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1-16 10:32
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日前,江蘇發布工業有機廢氣治理用活性炭質量標準(征求意見稿)。本標準規定了工業有機廢氣治理用活性炭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包裝、標志、運輸與貯存。詳情如下:
前 言
本文件按 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要求進行編排。
本文件由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工業有機廢氣治理用活性炭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有機廢氣治理用活性炭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包裝、標志、運輸與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物質(木材、木屑、竹、果殼等)、煤為主要原材料制備的顆粒、蜂窩活性炭,及以黏膠基纖維、酚醛基纖維、聚丙烯腈纖維等高分子材料或瀝青基纖維為主要原料制備的活性碳纖維。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
GB/T 3923.1 紡織品 織物拉伸性能
GB/T 7701.1 煤質顆粒活性炭 氣相用煤質顆粒活性炭
GB/T 7702.1 煤質顆粒活性炭試驗方法 水分的測定
GB/T 7702.3 煤質顆粒活性炭試驗方法 強度的測定
GB/T 7702.4 煤質顆粒活性炭試驗方法 裝填密度的測定
GB/T 7702.7 煤質顆粒活性炭試驗方法 碘吸附值的測定
GB/T 7702.9 煤質顆粒活性炭試驗方法 著火點的測定
GB/T 7702.13 煤質顆粒活性炭試驗方法 四氯化碳吸附率的測定
GB/T 7702.15 煤質顆粒活性炭試驗方法 灰分的測定
GB/T 7702.20 煤質顆粒活性炭試驗方法 孔容積和比表面積的測定
GB/T 12496.3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灰分的測定
GB/T 12496.4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水分的測定
GB/T 12496.5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四氯化碳吸附率(活性)的測定
GB/T 12496.6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強度的測定
GB/T 12496.8 木質活性炭試驗方法 碘吸附值的測定
GB/T 13465.3 不透性石墨材料試驗方法 第3 部分 抗壓強度
GB/T 20449 活性炭丁烷工作容量測試方法
GB/T 20450 活性炭著火點測試方法
GB/T 32560 活性炭分類和命名
GB 34330 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HJ 1091 固體廢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術導則
HJ 1163 包裝印刷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
HJ 2026 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
LY/T 3155 活性炭苯吸附率的測定 DB XX/T XXXX—XXXX
HG/T 3922 活性炭纖維氈
DB32/T 2770 活性炭纖維通用技術要求與測試方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活性炭 Activated carbon
含碳物質經過炭化、活化制成的具有發達孔隙結構和巨大比表面積的多孔吸附材料。
3.2煤質活性炭 Coal-based activated carbon
以煤為主要原材料,經炭化、活化制成的多孔性吸附劑。
【來源:GB/T 32560-2016,2.1】
3.3生物質活性炭 lignin-based activated carbon
以木材、木屑、竹、果殼等為主要原材料,經炭化、活化制成的多孔性吸附劑。
【來源:GB/T 32560-2016,2.2,有修改】
3.4活性碳纖維 Activated carbon fiber
活性碳纖維,亦稱纖維狀活性碳,是指經過活化的含碳纖維。將某種含碳纖維(如粘膠基、瀝青基、聚丙烯腈基(PAN)等)經過炭化、活化制成的多孔性纖維材料吸附劑。
【來源:DB32/T 2770-2015,3.1,有修改】
3.5蜂窩活性炭 Honeycomb activated carbon
以尺寸小于 178um(80 目)粉末狀活性炭、水溶性粘合劑和潤滑劑等為主要原料,經過配料、模壓擠出成型,再經過干燥后制成的蜂窩狀吸附材料。
3.6顆粒活性炭 Granular activated carbon
