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8-02 10:32
來源: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山東省生態環境局
近日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2021年上半年涉及大氣、水、固廢等三類十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同時山東省16個地級市的環境督察反饋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文對北京市和山東省的涉氣問題進行整理。
北京市:大氣類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消息,為提高生態環境執法效果,達到查處一個、震懾一批、影響一片的目的,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2021年上半年涉及大氣、水、固廢等三類十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進行曝光,本文對其中的七起涉氣違法典型案例進行整理,詳情如下:
案例一: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超標
2021年4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北京金輝印務有限公司進行執法監測,檢測報告顯示該單位印刷車間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排放超過了北京市《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規定的限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十四萬二千元罰款。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體物,是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之一。企事業單位應當自覺守法,加強對凈化設施的維護,確保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案例二:揮發性有機物廢氣處理設施不正常使用
2021年5月,懷柔區生態環境局對北京市懷柔新興福利印刷廠進行檢查,該單位正在印刷作業,但揮發性有機物廢氣處理設施管道與鼓風機連接處帆布破損,部分印刷廢氣未經處理,直排大氣環境。根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懷柔區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停止違法行為,及時修復管道,處五千元罰款。
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確保凈化設施正常運行,設施發生故障后,應及時檢修,確保處理設施正常發揮處理作用。
案例三:未按規定落實空氣重污染預警應急措施
2021年2月,房山區生態環境局對北京全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進行檢查,該公司未按要求落實空氣重污染黃色預警期間應急措施,仍在生產。根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房山區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處一萬元罰款。
啟動空氣重污染預警后,有關排污單位應當執行相應預警級別的應急措施。《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關排污單位拒不執行市人民政府責令停產、限產決定的,市或者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查封排污設施,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案例四:在禁止區域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2021年4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位于北京市政府劃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房山區竇店鎮竇店村的北京雙東宏業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監測發現該公司有三臺非道路機械排放煙度超過排放標準限值。依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停止違法行為,處八萬元罰款。
為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北京市采取了提前實施排放標準、開展編碼登記、劃定禁止使用區域等多種措施。7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最新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京政發〔2021〕16號)進一步擴大本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范圍,增加禁止使用的高排放機械種類。該《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案例五:重點行業單位違反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2021年6月,豐臺區生態環境局對北京京津億通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該單位從事道路運輸,名下注冊車輛超過20輛。經數據篩查,在上一個自然年內,該單位排放檢驗不合格的車輛數量超過注冊車輛數量的百分之十。依據《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豐臺區生態環境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有關人員處二萬元罰款。
城市公交、道路運輸、環衛、郵政、快遞、出租車等重點行業用車大戶應當建立本單位機動車排放污染責任制度和車輛臺賬。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要肩負起主體責任,及時對所有車輛自檢自查,定期保養維護,確保車輛符合相關排放標準。
案例六: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
2021年2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通過定期排放檢驗監管系統發現,北京龍泉神韻機動車駕駛培訓有限公司有21輛送檢車輛的實車車架號與車載排放診斷系統檢測設備讀取到的車架號不符。經調查,該單位在2021年1月對21輛車進行定期排放檢驗時,擅自將已報警的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行車電腦與正常的行車電腦進行更換,以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了機動車排放檢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三日內改正,處每輛車五千元,共計十萬五千元罰款。
機動車所有者不應存在僥幸心理,為了通過檢測,采取臨時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蒙混過關,要切實提高履行環保責任的自覺性。機動車維修單位有義務按照國家、行業或地方的維修標準和規范從事維修業務,不得提供造假服務。
