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1-26 14:14
來源:國務院
(四)健全法規標準。推動制定修訂資源綜合利用法、節約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電力需求側管理、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管理等辦法。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制定修訂一批強制性節能標準,深入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制定修訂居民消費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制標準和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進口非道路移動機械執行國內排放標準。研究制定下一階段輕型車、重型車排放標準和油品質量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司法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經濟政策。各級財政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研究對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地區給予獎勵。逐步規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補貼。擴大中央財政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政策支持范圍。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費用地方各級財政投入分擔機制。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覆蓋范圍。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支持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減排,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綠色貸款財政貼息、獎補、風險補償、信用擔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綠色債券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和排放量計算方法,在相關條件成熟后,研究適時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環境保護稅征收范圍。強化電價政策與節能減排政策協同,持續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擴大實施范圍、加大實施力度,落實落后“兩高”企業的電價上浮政策。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完善城鎮供熱價格機制。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具備條件的東部地區、中西部城市近郊區探索建立受益農戶污水處理付費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市場化機制。深化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加強用能權交易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統籌銜接,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產業及經濟發展條件好的地區流動和集聚。培育和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擴大排污權交易試點范圍。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規范開放環境治理市場,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廣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范圍。健全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嚴格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應用。完善工業、建筑、交通運輸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礎設施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優化污染源統計調查范圍,調整污染物統計調查指標和排放計算方法。構建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加強工業園區污染源監測,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監測設施。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壯大節能減排人才隊伍。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加強縣級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置專職環保人員。加大政府有關部門及監察執法機構、企業等節能減排工作人員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業務水平。開發節能環保領域新職業,組織制定相應職業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節能減排的決策部署上來,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系統觀念,明確目標責任,制定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各項任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充分銜接,科學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要科學考核,防止簡單層層分解。中央企業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監督考核。開展“十四五”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加強激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加強督促指導,考核結果經國務院審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省級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能耗雙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統籌目標完成進展、經濟形勢及跨周期因素,優化考核頻次。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完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強化專項督察。(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牽頭,中央組織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編輯:王媛媛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