻璃制造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
本標準中未規定的內容和要求,仍按現行 仍按現行 GB2645 、GB29495等相關標準執行 相關標準執行 相關標準執行 相關標準執行 。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5432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 26453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9495電子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HJ/T 42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碘量法
HJ 57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HJ 75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試行)
HJ 76固定污染源煙氣( 固定污染源煙氣( 固定污染源煙氣( 固定污染源煙氣( SO 2、NO 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方法
HJ/T 397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 629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2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3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HJ 836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
HJ 856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玻璃工業—平板玻璃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28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39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玻璃工業 glass industry glass industry glass industry glass industryglass industry
本標準玻璃工業僅指制造平板和電子玻璃工業。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