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30 10:40
來源:運城市人民政府
(六)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夯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能力。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19〕39號)和《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2019年10月底前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減排比例分別提高到20%、30%、40%,減排清單向社會公布。重污染天氣要提前響應、及時預警、區域聯動、部門聯動,并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
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時安排部署本區域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市直有關單位要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原則,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強化對縣(市、區)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要制定本單位落實方案,并于10月18日之前報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落實)
(二)堅持鐵腕治污,嚴格執法監管。
綜合運用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手段,嚴厲打擊偷排漏排、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結合百日清零專項行動,圍繞重點時段、重點行業針對性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開展焦化行業大氣執法專項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落實)
(三)開展工作調度,強化問題督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建立重點任務、重點項目工作臺帳,實行銷號管理,每月25日中午12點前將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報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郵箱號:ycsdqb@163.com)。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VOCs專項整治等對空氣質量改善影響明顯的重點工作納入市政府13710系統,實現督辦的常態化和制度化。(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落實)
(四)做好工作通報,強化督察問責。
及時通報任務完成滯后、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開展市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察,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做好工作落實。開展重點工作任務和環境質量雙考核制度,對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不降反升的、任務完成嚴重滯后的,約談主要負責人。按照晉政辦發〔2019〕39號文件要求,對本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對負有責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有條件的縣(市、區)要加強對鄉(鎮)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組織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領導組辦公室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落實)
(五)落實“雙控”制度,做好源頭管控。
以核發排污許可證為抓手,堅持總量和標準雙控、標準服從總量的原則。位于縣(市、區)建成區范圍內的鋼鐵、水泥、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全年大氣污染物許可排放總量指標在特別排放限值核定基礎上核減30%。其他區域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鋼鐵、水泥、焦化等企業生產設施全年排污許可總量指標在特別排放限值核定基礎上核減30%。2019年9月底前完成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排污許可總量指標變更。(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落實)
(六)堅持加大投入,強化資金支持。各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鋼鐵、焦化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業爐窯淘汰和治理、鍋爐綜合整治(燃煤鍋爐淘汰、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無組織排放治理、清潔取暖改造等大氣污染重點治理任務,以及區域大氣環境承載能力研究、大氣污染源清單、污染物來源解析、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大氣環境監測監管和科學研究基礎能力建設、大氣環境專項執法、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政策效益評估、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等。(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落實)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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