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22 11:03
來源:VOCs減排工作站
生態環境部在6月份發布《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標準以來,提出了對VOCs無組織排放收集的基本要求。此外,此標準要求VOCs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集氣罩)的設置應符合GB/T 16758的規定,采用外部排風罩的,應按GB/T 16758、AQ/T 4274-2016規定的方法測量控制風速,測量點應選取在距排風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應低于0.3 m/s。那么,這兩個標準對VOCs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的控制點及控制風速有什么特別要求及定義?
現行標準:《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GB/T16758-2008中3.7、3.9如下:
1)3.7 控制點:有害物放散直到耗盡最初能量,放散速度降低到環境中無規則氣流速度大小時的位置。
2)3.9 控制風速:將控制點處的有害物質吸入罩內所需要的最小風速。
如常見的集氣罩的控制點如下:
廢氣捕集幾點注意事項:
1、廢氣風管不應同時包含局部排風系統與整體收集系統;
2、設置有采暖和空調的車間,廢氣宜優先采用局部收集措施;
3、廢氣收集的管路系統應設置用于風量平衡調試閥門;
4、廢氣收集系統應避免橫向氣流干擾;
此外,GB37822標準要求廢氣收集系統的輸送管道應密閉。廢氣收集系統應在負壓下運行,若處于正壓狀態,應對輸送管道組件的密封點進行泄漏檢測,泄漏檢測值不應超過500μmol/mol,亦不應有感官可察覺泄漏。泄漏檢測頻次、修復與記錄的要求按照GB37822標準中的第8章規定執行。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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