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23 13:17
來源:溫州市生態環境局
明確小微企業入園廢氣排放控制標準。小微企業應按照行業廢氣治理要求,落實源頭與過程控制措施,同步建設廢氣治理設施。電鍍、酸洗、涂裝等環境影響大的工序,鼓勵建設共享車間、共享治污設施。(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牽頭)
2.重點行業治理項目。
開展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制鞋、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制品、包裝印刷、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整治,削減工業源VOCs污染排放8000噸。(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等參與)11月底前,完成127個無組織排放改造項目,其中燃煤電廠項目2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等參與)全面推進工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重點企業治理項目。
6月底前,編制制鞋、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的企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11月底前,完成160家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4.油品質量提升項目。
全面供應國六標準汽、柴油,停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三油并軌”。(市商務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中石化溫州分公司、中石油溫州銷售分公司等參與)組織開展清除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專項整治行動,對儲油庫、加油(氣)站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全年開展油品等質量專項抽檢3次以上,全面取締黑加油站點。(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等參與)
5.油氣回收治理項目。
年底前,完成全部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完成省下達的港口油氣回收治理任務,年銷售量5000噸以上的加油站自動監控設備安裝率達50%。(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實施專項行動,推進破難攻堅
1.秋冬季攻堅項目。
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攻堅目標,年底前,制定2019-2020年秋冬季攻堅方案,確保秋冬季期間PM2.5平均濃度持續改善。(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參與)
2.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項目。
6月底前,制定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工作方案,年底前完成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行動2019年任務,淘汰柴油貨車880輛。(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工業窯爐整治項目。
建立各類工業窯爐管理清單,完成工業窯爐治理年度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治理項目。
加強工業源臭氣異味治理,優先采用原輔材料替代、生產工藝改進或裝備水平提升等方式,降低臭氣異味源頭排放。產生臭氣異味的單元,應進行封閉、加蓋,或采取車間密閉的收集措施,并采取高效治理技術處理后達標排放,著重提高臭氣廢氣收集率和處理率,明顯減少臭氣異味的排放,做到企業周界基本無異味。11月底前,完成17個工業源臭氣異味治理項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等參與)
結合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對污水處理廠、泵站的重點臭氣異味產生環節采取加蓋、密閉等方式收集廢氣,實施高效除臭治理。加強對生活垃圾收運、中轉、填埋和焚燒過程中臭氣異味的控制和收集處理。加強對餐廚垃圾輸送、處理等環節廢氣的收集和處理。年底前,完成2個市政源(龍灣永強垃圾發電廠、蒼南縣垃圾焚燒發電廠)臭氣異味治理項目。(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市住建局等參與)
加快畜牧業綠色發展,強化畜禽養殖場臭氣異味控制,實現臭氣異味源頭、過程、末端綜合減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所有餐飲企業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定期清洗,禁止餐飲企業燃用木材等高污染燃料。(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七)健全監管體系,強化管理能力
1.大氣監測監控項目。
繼續推進鄉鎮(街道)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等參與)
2.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源監管項目。
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基本完成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等參與)
3.遙感監測系統建設項目。
年底前,建成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平臺,并實現三級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大氣執法監管能力提升項目。
在基層環境監察部門配備便攜式廢氣檢測儀器和大氣執法特種車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等參與)
5.大氣應急預警協作項目。
市級實現空氣質量7天預報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等參與)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落實長三角區域應急預警標準,按要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推進“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氣象局等參與)
三、保障措施
各地要高度重視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將各項目標任務進一步細化、具體化、責任化、清單化。要積極開展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已建成的要保持工作勢頭不放松。要加強考核,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納入各縣(市、區)對鄉鎮(街道)考績。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完善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相掛鉤的財政獎懲機制。要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公眾參與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參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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