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7-13 14:46
來源:重慶生態環境
正面清單實施動態調整
據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市生態環境局適時調整優化正面清單納入條件,各區縣生態環境部門應及時將不再符合納入條件的企業移出正面清單企業名單。對存在惡意偷排、篡改臺賬記錄、逃避監管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不得再次納入。正面清單有效期原則為3年,在有效期內,各區縣生態環境部門要組織對清單內企業進行一次“體檢式”現場幫扶,督促企業提高環境管理水平。
“需要說明的是,納入正面清單的過程由重慶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主動進行,不涉及企業申報批準。這項制度沒有改變企業環境守法的責任和生態環境部門監管履職要求,不是準許企業從事特定活動,也不是確認企業具備某種特定資格、身份,不屬于行政許可或行政確認。”這位負責人指出,根據《方案》要求,編制正面清單企業名單過程中,應積極聽取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意見。對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提出反對意見并說明理由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復核屬實的,不得納入正面清單。正面清單企業名單發布或調整之前,應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方案》同時要求,市生態環境局按季度對正面清單落實情況進行調度,及時匯總正面清單企業現場執法檢查數據,并研究逐步擴大正面清單企業數量。各區縣生態環境部門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現有正面清單企業清理核實,按程序做好納入工作,并重新予以公布。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