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2-11 10:21
來源:太原市政府
一、制定背景及意義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轉型、治企、減煤、控車、降塵”五管齊下,深入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結構調整,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于5月31日印發了《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晉政辦發〔2019〕39號),明確了工作目標和6個方面33項具體任務。我市對照《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制定出臺《太原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明確了我市2019年工作目標,確定了6個方面18項具體任務和3項保障措施,力爭在重點區域治理、鋼鐵行業深度治理、散煤清潔化替代、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提高鐵路運輸比例等重點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進一步改善省城環境空氣質量,為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奠定堅實基礎。
二、制定過程及依據
《行動計劃》在制定過程中,主要依據了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太原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等相關規定,并結合今年以來我市在推進藍天保衛戰方面的實際工作。《行動計劃》分別于7月4日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7月13日市委常委會議審議。廣泛征求了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能源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交通局、市園林局、市水務局、市農機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市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等20個有關單位的意見,對征求意見情況進行梳理匯總歸納后對合理化建議予以采納。專門召集我局法律顧問進行了立法論證。按程序報請內部合法性審核、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開發布。
三、重點內容解讀
(一)第一部分對《行動計劃》總體思路作了簡單表述;
(二)第二部分對《行動計劃》工作目標從約束性指標和爭取性指標兩個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約束性指標方面,完成省下達我市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爭取性指標方面,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排名中退出后十位,市區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硫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0%,
古交、清徐、陽曲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下降10%以上。
(三)第三部分對《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從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深入開展工業企業綜合整治、全面加強散煤治理、全面提升機動車污染防治水平、推進面源污染治理和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等6個方面18項具體任務作出了明確表述;
(四)第四部分對《行動計劃》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法監管和嚴格考核問責等3個方面作了簡要表述。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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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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