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2-09 11:10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12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布了《關于建立全區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庫的公告》。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做好全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充分發揮專家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技術支持作用,我廳擬建立內蒙古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庫(以下簡稱專家庫),現公開征集專家人選。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庫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有良好職業道德,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作風。
(二)無違法、違紀記錄,能認真、廉潔地履行職責,獨立、客觀、公正地提出評審、咨詢等意見建議。
(三)環保專家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同等專業水平)且從事大氣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5年以上,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工作能力,熟悉國家和自治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有關技術標準。
(四)行業專家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同等專業水平)或注冊執業資格,且從事相關專業5年以上,熟悉國家和自治區相關的產業政策、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相關行業企業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
(五)有較強的責任感,有時間和精力參加培訓授課、項目評審、技術指導、現場檢查等工作。
(五)身體健康,能夠履行相關工作。
二、相關要求
(一)本次征集專家采取社會公開征集的方式。
(二)申請入選專家庫的人員要如實填寫《內蒙古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專家申請表》(附件1),《專家信息匯總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證、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等復印件相關材料紙質材料,于2021年12月20日前報送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1204室)。電子版發送至nmg_dqc@163.com。
(三)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對申請入庫的專家進行篩選,并對符合條件的專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入選內蒙古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庫。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更新,對不符合要求的專家將不再聘用,對存在弄虛作假或有失職行為的專家將取消其資格。
聯系人: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處 石宛梓
電話:0471-5315354 18647733688
2021年12月3日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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