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9-10 09:28
來源:亞洲清潔空氣中心
在治理措施上,各地行動方案普遍著重于臭氧前體物之一的VOCs。這些措施更側重于加強監管和執法檢查行動,覆蓋了有機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及油品儲運銷等VOCs主要排放行業。
以山西晉城為例,加強VOCs執法監管力度是專項行動重點任務之一,在行動期間相關單位集中開展VOCs專項執法行動,及時查處VOCs儲存、排放、運輸中存在的違規違法行為;同時,對生活源,如餐飲單位的油煙排放監測檢查也成為工作重點。
對VOCs排放源加強監管是值得肯定的,但這更應該成為常態化的長期措施。要降低臭氧高發季節的臭氧污染水平,需要以“科學治理”為前提,探索新的發力點,《中國大氣臭氧污染防治藍皮書(2020年)》指出,進一步提高巡查監測技術手段、加強區域協作聯動等都是長期努力的方向。
短期治理措施方面,我國在秋冬季節重污染天氣應急行動上積累了一定經驗。如2017年11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通過采取停產限產、車輛限行、企業錯峰運輸等措施,在重污染橙色預警期間,達成了主要污染物減排20%左右的效果,有效抑制了區域內PM2.5濃度的快速上升。
但這些主要針對PM2.5污染的應急行動和措施是否能復制到夏季臭氧高發季節,相關的科學評估還很少。
成都市在今年率先作出了嘗試。2021年7月初,成都市發布了全國首個針對臭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于 7 月 29 日零時啟動了全國首次臭氧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根據應急預案,成都對市內相關車輛、企業采取限行、限停產等應急減排措施。至8月5日9時,成都市政府宣布解除此次預警。
與PM2.5污染相比,臭氧更難憑感官識別其污染程度和變化,因此重污染預警能更好地警示公眾做好健康防護。而在減排效果方面,仍需要進一步科學評估。這是因為臭氧成因復雜,污染源多樣,對前體物VOCs和NOx精準調控是降低臭氧的關鍵,也是一大難點。
成都建立的臭氧預警機制在國內尚屬首次,也期待對這項實踐進行科學地評估,從而探索出更適合臭氧季的減排控制模式,給全國各地提供參考。
此外,目前各地發布的臭氧專項行動中的措施側重于VOCs污染源,這與我國大部分城市屬于VOCs 控制區的現狀是相符合的。
與此同時,各地對于臭氧另一前體物NOx的減排也應給予關注,基于本地臭氧污染的成因分析,將NOx污染源適當納入專項行動方案的管控措施中。
當前大部分城市的專項行動中對NOx的措施聚焦在機動車等移動源上,城市也可以根據本地臭氧成因分析,考慮將煤電廠等NOx固定源納入專項行動的重點監管范圍。
區域協同仍然缺位
臭氧具有突出的區域傳輸特征。美國的臭氧治理經驗表明,設置專門的臭氧區域協同管理機制,以區域為單位制定減排目標和臭氧控制目標,能夠有效遏制因區域傳輸而造成的臭氧超標情況,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梳理各地專項行動方案發現,23個城市中,有9個位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3個位于長三角,兩個位于汾渭平原,另有9個城市不在重點區域范圍內。
盡管京津冀、長三角和汾渭平原三大重點區域內均有城市開展臭氧治理專項行動,但當前各地的專項行動仍然主要以省、市為單位展開,缺乏更大范圍內的區域協同。
23個發布專項行動方案城市以區域劃分
《中國大氣臭氧污染防治藍皮書(2020年)》指出,我國城市或地區的臭氧來源大致包括背景、區域輸送和本地生成三個方面。區域內排放前體物光化學反應是臭氧生成的主要來源,但外部輸送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區的臭氧污染貢獻不可忽視,強調了臭氧治理區域協同的必要性。
當前多個城市或省份發布了臭氧專項行動,這也為區域協同提供了基礎。要擺脫臭氧治理各自為政的現狀,形成區域合力,仍需要更高級別的政府部門的引導。
專項行動仍有升級空間
隨著臭氧已經成為夏季最主要的空氣污染物,越來越多城市制定臭氧專項行動方案,并開展行動,這體現出各地對臭氧污染治理的重視和決心。
通過梳理今年各地公開發布的臭氧專項治理方案,可以發現,在哪些城市應該制定專項行動、如何完善目標設置和措施設計以及加強區域協同等方面仍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當前“十四五”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行動計劃正處于醞釀階段。生態環境部此前稱這項政策“相當于大氣污染防治第三階段行動計劃”,這項計劃可在上述幾個問題上對各地進行指導和引導,幫助各地穩步實現“十四五”期間臭氧污染下降的目標。
作者:亞洲清潔空氣中心分析師 王秋怡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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