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31 11:29
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日前,江蘇省將2019年全省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第二批)予以公開曝光。詳情如下:
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依法依規監管、有力有效服務”總體要求,切實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為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做出了積極貢獻。現將2019年全省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第二批)予以公開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01 南京中南融創置業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19年8月22日,南京市高淳生態環境局對南京中南融創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NO.2017G02、NO.2017G03地塊”項目工地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項目施工現場大面積裸土未覆蓋,車輛出入道路未硬化,路面積塵、泥塊較多,土方施工未采取濕法作業。經調查,該公司未履行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環評批復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2019年9月29日,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24.64萬元,并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02 南京聚新鋒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19年9月23日,南京市江寧生態環境局對南京聚新鋒新材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分篩作業露天進行,作業產生的粉塵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現場粉塵污染較重,環境較差。2019年9月29日,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下達查封決定,對該公司破碎車間配電箱實施查封。2019年11月13日,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6.1萬元。
03 住理工橡塑(無錫)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
2019年6月3日,無錫市新吳生態環境局對住理工橡塑(無錫)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FQ01噴涂及涂膠廢氣排放口白天、夜間排放甲苯+二甲苯濃度分別為16.7mg/m3(超標0.11倍)、23.4mg/m3(超標0.56倍)、31.9mg/m3(超標1.13倍)、47.4mg/m3(超標2.16倍)。2019年6月14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超標排放的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7月26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下達限產決定,責令該公司噴膠工段限產30%。2019年8月26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30萬元。
04 無錫金邦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19年8月28日,無錫市錫山生態環境局對無錫金邦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電動車鞍座項目地點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投入生產。2019年10月14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單位改正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11月12日,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25.15萬元,對建設項目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罰款6萬元。
05 徐州泰發特鋼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19年7月25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徐州泰發特鋼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2號750立方米高爐出鐵場封閉不完全,鐵水溝、渣溝煙塵未經收集直接無組織排放至外環境,熱風工段大量粉塵無組織排放,石灰窯東側焦沫大棚未按要求采取密閉措施,石灰窯東南側露天堆場大量物料未采取覆蓋等防塵抑塵措施;2號燒結機部分脫硫煙氣未經處理由廢棄的脫硫塔煙囪外排。2019年10月8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50萬元,并責令停產整治。2019年10月24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06 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超標排污案
2019年4月24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油庫工段排氣洗凈塔出口苯排放濃度為174mg/m3,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為216mg/m3,超過該公司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標準(苯≤6mg/m3、非甲烷總烴≤50mg/m3)排放大氣污染物。2019年4月29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8月27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70萬元。
07 常州市嘉諾有機硅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19年7月5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區分局對常州市嘉諾有機硅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于7月2日將廢水處理設施中間池內的廢水通過自吸泵及其連接的管道直接泵入在線監控設施后的排放溝,進入排放池并排入城鎮污水管網。2019年7月11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扣押決定,對該公司中間水池架設的泵及管道予以扣押30天。2019年7月22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停產整治。2019年7月29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80萬元,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08 常州市鴻程聯鋼異型材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2019年5月15日,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對常州市鴻程聯鋼異型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鋁型材加工項目擅自新增堿洗工段,堿洗工段生產過程中有廢氣和廢水產生,項目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2019年7月17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處罰款30萬元,責令其3個月內完成項目驗收,并對建設項目責任人處罰款5萬元。
09 太倉市高橋牧場污染環境案
2019年6月25日,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對太倉市高橋牧場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污水站沉淀池污水通過管道排放至廠區西側雨水口后排入河道,監測結果顯示,雨水口排放管道污水懸浮物134mg/L,化學需氧量1730mg/L,氨氮409mg/L,總磷8.39mg/L。2019年9月11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10萬元。2019年10月11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10 昆山旭發電子有限公司按日計罰案
2019年6月11日,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對昆山旭發電子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排放污水氨氮42.8mg/L(超標0.71倍),銅1.57mg/L(超標4.2倍)。2019年6月25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2019年7月22日,蘇州市昆山生態環境局進行復查,監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排放污水銅0.41mg/L(超標0.37倍)。2019年9月18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污水超標排放違法行為處罰款30萬元。2019年11月7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6月26日—7月22日污水超標排放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共計處罰款810萬元。
編輯:趙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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