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29 09:22
來源:生態環境部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公布了2019年9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一、“2+26”城市
9月,“2+26”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2.5–11.2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5.5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16.7%。長治、衡水、北京、石家莊、晉城、邢臺、安陽、廊坊、淄博、濟寧、邯鄲、新鄉、濟南、陽泉、天津、太原、保定、唐山、鄭州、濱州、菏澤、濮陽、開封、德州、滄州和焦作等26個城市降塵量均值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0噸/平方千米·月);鶴壁和聊城2個城市降塵量均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其中聊城市降塵量均值最大,達11.2噸/平方千米·月。滄州等8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晉城等11個城市降塵量均值同比不降反升。“2+26”城市9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附表1。
二、汾渭平原11城市
9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1.4–10.6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4.9噸/平方千米·月。三門峽、渭南、臨汾、銅川、寶雞、運城、咸陽、西安、洛陽、呂梁等10個城市降塵量均值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晉中市降塵量均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達10.6噸/平方千米·月。呂梁等5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汾渭平原11城市9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附表2。
附表1:2019年9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附表2:2019年9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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