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11-02 13:53
來源: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近日,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運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要求,2020 年 10-12 月,全市 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 74 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 8 天以內;2021 年1-3 月,全市 PM2.5平均濃度均控制在 95 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 12 天以內。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發表時間:2020-10-27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運城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9日
具體詳情如下:
運城市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晉政發〔2018〕30號),全面完成《運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運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運政發〔2018〕27號)和《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運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的通知》(運政辦發〔2020〕6號)確定的各項任務目標,有效改善我市空氣環境質量,結合我市(運城市,下同)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2020-2021年秋冬季是第4個攻堅季,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十三五”規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圓滿收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積極完成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各項任務。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污染天氣,實施企業績效分級分類管控,強化聯防聯控,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散煤治理,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加快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工業爐窯和燃煤鍋爐治理等。堅持問題導向,壓實部門和屬地責任,加大幫扶力度,嚴防重污染天氣反彈。強化壓力傳導,持續推進強化監督工作,實行量化問責,完善監管機制,層層壓實責任,確保藍天保衛戰圓滿收官。
(二)目標指標。
1.約束性指標: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2020年10-12月,全市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74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8天以內;2021年1-3月,全市PM2.5平均濃度均控制在95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2天以內。
2.爭取性指標:(1)中心城區環境空氣質量PM2.5退出全省末位。(2)中心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退出全國168城市倒10。(3)“1+5”重點區域(包括鹽湖區、運城開發區、臨猗縣、河津市、稷山縣、新絳縣、聞喜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綜合指數不再進入全省倒10。
二、主要任務
狠抓四大結構調整,要將產業結構優化調整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突破口,要將能源結構調整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工作,要將運輸結構調整作為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舉措,要將用地結構調整作為全面提升環境目標的重要抓手。持續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作為秋冬防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狠抓落實,確保各項措施執行到位。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1.深入推進重污染行業產業結構調整。9月底確定中心城區涉VOCs重污染企業名單,制定重污染企業搬遷計劃、分步實施,未按期完成搬遷任務的企業秋冬防期間采取限停產措施。完成鹽化四廠搬遷工作,積極穩妥做好廠區拆遷和覆綠工作。完成焦化企業187萬噸產能壓減。完成河津禹門口煤業有限責任公司45萬噸煤炭產能壓減。
2.加大工業企業提標改造。完成6家長流程鋼鐵企業、3家鐵合金企業和1家短流程鋼鐵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35家鋼鐵、焦化、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的深度治理。
3.開展重點行業VOCs企業綜合治理。完成30家涉及工業涂裝企業水性或粉末涂料替換工作,完成25家包裝印刷企業水性油墨替換工作。完成大運機車、同譽輪轂、義諾化工、大運新能源RTO等高效治理工程;完成全市焦化企業VOCs深度治理。完成風陵渡園區8家化工企業深度治理。開展旁路設置情況排查。年底前,針對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廢氣排放系統旁路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清單,取消非必要設置的旁路,因安全生產必要保留的,通過鉛封、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等方式加強監管,開啟后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做好記錄。開展儲罐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并建立管理臺賬。
4.持續開展“散亂污”整治。完善“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管理機制,實行網格化管理,壓實基層責任,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5.加快推進重點區域綜合整治。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對重點區域的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1.加快完成清潔取暖。按照“統籌推進、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尊重民意、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原則,完成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戶數173081戶,其中,煤改氣30110戶、煤改電108908戶、集中供熱替代7363戶、可再生能源26700戶。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區域推廣潔凈煤替代散煤。
2.嚴防散煤復燒。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要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地方散煤復燒。全面提升“禁煤區”散煤綜合治理管理水平,標本兼治,多措并舉,綜合施策,切實有效解決多年來以來散煤燃燒的突出問題。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對“禁煤區”散煤的常態化監管。持續開展“禁煤區”開展散煤清零行動,“禁煤區”內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單位外,禁止儲存、銷售和燃用煤炭及其制品,實現“禁煤區”內散煤清零。對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進行“回頭看”,從設施入戶情況,熱源、氣源、電源保障情況,補貼政策到位情況、原有燃煤設施及散煤收繳情況等方面逐戶調查。綜合利用天然氣使用量和用電量等數據,找問題、補漏洞,用好中心城區取暖價格補貼政策,確保清潔取暖設施群眾用得起、用得好,堅決杜絕“改而不用”“散煤復燃”現象。3.鞏固鍋爐整治成效。要嚴格鍋爐準入,“1+5”重點區域不得審批65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區域不得審批35噸以下燃煤鍋爐。市縣兩級建成區、集中供氣已覆蓋的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原則不得審批生物質鍋爐。嚴格執行標準,保留鍋爐實施高效節能環保低碳燃燒技術改造,全面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穩定達到《山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4/1929-2019)。開展生物質鍋爐專項檢查,建立管理臺賬,對原料、污染設施運行情況、監測數據實現清單化管理。持續開展燃煤鍋爐整治。開展燃煤鍋爐整治“回頭看”專項執法行動,對轄區內所有鍋爐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已改或者停用的燃煤鍋爐是否恢復燃用高污染燃料,檢查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檢查鍋爐是否存在冒黑煙等超標排放問題,檢查“禁煤區”內燃煤設施是否清理。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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