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4-19 10:15
來源:襄陽市生態環境局
為深入推進全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加強細顆粒物(PM2.5)污染和臭氧(O?)污染協同控制,日前,襄陽市印發《2021年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
2021年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以建立“環保管家+科學治理”、“網格化+日常監管”、“專家團隊+鐵腕執法”的工作制度,大力推進源頭替代,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強化精細化管理,優化升級末端治理設施,進一步降低企業VOCs排放量為目標,以化工、制藥、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等為重點領域,以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和重點企業為重點管控對象,其中包括365家涉VOCs排放企業和77家重點排放企業。
《方案》指出
3月底以前,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要對轄區企業開展全面摸排,更新《涉VOCs排放企業清單》和《重點排放企業清單》,明確企業監管人員。
4月1日至5月31日,結合自查情況為涉VOCs排放企業清單企業逐一制定“一廠一策”,制定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清單。
5月15日前,將對未按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聯網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
6月1日至8月31日為集中治理階段,6月底前,密封點數量大于等于2000個的企業,完成一輪泄漏檢測與修復。
9月1日至9月30日,組織專家團隊對全市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瞞報、謊報、漏報及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或不符合治理要求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改;對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該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比,結果納入年終考核。
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分級分類管理階段,各分局將組織企業積極申報重污染天氣應急績效評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網格化監管人員每日對所轄企業開展現場檢查,督促企業落實應急減排措施。
《方案》要求
相關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業務培訓;
每月應開展1次專項執法檢查,對問題突出企業要進行嚴管重罰,要督促重點排污單位清單內企業加快安裝在線監測設備;
要運用大氣走航、數據分析等手段,篩選問題突出企業,為精準治污提供科學支撐;
要建立動態更新與環保管家管理機制,培育示范標桿企業,對轄區內企業實行分級分類差異化管理。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