案例七:檢測場未按照機動車排放規范進行檢驗
2021年5月,房山區生態環境局對北京市良鄉機動車檢測場有限公司(分場)進行檢查,通過調取該單位視頻電子檔案發現,2021年3月有3輛柴油車進行尾氣排放檢驗時,在車輛有明顯可見煙度的情況下,該場未判定其排放檢驗結果不合格。經調查,該場未對送檢車輛按機動車排放檢驗標準和規范進行檢驗。依據《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房山區生態環境局對該單位處八萬元罰款。
機動車尾氣治理是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內容,機動車檢測場更是做好源頭管控的重要環節。《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規定了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機動車排放檢驗標準和規范進行檢驗的內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同監管,共同督促機動車檢驗機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標準執行。
山東省:環保督察反饋
近日,隨著最后三個地級市完成環保督察反饋,山東省16個地級市的反饋工作已全部完成,截至2021年7月19日,全省16個地級市被責令整改的企業共計11192家,處罰金額10569.83萬,約談黨政干部147人,問責592人。本文對山東省15個城市中的涉氣問題進行整理,詳情如下:
淄博市:
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進展滯后。齊魯石化VOCs治理不到位,存在部分儲罐呼吸廢氣無治理設施或治理效率低,裝卸區、儲罐區等多處存在無組織廢氣排放濃度高等問題。
道路及工地揚塵管理不到位。抽查11個建筑工地,均未達到六個“100%”要求,揚塵抑塵措施不到位,噴淋降塵設施形同虛設。高青縣北環路高速公路施工現場、小清河復航工程及臨淄區乙烯南路、公泉路,金嶺鎮駐地緯六路、興邊路,經開區建陶工業園等揚塵嚴重。華聯礦業尾礦庫壩外坡無植被,壩體表層灑水不及時,存在揚塵污染。中鋁山東礦業公司赤泥堆進出車輛運輸揚塵控制措施不到位。
棗莊市:
揚塵污染管控乏力。2020年棗莊市PM2.5年均值列全省倒數第一,PM10年均值列全省倒數第二。督察組抽查薛城區匯眾中梁國賓府、高新區盈園中學等10余處建筑工地,發現棗莊市建筑工地管理粗放,普遍存在“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未有效落實等問題。道路運輸揚塵污染管控不力,特別是206國道和棗臺路,物料拋撒遺漏問題突出,揚塵污染嚴重。企業揚塵治理措施不到位。棗莊市益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碎工序無粉塵收集、處理設施。滕州新奧能源物流港有限公司露天堆存大量粉煤、棗莊南郊熱電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廢渣,揚塵污染嚴重。
VOCs治理存在薄弱環節。棗莊市共有重點涉VOCs企業400多家,涉及建筑材料、木材家具等多個行業。山亭區金檀木業有限公司執行棗莊市2020年度夏秋季錯峰生產要求搞變通。高新區山東橋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VOCs收集、治理效果較差,未制定“一企一策”方案;滕州市東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熱熔車間生產過程中治污設施未同步運行;棗莊市航標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固化車間異味較重,混料過程樹脂桶未完全密閉。山亭區士民加油站和糧通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系統長期運轉不正常。
煙臺市:
2021年第一季度,煙臺市PM10、PM2.5、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等三項指標改善幅度全省排名倒數第一。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揚塵監管抓得不緊;煙臺西港疏港大道施工現場揚塵污染嚴重;開發區萬華化學集團東區項目揚塵污染問題出現反彈。
煙臺市農業農村局對秸稈禁燒工作不認領、不監管,地方政府屬地責任落實不到位,秋冬季秸稈焚燒現象呈多發態勢。僅2020年12月,衛星遙感就監測到煙臺市秸稈焚燒著火點16處,累計過火面積100余畝。
企業環境監管不到位。棲霞市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在線監測數據失真。大宇造船海洋(山東)有限公司無焊煙收集處理裝置,蓬萊三和鑄造有限公司澆鑄車間無VOCs治理設施,萊州市宇芳塑膠有限公司VOCs收集處理設施不完備。蓬萊山東山岳粉磨有限公司破碎環節無廢氣治理設施。芝罘區恒遠橡膠密封件廠、牟平區宏大針織器材有限公司無危廢暫存場所,部分生產車間無廢氣收集處理設施。
濰坊市:
小企業集群綜合整治不夠徹底。青州、壽光市小造紙企業存在污泥處理設施老舊,工藝落后的問題。壽光市防水卷材、農藥化肥,濱海區石化企業等存在VOCs收集設施不完善,運行不規范等問題。安丘市、昌樂縣玻璃鋼行業整治不到位,存在車間封閉不嚴,廢氣收集不到位,危廢管理不規范等問題。諸城市部分食品企業存在治污設施簡陋或不正常運行,落實環評要求不到位,危固廢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坊子區、諸城市部分熱鍍鋅企業治理水平低,危廢等管理不嚴。坊子區多家漿紗企業環境管理水平低,有的企業手續不全仍長期違法生產。奎文、寒亭區汽修行業普遍存在噴漆廢氣收集處置不規范問題。
濟寧市:
產業結構調整缺少統籌謀劃與推進措施。目前,濟寧市電力、供熱、焦化、造紙、建材等高污染高耗能行業占比達77%。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分布廣泛,三行業VOCs排放總量占全市涉VOCs企業排放總量的60%以上。
臨沂市:
部分行業VOCs治理設施運行管理不規范。臨沂市新桂銘家俱廠、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馨閣爾家具廠未按照規定安裝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設施。臨沂凱璞家具有限公司、山東柯美家居有限公司、山東美西龍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等家具行業有機廢氣收集、處理效率較低。臨沂市靚宣化妝品廠近兩次核查均存在停運治污設施問題。
德州市:
揚塵污染嚴重。德州市2021年1-3月連續3個月降塵量排名全省倒數第一。督察發現,德州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管理粗放,問題多發。德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0年以來針對揚塵污染問題僅對35個工地實施了行政處罰,企業違法成本低,導致大量建筑工地甚至市政工程揚塵污染防治設施形同虛設;此外,德州市部分市管項目由于管轄權問題,長期處于監管盲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
VOCs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管控不到位,異味擾民問題突出。督察發現,經開區新河路德州馭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噴漆房烤漆時VOCs處理設施未啟用。