以生物質(木材、木屑、竹、果殼等)、煤為主要原材料,經過炭化、活化制得的尺寸大于178μm(80目)的顆粒狀吸附材料。
3.7再生活性炭 Regenerated activated carbon
將吸附飽和的活性炭經過物理、化學或生物等方法脫除吸附在活性炭上的物質后制得的多孔吸附劑。
4 技術指標
4.1工業有機廢氣治理用活性炭需滿足表1 中常規技術指標要求。表2 中推薦技術指標可按照送檢需求選擇性測試。
4.2再生活性炭產品除了滿足本標準要求外,還應滿足GB 34330 和HJ 1091 中相關綜合利用產物要求。
4.3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用活性炭除應滿足本標準4.1 項的規定外,還應滿足HJ 2026 中吸附劑的要求。
5 試驗方法
5.1水分
根據制備材料的不同,煤質活性炭執行GB/T 7702.1 中的規定,生物質活性炭執行GB/T 12496.4中的規定,活性碳纖維執行DB32/T 2770 中的規定。
5.2耐磨強度
根據制備材料的不同,煤質活性炭執行GB/T 7702.3 中的規定,生物質活性炭執行GB/T 12496.6中的規定。
5.3抗壓強度
執行GB/T 13465.3 中的規定。
5.4斷裂強力
執行GB/T3923.1 中的規定。
5.5碘吸附值
根據制備材料的不同,煤質活性炭執行GB/T 7702.7 中的規定,生物質活性炭執行GB/T 12496.8中的規定,活性碳纖維執行DB32/T 2770 中的規定。
5.6四氯化碳吸附率
根據制備材料的不同,煤質活性炭執行GB/T 7702.13 中的規定,生物質活性炭執行GB/T 12496.5中的規定,活性碳纖維參考執行GB/T 12496.5 中規定執行。
5.7苯吸附率
根據制備材料的不同,煤質及生物質活性炭執行LY/T 3155 中的規定,活性碳纖維執行DB32/T2770 中的規定。
5.8著火點
執行GB/T 20450 中的規定。
5.9灰分
根據制備材料的不同,煤質活性炭執行GB/T 7702.15 中的規定,生物質活性炭執行GB/T 12496.3中的規定,活性碳纖維執行DB32/T 2770 中的規定。
5.10比表面積
顆粒活性炭和蜂窩活性炭執行GB/T 7702.20 中的規定,活性碳纖維執行HG/T 3922 中的規定。
5.11裝填密度
執行GB/T 7702.4 中的規定。
5.12丁烷工作容量
執行 GB/T 20449 中的規定。
6 檢驗規則
6.1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2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執行表3 規定。
6.3型式檢驗
6.3.1 型式檢驗項目為第4 章所規定的全部技術要求。
6.3.2 有下述情況之一時,應進行產品的型式檢驗:
(a)原料、工藝、設備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b)產品停產三個月及以上恢復生產時;
(c)正常生產時每年一次;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e)國家質量檢驗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f)客戶要求或出現質量異議時;
(g)新產品試制鑒定投產時。
6.4組批與取樣
6.4.1 組批
在同一制造廠及同一生產條件下,生產出來的產品,組成批量。
6.4.2 樣品采集
顆粒活性炭取樣執行 GB/T 7701.1-2008 中 4.2.3 項規定;蜂窩活性炭抽樣方案執行 GB/T7701.1-2008 中4.2.3.1 項規定,樣品要求執行GB/T 7701.1-2008 中4.2.3.3 項規定,抽樣方法為在每件檢驗樣品中隨機選取不少于5 塊蜂窩炭;活性碳纖維取樣執行DB32/T 2770-2015 中6.2、6.3 及6.4項規定。
6.4.3 判定規則
顆粒活性炭及蜂窩活性炭執行 GB/T 7701.1-2008 中 4.2.4 項規定,活性碳纖維執行 DB32/T2770-2015 中8.4 項規定。
7 包裝、標志、運輸與貯存
7.1包裝
用內襯塑料袋的紙箱、編織袋、集裝袋、鐵桶、木桶包裝,也可根據用戶要求包裝。包裝件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合格證注明產品型號、名稱、執行標準、批號、生產日期、生產廠名,并加蓋質檢部的檢驗印章。
7.2標志
7.2.1 產品包裝件外表面上應標明產品型號、名稱、商標、凈重、批號、生產日期、生產廠名。
7.2.2 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標準生產的產品,包裝件外表面上應有采標標志。
7.3運輸與貯存
7.3.1 運輸中應嚴格防潮、防止包裝袋(桶)破損、嚴禁拋擲、嚴禁與其他化工產品特別是強氧化化工產品混裝。
7.3.2 在倉庫貯存期間,宜單獨存放,同一庫房內不得存放其他化工產品,包裝件分批存放,應下置墊層,庫頂防漏。
7.3.3 在室外貯存期間,應下置墊板,防雨棚布覆蓋,做到防潮防濕貯存。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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