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23 09:16
來源:工業綠色化
作者:張星星
制藥行業VOCs相關控制政策新要求
目前國內有關制藥行業VOCs控制的政策很多,這里主要介紹《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等與制藥企業關系較為緊密的政策要求。
《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中要求重點區域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中化工行業(包括制藥行業)要求實施VOCs專項整治方案,2020年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
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要求實施VOCs綜合治理專項行動,要求河北省重點推進制藥等行業VOCs綜合治理,包括開展工業企業VOCs無組織排放摸底排查、加強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全面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制度、加強儲存裝卸過程中逸散排放控制、加強廢水廢液和廢渣系統逸散排放控制、推進治污設施升級改造、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因地制宜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等控制措施。
VOCs控制技術與措施
為了滿足制藥行業相關的標準和政策要求,必須要采取VOCs控制技術與措施。但對制藥來說,VOCs的控制一直是重點和難點之一。制藥行業污染物種類多、成分復雜,而且制藥行業很多排放是不穩定不連續的,設備開停頻率較高。此外部分制藥企業惡臭擾民問題突出,為了滿足周邊百姓的“鼻子標準”,企業必須達到更高的排放要求,也必然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對于無組織排放,其控制措施首先是源頭替代、加強設備密閉密封、以及將無組織集氣變為有組織。目前的不少企業已經開展此項工作,但在無組織廢氣收集方面往往存在問題,比如很多污水處理廠廢氣的收集系統設計并不合理,管道布置過于曲折,容易造成風壓、風量不匹配不平衡,不僅存在泄露隱患,還容易造成過度稀釋。因此,在集氣系統設計以及材質選擇上需要尤為注意。
對于有組織排放的處理技術,主要可分為有回收價值的高濃度廢氣和無回收價值的有機廢氣兩大類。對于有回收價值的高濃度廢氣主要采取冷凝、吸附等技術進行回收,企業在這些技術的選擇上主要考慮的是經濟問題。對于無回收價值的有機廢氣主要采取蓄熱式熱力焚燒技術(RTO)、生物凈化技術、低溫等離子體技術、光催化技術(紫外光氧化)、借用其他熱工設備焚燒、多種技術組合等進行處理,這幾種技術都各有優缺點,需要綜合技術的適用范圍、控制要求、投資成本等多方面比較進行選取。
總的來說制藥行業的VOCs廢氣治理的情況非常復雜,如何經濟、合理地選取實用的處理技術還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一廠一策”研究。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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