聊城市: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落實不到位。聊城市2020年全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城市中排名倒數第19位,PM10、PM2.5濃度排名全省分別倒數第四和第五位。部分縣(市、區)和部門大氣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水平不高,工作開展不深入不細致,未形成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有效局面,莘縣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長期排名靠后。
工業企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仍有差距,督察組抽查的聊城隆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缺失或不正常運行。
濟南市:
污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較大。2020年濟南市在全國168個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倒數第11位,優良天數比例比全國168個城市平均水平低19.8個百分點。
國有企業、市政工程污染防治責任落實不到位。督察發現,濟萊高鐵項目施工現場及附屬的商砼項目、濟鄭高鐵建設項目(長清段)、黃河隧道項目(天橋區)普遍存在污染治理設施配套不完善、抑塵措施未落實、揚塵污染嚴重等問題;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承建的臥虎山水庫調水工程,施工現場未采取霧炮等濕法作業;濟南金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商河分公司料場大量物料露天堆存,道路未采取任何抑塵措施。
揚塵污染防治精細化水平有待提高,建筑施工、渣土運輸等管理不到位,2021年以來,PM10為首要污染物天數占比為90%。
東營市:
石化企業VOCs治理工作仍然滯后,山東神馳化工有限公司、山東萬通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未按時建成油氣回收設施。東營昊辰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勝利油田現河工貿有限公司等企業原料儲存設施未對VOCs進行收集處理。部分加油站油氣回收工作不到位,東營科力加油站加油過程油氣揮發檢測值超過限值要求,山東金順油品集團有限公司第五加油中心在線監控設施長期損壞。
揚塵管控不到位,濰坊路市政工程、淄河沿線水利工程等8處工地“6個100%”不落實,現場均有大面積土地裸露。東城商貿城內多家砂石料門市及東營市力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物料露天堆存問題突出。G516、S309等道路沿線揚塵管控較差,部分路段塵土飛揚。
泰安市: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仍有短板。2021年以來,泰安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惡化。1-4月份,泰安市優良率同比惡化7.7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同比增加3天,綜合指數同比惡化3.4%,PM10同比惡化7.4%。
企業揚塵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泰山區科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碎機密閉不嚴,粉塵收集未設置集氣罩;東平瑞鑫建材有限公司粉塵收集、處理效率較差,廠區道路和車間內部積塵嚴重。
VOCs治理設施建設、運行不規范。東平縣山東新東岳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廢氣收集效率低,車間內異味刺鼻;岱岳區泰安市城區西部熱源PPP項目,部分工件露天刷漆;泰山區興城汽車修理中心噴漆作業無相關治理設施。
威海市:
VOCs治理工作不嚴不實,三角(威海)華盛輪胎有限公司、騰森橡膠輪胎(威海)有限公司、威海盛煌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威海)華達輪胎復新有限公司、威海新港壓鑄有限公司、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
日照市:
VOCs治理亟待提升。嵐山區中海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分石化企業罐區無組織排放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日照威奕汽車有限公司、日照眾興包裝有限公司、中大體育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未按要求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施。部分涉VOCs企業存在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運行管理不規范,紫外燈、活性炭等耗材更換不及時,使用臺賬記錄缺失或不全等問題。
港口揚塵“反復治”。日照港口集團嵐山港及周邊其他港口卸貨作業時,霧炮等降塵設施未運行,廠區物料撒落,道路粉塵較多,港口環保基礎設施不完善。
飛灰填埋管控不力。五蓮縣新能環保發電有限公司未按照環評要求配套建設飛灰填埋區,自2018年12月投產以來,產生飛灰約1.4萬噸,長期將1萬余噸飛灰違規暫存在五蓮垃圾填埋場和廠區暫存庫內。
濱州市:
揚塵污染管控亟待加強。鄒平市碼頭鎮5處煤場總占地400多畝,揚塵污染十分嚴重。博興縣小清河復航工程及分洪治理工程大量揚塵污染問題,濱州市、博興縣先后10余次通報但仍未解決。博興縣2020年以來通報40余處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問題,但均未進行立案處罰。鄒平市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項目上馬把控不嚴,企業違法從事石料生產加工問題突出。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面大量廣。督察人員對博興化工產業園、陽信縣化工園區、濱州工業園區、沾化濱海化工園等化工園區開展走航監測,發現均存在揮發性有機物廠界濃度超標問題。博興縣曹王鎮現有涉發泡工藝廚具企業75家,普遍存在審批手續不完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治理不到位問題。“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不夠穩固。督察期間,在鄒平市長山鎮大閻村、博興縣深發物流園隨機發現3家“散亂污”企業。
菏澤市:
執法力度明顯不足。2020年11月份以來,菏澤市有關部門查處的33件揚塵污染違法行為,無一被公開曝光和納入誠信檔案。督察組對20個建筑工地和拆遷工地進行抽查,發現有14個工地“7個百分之百”“5個百分之百”落實不力,揚塵污染嚴重。
能源結構調整指導不力,監管不嚴。菏澤市燃煤機組裝機容量普遍偏小,污染偏重。焦化行業用煤指標、污染物排放總量均占比偏大。山東鐵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山東洪達化工有限公司、菏澤富海能源發展有限公司3家焦化企業產能均存在批小建大違法行為,VOCs排放成為影響鄆城縣、巨野縣乃至菏澤市空氣質量的重要原因。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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