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30 11:40
來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7月26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了《焦作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屆時,將為焦作市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共5章42條,第一章是“總則”,第二章是“監督管理”,第三章是“防治措施”,第四章是“法律責任”,第五章是“附則”。
據介紹,這次立法堅持5條原則: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地方特色,對上位法已經明確規定的一般不作重復規定;堅持系統防治,要求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對工業、燃煤、機動車船、揚塵、農業等大氣污染開展綜合防治;堅持源頭防治,提出發展集中供熱、管控重型柴油車、優化交通信號、加強裸露地面治理、在國土空間規劃中預留大氣流動風道等源頭治理措施;堅持精準防治,要求開展污染源普查和主要污染物來源解析,推進大氣污染的精準治理;堅持精細防治,在上位法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揚塵治理措施,提升精細化治理水平。
關于完善大氣環境治理體系,《條例》著力于優化指揮協調機制,要求建立健全大氣污染防治議事協調機制,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推動形成工作合力;著力于加強智慧環保系統建設,要求建立健全大數據管理平臺,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動態化、數字化、常態化管理;著力于推動網格化管理,要求科學劃分網格單元,明確網格管理對象、管理標準和責任人;著力于動員公眾參與,對保障群眾知情權、舉報違法行為、鼓勵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公益活動等作出規定,動員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關于工業、燃煤污染防治措施,《條例》著力于優化工業布局,對引導新建工業企業入駐產業集聚區、產業園區,推進老城區工業企業退城入園作出了規定;著力于推動超低排放改造,明確鼓勵火電、鋼鐵、建材、有色金屬、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著力于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對禁止新建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發電項目作出了規定。依據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關于焦作市大氣污染屬于偏建材類的研究成果,對建材行業企業應當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作出了規定。
關于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條例》對土石方作業、瓷磚石板材切割、道路管線施工、城市綠化建設養護、道路保潔等施工、作業活動中的防塵降塵措施作出了規定。還提出要鼓勵和支持發展裝配式建筑,推進建筑全裝修交付,有效預防和減少建筑工地揚塵。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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